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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衍义补-明-邱濬-第410页

我独死,诸人皆不死邪?”既食熟寝,太后召有功,迎谓曰:“卿比按狱,失出何多?”对曰:“失出,人臣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由是庞氏得减死。
臣按:武后虽称好杀,然独容徐有功,后世人主,其臣一拂其意即不知其善矣。有功谓“失出,人臣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可为人主断刑之鉴。又曰“岂我独死,诸人皆不死”,可为人臣陷人之戒。
以上伸冤抑之情
▲慎眚灾之赦
《易解》大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程颐曰:“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为解也。赦释之,宥宽之。过失则赦之可也,罪恶而赦之则非义也,故宽之而已。君子观雷雨作解之象,体其发育则施恩仁,体其解散则行宽释也。”
张子清曰:“雷雨交作则为解,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泽,威中有泽,刑狱之有赦宥也。有过者赦而不问,有罪者宥而从轻,此君子所以推广天地之仁心也。”
臣按:“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盖言《易》卦之象如此尔,人君于人之有过者而赦之,有罪者而宥之,亦犹《易》之有是象也。然过有小大,过失之小者固不必问,若事虽过失而事体所关则大,如失火延烧陵庙、射箭误中亲长之类,其罪有不可释者,原其情则非故也,故因时赦其罪以宥之。宥如“流宥五刑”之宥也,所谓罪者过失而入于罪者耳。若夫大憝极恶之罪,杀人不死则死者何辜?攫财不罪则失者何苦?雷雨作解,岂为如是之人哉?
《舜典》曰:眚灾肆赦。
朱熹曰:“眚灾肆赦,言不幸而触罪者则肆而赦之,此法外意也。”
臣按:此万世言赦罪者之始。夫帝舜之世,所谓赦者,盖因其所犯之罪或出于过误、或出于不幸,非其本心固欲为是事也,而适有如是之罪焉,非特不可以入常刑,则虽流宥金赎亦不可也,故直赦之。盖就一人一事而言耳,非若后世概为一札,并凡天下之罪人不问其过误、故犯一切除之也。
《吕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孔颖达曰:“五刑之疑有赦,赦从罚也;五罚之疑有赦,赦从过也,过则赦之矣。”蔡沈曰:“疑于刑则质于罚也,疑于罚则质于过而宥免之也。”
臣按:此所谓有赦者,赦其有疑者耳,非若后世不问有疑无疑一概蠲除之也。
《周礼》:司刺,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
臣按:赦有二者之义,程子谓赦释之宥,惟宽之而已,盖就其所犯之人品,原其所犯之情实而赦之宥之也,其与后世所颁之赦异矣。《春秋》:庄公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啖助曰:“肆者放也,眚者过也。”
胡安国曰:“肆眚者,荡涤瑕垢之称也。《舜典》曰‘眚灾肆赦’,《易》于《解》卦曰‘君子以赦过宥罪’,《吕刑》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周官》司刺掌赦宥之法,未闻肆大眚也,大眚皆肆则废天讨、亏国典、纵有罪、虐无辜,恶人幸以免矣。后世有姑息为政,数行恩宥,惠奸轨、贼良民,而其弊益滋,盖流于此故。诸葛孔明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其为政于蜀,军旅数兴而赦不妄下,斯得《春秋》之旨矣。肆眚而曰大眚,讥失刑也。”
臣按:后世大赦天下,其原盖出于此。夫鲁所肆者一国之中,而谓之眚则其所赦者过失焉耳,眚而谓之大,意者鲁国向有所肆,皆小眚也,今则并其大者而肆之,然于罪恶犹未赦也,圣人书之以垂戒万世,以此为防。后世赦文乃至遍赦天下,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罪无大小咸赦除之,甚至十恶之罪、常赦所不原者亦或赦焉,惠奸宄、贼良民,怙终得志,善良喑哑,失天讨之公,纵人欲之私,皆《春秋》之罪人也。
管仲曰:“文有三情,武无一赦。赦者先易而后难,久而不胜其祸;法者先难而后易,久而不胜其福。故惠者人之仇仇也,法者人之父母也,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无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夫盗贼不胜则良人危,法禁不立则奸邪烦,故赦者奔马之委辔也。”
马端临曰:“唐虞三代之所谓赦者,或以其情可矜,或以其事可疑,以其在三赦、三宥、八议之列,然后赦之,盖临时随事而为之斟酌,所谓议事以制者也。至后世乃有大赦之法,不问情之浅深、罪之轻重,凡所犯在赦前,则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盗贼及作奸犯科者不诘,于是遂为偏枯之物、长奸之门。今观管仲所言,及《史记》所载陶朱公救子之事,则知春秋战国之时已有大赦之法矣。”
秦二世初即位,大赦天下。
臣按:赦之为言,始见于《虞书》,然所肆赦者眚灾而已,未尝泛及于有罪者焉。《管子》之书虽云赦者小利而大害,然仅行于其国中,未遍及于天下。赦而加之以大,始见于史,后世遂以为故事,一遇国家有变革喜庆之事,则形于王言,颁之天下,不问情之故误、罪之当否,一切施以旷荡之恩。呜呼,是何三代之后,君子常不幸而小人常多幸哉?
汉元帝在位十五年凡十赦,匡胤上疏曰:“陛下躬圣德,开太平之路,闵愚民触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