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二字,评文家尝言之矣,其实即句豆之语词耳。
[318]庄大宗师: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乃」「也」兼用,以直决其然。起、表两词皆豆也。
○1下无表词之先于起词之例。
○2「师直」「师曲」应为读,因为各有起词和语词。
○3本节开头说:‘或无断辞,则以助字煞之’,[294]下又说「也」字‘用为断辞’,先后矛盾。
○4章云:‘「为」犹「有」也’,说见经传释词第二「为」字条。
【4.4.3】状字先乎表词而有决断口气者,则断辞、助字皆可删也。不删者惟助字为常。
[319]汉贾谊传:夫树国固必相疑之势,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固必」二状字,「相疑之势」表词也。犹云「夫树国相敌,必是相疑之势,理固然也。」有读作「树国固」为一顿者亦可,惟与此疏文势有别耳。今以「固必」二状字为断,故断词,助字皆可从删。然末句「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甚」亦状字,而「非」「也」二字兼用者,盖此句表词,乃「所以安上而全下」之读。「甚」字不能状读,则用「非」字以间之,此句煞段,则用「也」字以助之,率是故欤。
[320]又:故曰选左右,早谕教,最急。——「急」表词,「最」状之,即有决断辞气。
[321]榖僖二:晋国之使者,其辞卑而币重,必不便于虞。——「便」表词,「必不」两状字以决之。至「辞卑而币重」之豆,「卑」「重」二字后于名字,皆为表词,唯以陈明其为如何,并无决断口气也。同为表词,有状与无状微有轻重耳。
[322]汉董仲舒传: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镕,唯冶者之所铸。——起、表两词皆读,中以「犹」字连之,所以决其有似如是也。故「犹」字状字也,而亦可视同同动字者此也。此乃相比句法,详于论比篇内。
[323]论子路: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两「必」字,所以状其言之信行之果也。
[324]汉匈奴列传:其不可使隙甚明。——「明」为「甚」状,所以决其明之至也。
[325]魏策: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
又汉书淮南王传薄昭书内,一言「甚盛」,四言「甚厚」,一言「甚过」,后又言「不贤」「不谊」「不仁」「不知」「不详」,诸句皆静字表词,各以「甚」「不」两状字为断,而其起词则皆长豆,与前引同一句法也。
[326]韩答吕医山人书:足下行天下,得此于盖寡。——「盖」状字,辜较之辞,所以断言其寡也。此类状字甚多,即反决状字如「不」「弗」「未」等字,皆此例也。
[327]又与卫中行书:然所称道过盛。——「过」字同上。
[328]又许国公神道碑:今见在人莫如韩甥,且其功最大而材又俊。——「最大」「又俊」皆以状表词,而有决断之口气也。①
[329]又论天旱人饥状:所征至少,所放至多,上恩虽弘,下困犹甚。——上两句表词,「至」字状之,下两句则「虽」「犹」二连字,②亦寓有决断辞气。统观以上所引诸句,断辞,助字皆两删者也。
[330]孟公上:子诚齐人也。——「诚」状「齐人」,更以「也」字助之,以申其决辞也。犹云「子眞是齐人也已。」
[331]庄田子方:吾所学者直土梗耳。——「直」状「土梗」,加「耳」以重其所决之不谬。
[332]史叔孙通列传:若眞鄙儒也。——同上。
[333]又屈原列传:离骚者,犹离忧也。③——「犹」亦状也。
[334]魏志王桀传: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俊也。——「但」状字,以状「为」字断词。「一时之俊」顿也,表词,「自」字状之,更以「也」字助之,而无断词。盖状字、断词与助字皆备者,诚罕见也。
[335]论语学而:不亦君子乎?——亦惟有状、助耳。
○1应作‘「最」「又」皆以状表词。’
○2「虽」是连字,「犹」是状字。
○3此「犹」是动字,非状字。
【4.4.4】「以为」二字,有解作谓辞者,有解作「以此为彼」者,前论同次已言之矣。解作「以此为彼」者,则「为」字为断词,其后即为表词,书籍中最为习用。至「以」字司词,可先可后,或言或不言,又详于介字篇内,此非所论也。
[336]孟滕下: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不以为泰」者,不以受天下为泰也,故「泰」静字,在「为」字后,而为表词,其起词即「以」字司词,乃蒙上文而言。
[337]又: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巨擘」名字,而为表词,「以」字司词,「仲子」也。
[338]又离下: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以」后「我」字,其司词也。「为」字后「简」字,其表词也。至如
[339]孟梁上:百姓皆以王为爱也。
[340]又滕上:尧以不得舜为己忧。
[341]又万上: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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