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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导航地图-第95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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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夫祭”至“伦也”。
  ○正义曰:此第三伦,明父子之理。
  ○“孙为王父尸”者,谓王父之孙行与王父作尸。
  ○“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者,谓孝子所使令为尸者,於祭者孝子身为子之行秩也。
  ○“父北面而事之”者,父则祭者之身,北面而事子行之尸也。
  ○“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者,主人为欲孝敬己父,不许己尊而北面事子行,则凡为子者,岂得不自尊事其父乎!是见子事父之道也。
  ○注“皆取”至“尊之礼”。
  ○正义曰:“天子、诸侯之祭,朝事延尸於户外”者,以《少牢》、《特牲》尸皆在室之奥,主人西面事之,无北面事尸之礼,故知是天子、诸侯也。知当“朝事”者,以《郊特牲》“诏祝於室,坐尸於堂”。诏祝於室,当朝事之节,故知坐尸於堂,当朝事也。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尸饮五,谓酳尸五献也,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
  ○瑶音遥。散,悉但反。差,本又作之等。酳音胤,又仕觐反。
  [疏]“尸饮”至“等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第四伦,尊卑差等。
  ○“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至“皆以齿,明尊卑之等”者,谓献卿、大夫、士及有司等,其爵虽同,皆长者在先,故云“皆以齿”。
  ○注“尸饮”至“献宾”。
  ○正义曰:此据备九献之礼者。至主人酳尸,故尸饮五也。凡祭二献,祼用郁鬯,尸祭奠而不饮。朝践二献,馈食二献,及食毕,主人酳尸。此等皆尸饮之,故云“尸饮五”。於此之时以献卿,献卿之后,乃主妇酳尸。酳尸毕,宾长献尸,是尸饮七也。乃瑶爵献大夫,是正九献礼毕,但初二祼不饮,故云尸饮七。自此以后,长宾、长兄弟更为加爵,尸又饮二,是并前尸饮九,主人乃散爵献士及群有司也。
此谓上公九献,故以酳尸之一献为尸饮五也。若侯伯七献,朝践、馈食时各一献。食讫酳尸,但饮三也。子男五献,食讫,酳尸,尸饮一。云“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欲明诸侯献宾时节与大夫、士献宾不同。知大夫、士祭三献而献宾者,《特牲礼》文。下大夫不宾尸,与士同,亦三献而献宾。知者,《有司彻》文。其上大夫别行宾尸之礼,与此异也。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於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来。
  ○昭,上遥反,后放此。
  [疏]“夫祭”至“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