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音扶。缀,丁劣反,又丁卫反,注及下同。孟,本亦作盟,音孟。
[疏]“且夫”至“以崇”。
○正义曰:此一经孔子为宾牟贾说《武》乐六成之意。上说三者之事已讫,更别广说《武》乐,故云。
○“且夫《武》,始而北出”者,谓初舞位最在於南头,从第一位而北出者。次及第二位稍北出者。熊氏云:“则前云三步以见方,见一成也。作乐一成而舞,象武王北出观兵也。”
○“再成而灭商”者,谓作乐再成舞者从第二位至第三位,象武王灭商,则与前文再始以著往为一也。
○“三成而南”者,谓舞者从第三位至第四位,极北而南反,象武王克纣而南还也。
○“四成而南国是疆”者,谓《武》曲四成舞者,从北头第一位却至第二位,象武王伐纣之后,南方之国於是疆理也。
○“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者,从第二位至第三位,分为左右,象周公居左,召公居右也。
○“六成复缀以崇”者,缀,谓南头初位,舞者从第三位南至本位,故言复缀以崇。崇,充也。谓六奏充其《武》乐,象武王之德充满天下。此并熊氏之说也,而皇氏不云次位。舞者本在舞位之中,但到六成而已。今舞亦然,义亦通也。
○注“成犹”至“乐也”。
○正义曰:成,谓曲之终成。每一曲终成而更奏,故云“成,犹奏也”。云“复缀,反位止也”者,谓最在南第一位,初舞之时,从此位入北,至六成还反复此位。如郑所注,熊氏得之。云“凡六奏以充《武》乐也”者,充,谓充备。言六奏其曲,《武》乐充备,故云“六奏以充《武》乐”,言《武》乐充备,是功成大平,周德充满於天下也。
“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於中国也。夹振之者,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驷当为四,声之误也。《武》舞,战象也。每奏四伐,一击一剌为一伐。《牧誓》曰:“今日之事,不过四伐五伐。”
○夹,古洽反,注及下同。铎,大各反。一剌,本亦作壹剌,七亦反。
[疏]“天子”至“国也”。
○正义曰:“天子夹振之”者,谓《武》乐之作,言天子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节之。
○“而驷伐”者,驷当为四。四伐,谓击剌。作《武》乐之时,每一奏之中,而四度击剌。象武王伐纣四伐也。
○“盛威於中国也”者,象武王之德,盛大威武於中国。
○注“夹振”至“五伐”。
○正义曰:“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者,经云“天子夹振”,是两边相夹。天子与大将相对,明是尊者,故知王与大将也。经云“振之”,铎是所振之物,故知振铎以为舞者之节也。《武》乐在庭,天子尊极,所以得亲夹舞人为振舞者。熊氏按《祭统》云:“君执干戚就舞位,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又下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冕而总干。”尚得亲舞,何以不得亲执铎乎?此执铎为祭天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