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同曰让,事异曰辞。”此主人以大客礼宾,宾不敢当大客之礼,乃是“事异”,应云“三辞”,而云“三让”者,但郑於《仪礼》自上下为例。此云“三让”,记者之言,辞之与让,其义亦通也。云“乃传其君之聘命也”,解经“传命”之言。案《聘礼》注云“宾至末介,上摈至未摈,亦相去三丈六尺”,宾乃传聘君之命於上摈也,故云“传其君之聘命也”。案《司仪职》,两君相见则交摈,若臣聘於君则旅摈。交摈传命者,《聘礼》注云:“其传命,各乡本受命,反面传而下;及未,则乡受之,反面传而上,又受命传而下。”其旅摈之时,不上下相传,直宾及上摈相对而语。交摈与旅摈虽别,总而言之,皆是传命,故注《聘礼》引此“介绍而传命”,谓时交摈而传命也。今此《聘义》介绍传命,论相聘也。及“三让而后传命”,皆聘之旅摈,亦是传命也。熊氏、皇氏皆以此介绍传命为朝之交摈。今此《聘义》不释朝,乃於《聘义》之中而记朝之传命,理为不可。又郑此注传其聘君之命,其义分明,熊氏、皇氏之说未可善也。云“三让而后入庙门”者,案《聘礼》入庙门之时,无三让之文,不备也。云“让主人庙受也”者,解入庙门三让之意,主人於庙受宾之礼,言宾不敢当其庙受,故云“让主人之庙受也”。引《小行人职》者,证大客来,主人有摈迎之法。
君使士迎于竟,大夫郊劳,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内而庙受,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所以致敬也。贶,赐也。宾致命,公当楣再拜。聘君之恩惠,辱命来聘者也。
○竟音境。劳,力报反。拜况,本亦作贶,音同。楣音眉。
[疏]“君使”至“敬也”。
○正义曰:前经明宾致尊让於主君,故此经明主君尊敬聘客,所以致敬於彼君之命也。
○“君使士迎於竟”,谓主君使士迎客於竟,故《聘礼》“宾及竟,张旃”,“君使士请事,遂以入”是也。
○大夫郊劳。
○《聘礼》云:“宾至於近郊,君使下大夫请行”;“君又使卿朝服,用束帛劳”。此“大夫郊劳”者,即卿也。
○“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内而庙受”,案《聘礼》,“宾入门左,公再拜”。是君拜迎於大门之内。《聘礼》又云“及庙门,公揖入”,“纳宾,宾入门左”,“宾升,西楹西,东面”。是“庙受”也。“北面拜贶”者,君於阼阶之上,北面再拜,拜聘君之贶。贶,谓惠赐也。《聘礼》云“公当楣再拜”是也。
○“拜君命之辱”者,释此“北面拜贶”之义也。言主君所以“北面拜贶”者,拜聘君之命来屈辱也。
○“所以致敬也”,言主君致敬於聘君。
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故诸侯相接以敬让,则不相侵陵。君子之相接,宾让而主人敬也。
[疏]“敬让”至“侵陵”。
○正义曰:此一经总结上宾致尊让於主君,主君又致敬於聘君,故宾主交相敬让者,是君子所以相接待也。“敬让,则不相侵陵”者,以主人致敬,宾致让,同心以礼相接,故“不相侵陵”。
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君亲礼宾,宾私面私觌,致饔饩,还圭璋,贿赠,飨、食、燕,所以明宾客君臣之义也。设大礼,则宾客之也。或不亲而使臣,则为君臣也。
○觌,大历反,见也。雍,字又作饔,音同。饩,许既反。还音旋,下及注同。璋音章。贿,呼罪反,《字林》音悔。享,许两反,本又作“飨”。食音嗣,下同。
[疏]“卿为”至“义也”。
○正义曰:主国之卿为上摈,接迎於宾。
○“大夫为承摈”者,承副上摈也。
○“士为绍摈”者,绍,继也,谓继续承摈。案《聘礼》注“其位相承继”。又《聘礼》注云:“主君公也,则摈者五人。侯伯也,则摈者四人。子男也,则摈者三人。”其待聘客及朝宾,其摈数皆然。故《大行人》云上公摈者五人,侯伯四人,子男三人。谓迎朝宾也。若摈者五人,则士为绍摈者三人;若摈者四人,则士为绍摈者二人;若摈者三人,则士为绍摈一人。
○“君亲礼宾”者,谓行聘已讫,君亲执醴以礼宾,故《聘礼》宾行聘讫,“宰夫彻几,改筵。公出,迎宾以入”,“公侧受醴,宾受醴,公拜送醴”是也。
○“宾私面私觌”者,私面,谓私以己礼面见主国之卿大夫也。私觌者,私以己礼觌主国之君。以其非公聘正礼,故谓之“私”。案《聘礼》私面在后,此先云私面者,记者便文,无义例也。面,亦见也。以其於臣礼质,故以“面”言之。故《聘礼》注云“面,亦见也。其谓之面,威仪质也”。此於臣谓之面。而《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私面私献”。注云:“私面,私觌也。”又以“私面”为“私觌”者,以《司仪》之文,但云“私面私献”,不云“私觌”,故以私面为私觌也。昭六年《左传》楚公子弃疾见郑伯,以其乘马八匹私面。於君而称“面”者,因行过郑而面郑伯,非正礼,故虽君亦称“面”也。
○“致饔饩”者,谓行聘之日,主君使卿致饔饩之礼於宾馆。案《聘礼》:“君使卿韦弁,归饔饩五牢。”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