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皮检反。去,羌吕反。夫人自称於天子曰“老妇”,自称於天子,谓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自称於诸侯曰“寡小君”,谓飨来朝诸侯之时。自称於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小童,若云未成人也。婢之言卑也。於其君称此,以接见礼敌,嫌其当。
○童本或作僮。子於父母,则自名也。名,父母所为也。言子者,通男女。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亦谓诸侯之卿也。三命以下,於天子为士。曰某士者,如晋韩起聘於周,摈者曰“晋土起”。自称曰“陪臣某”,陪,重也。
○重,直恭反。於外曰“子”,子,有德之称,《鲁春秋》曰:“齐高子来盟。”
○称,尺证反。
○於其国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称曰“某”。使,谓使人於诸侯也。某,名也。
○使自称,色吏反,注“使谓”同,本或作“使者自称”。
[疏]“天子”至“曰某”。
○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妃妾及臣子称谓之法,各随文解之。
○“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者,皆敌其夫,如王之后,故以后居前耳。妃,邦君之合配,王诸侯以下,通有妃义,故以妃字冠之。以《特牲》、《少牢》是大夫士之礼,皆云某妃配某氏,尊卑通称也。《白虎通》云:“后,君也。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天下尊之,故继其王言之曰王后也。”
○“诸侯曰夫人”者,夫人之名,唯诸侯得称,《论语》云“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是也。
○“大夫曰孺人”者,孺,属也,言其为亲属。
○注“孺之言属”也。
○正义曰:案《尔雅》云:“孺,属也。
○“士曰妇人”者,妇之言服也,服事其夫也。其妇号亦上下通名,故《春秋》“逆妇姜於齐”,是诸侯亦呼妇也。《穀梁传》云:“言妇,有姑之辞。”言服事舅姑,知通名也。
○“庶人曰妻”者,妻之言齐也。庶人贱,无别称,判合齐体而已。尊卑如此,若通而言之,则贵贱悉曰妻,故《诗》曰:“刑於寡妻。”是天子曰妻也。周家大夫妻曰内子,赵姬以叔隗为内子是也。
○“公侯”至“有妾”。
○正义曰:独言诸侯,举其上者,馀从可知也。既下於天子,不得立后,故以敌体一人正者为夫人。
○“有世妇”者,谓夫人之侄娣,故《公羊》云,夫人无子,立侄娣子也。质家先立侄之子,文家先立娣之子。《左氏》亦夫人侄娣贵於二媵,则此世妇者,谓夫人侄娣也,其数二人。
○“有妻”者,谓二媵及侄娣也,凡六人。“有妾”者,谓九女之外,别有其妾。知者,以上文云天子八十一御妻之外,更有妾。郑注云:“妾,贱者,不入百二十人数。”故知此妾不在九女之数也。
○“夫人”至“婢子”,此“夫人”谓畿内诸侯之妻也。其助祭於后,得接见天子,故得自称也,言老而服事也。以畿外诸侯夫人无见天子之礼,此云“自称於天子”,故注云“畿内诸侯之夫人助祭”。“若时事见”,谓若献茧之属。
○“自称於诸侯曰寡小君”者,此诸侯谓他国君也。古者诸侯相飨,夫人亦出,故得自称也。知者,《坊记》云:“阳侯杀缪侯,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於此之前,有夫人飨法,故注云:“谓飨来朝诸侯之时也。”君之妻曰小君,而云寡者,亦从君为谦也。
○“自称於其君曰小童”者,小童,未成人之称也。其与夫言,自谦称为小童,若未成人,言无知也。
○“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者,降於夫人,故并自称婢子,贱故也。婢之言卑也,向其夫自称,言己卑,故《春秋》晋怀嬴谓公曰“寡君使婢子侍执巾栉”是也。注云“接见体敌,嫌其当”者,为其接见之时,暂有体敌,嫌若当夫人然也。
○“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
○谓摈者辞也。列国,五等诸侯也,天子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而五等之臣,唯公国一孤四命耳。自卿大夫从三命而下,其命等於王之士,故入天子之国,则摈者称为某国之士也。故注引《春秋》襄二十六年“晋韩起聘於周,摈者曰晋士起”,言晋国之士起以证之也。
○“自称曰陪臣某”,陪,重也。某,名也。其君已为王臣,己今又为己君之臣,故自称对王曰重臣也。若襄二十一年晋栾盈辞於行人曰“天子陪臣盈”是也。
○“於外曰子”者,亦摈者辞。外谓在他国时也。摈者则称其姓而曰子。子是有德之称,故注引闵公二年冬“齐高子来盟”,证於外曰子也。高子,高傒是也。
○“於其国曰寡君之老”者,其国,自国中也。其君与民言,自称曰寡人,故此卿若与国中人语,自称曰“寡君之老”也。
○“使者自称曰某”者,某,名也。若此卿为使,在他国与彼君语,则称名也。若与彼臣民言,则自称“寡君之老”也。
○注“使谓”至“名也”。正义曰:知者,以《玉藻》云“上大夫於他国,摈者曰寡君之老,下大夫於他国,摈者曰寡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