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者,则以下所云是也。
○“王立七庙”者,亲四,始祖一,文、武不迁,合为七庙也。“一坛一墠”者,七庙之外,又立坛、墠各一也。起土为坛,除地曰墠。近者起土,远亲除地,示将去然也。
○“曰考庙”者,父庙曰考,考,成也。谓父有成德之美也。
○“曰王考庙”者,祖庙也。王,君也。君考者,言祖有君成之德也,祖尊於父,故加君名也。
○“曰皇考庙”者,曾祖也。皇,大也,君也。曾祖转尊,又加大君之称也。
○“曰显考庙”者,高祖也。显,明高祖居四庙最上,故以高祖目之。
○“曰祖考庙”者,祖,始也。此庙为王家之始,故云“祖考”也。计则祖考之庙当在二祧、坛、墠之上,应合在后始陈,今在此言之者,因皇考、显考同皆月祭之,故此先言之。
○“皆月祭之”者,此之五庙则并同,日月祭之也。
○“远庙为祧”者,远庙谓文、武庙也。文、武庙在应迁之例,故云“远庙”也。特为功德而留,故谓为祧,祧之言超也,言其超然上去也。
○“有二祧”者,有文、武二庙不迁,故云“有二祧”焉。
○“享尝乃止”者,享尝,四时祭祀,文、武特留,故不得月祭,但四时祭而巳。
○“去祧为坛”者,谓高祖之父也。若是昭行,寄藏武王祧。若是穆行,即寄藏文王祧,不得四时而祭之。若有四时之祈祷,则出就坛受祭也。
○“去坛为墠”者,谓高祖之祖也,不得在坛。若有祈祷则出就墠受祭也。高祖之父,既初寄在祧,而不得於祧中受祭,故曰“去祧”也。高祖之祖,经在坛而今不得祭,故云“去坛”也。坛、墠有祷焉,祭之者在坛、墠者,不得享尝,应有祈祷於坛、墠乃祭之也。
○“无祷乃止”者,若无所祈祷,则不得祭也。
○“去墠曰鬼”者,若又有从坛迁来墠者,则此前在墠者,迁入石函为鬼。虽有祈祷,亦不得及,唯禘、祫乃出也。
○“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者,降天子,故止有五庙。坛、墠与天子同。无功德之祖为二祧也。
○“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者,天子月祭五,诸侯卑,故唯得月祭三也。
○“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者,显考,高祖也;祖考,大祖也。大祖乃不迁,而与高祖并不得月祭,止预四时,又降天子也。
○“去祖为坛”者,去祖,谓去大祖也,即高祖之父,诸侯无功德二祧,若高祖之父亦迁,即寄大祖,而不得於大祖庙受时祭。唯有祈祷,则去大祖而往坛受祭也。
○“大夫立三庙二坛”者,大夫异於君,故立二坛,而不墠也。
○“显考、祖考无庙”者,以其卑,故高祖、大祖无庙也。
○“有祷焉,为坛祭之”者,大夫无主,故无所寄藏,而高、大二祖既又无庙,若应有祈祷,则为坛祭之。二坛之设,实为於此矣。然墠轻於坛,今二坛无墠者,为大祖虽无庙,犹重之故也。
○“去坛为鬼”者,谓高祖若迁去於坛,则为鬼,不复得祭,但荐之於大祖坛而已。若大夫有大祖之庙者,其义已具在《王制》疏。
○“適士二庙一坛”者,上士也。天子三等,诸侯上士,悉二庙一坛也。
○“显考无庙”者,显,当为皇。皇考,曾祖也。曾祖无庙也。
○“有祷焉,为坛祭之曾祖既无庙若有祈祷则为坛祭之一坛之设为於此也。亦无祷乃止。
○“去坛为鬼者”,谓曾祖若迁去於坛,则为鬼,不复祭也。
○“官师一庙”者,谓诸侯中士、下上也。谓为官师者,言为一官之长也。一庙,祖、祢共之,又无坛也。
○“曰考庙”者,为父立之也。
○“王考无庙而祭之”者,王考,祖也。虽无庙而犹获祭也。谓在考庙者。
○“去王考为鬼”者,谓曾祖则不得祭,又无坛。若有祈祷,则荐之於庙也。
○“庶士、庶人无庙”者,庶士,府史之属。庶人,平民也。贱,故无庙也。
○“死曰鬼”者,既无庙,故死则曰鬼。鬼亦得荐之於寝也。《王制》云“庶人祭於寝”是也。
○注“建国”至“之误”。
○正义曰:引“《书》曰三坛同墠”者,证坛、墠之义。案《金縢》“武王有疾,周公为之请命,为三坛同墠,以告大王、王季、文王”,故三坛也。云“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者,皆《尔雅 释诂》文。云“天子迁庙之主,以昭穆合藏於二祧之中”者,昭之迁主,其数虽多,总合藏武王祧中。穆之迁主,总合藏文王祧中。故郑注《周礼 守祧》“先公迁主,藏於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之庙”。郑必知然者,案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公羊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是毁庙在大庙,祫乃陈之,故知不窋以下先公迁主藏于后稷庙也。文、武二庙既不毁,则文武以下迁主,不可越文、武上藏后稷之庙,故知藏於文、武庙也。此迁主所藏曰祧者,是对例言之耳。若散而通论,则凡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