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对曰:‘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是王者有明堂,诸侯以下皆有庙,又知明堂非庙也。以此,故郑皆不用,具於郑《駮异义》也。云“每月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者,《月令》孟春“居青阳左个”,仲春“居青阳大庙”,季春“居青阳右个”。以下所居,各有其处,是每月就其时之堂也。云“卒事反宿,路寝亦如之”者,路寝既与明堂同制,故知反居路寝,亦如明堂每月异所。
反居路寝,谓视朔之一日也,其馀日即在燕寝,视朝则恒在路门外也。云“闰月,非常月也”者,按文六年云“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公羊》云:“不告月者何?不告朔也。曷为不告朔?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是月非常月也。”何休云:“不言朔者,闰月无告朔礼也。”《穀梁》之义,与《公羊》同。《左氏》则闰月当告朔。
按《异义》:“《公羊》说:‘每月告朔朝庙,至于闰月不以朝者,闰月,残聚馀分之月,无政,故不以朝。经书闰月犹朝庙,讥之。’《左氏》说:‘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许君谨按:从《左氏》说,不显朝庙、告朔之异,谓朝庙而因告朔。”故郑駮之,引《尧典》以闰月定四时成岁,闰月当告朔。又云:“说者不本於经,所讥者异其是与非,皆谓朝庙而因告朔,似俱失之。
朝庙之经在文六年,冬,‘闰月不告月,犹朝於庙’,辞与宣三年,春,‘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同。言‘犹’者,告朔然后当朝庙,郊然后当三望。今废其大,存其细,是以加‘犹’讥之。《论语》曰:‘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周礼》有朝享之礼祭。然则告朔与朝庙祭异,亦明矣。”如此言从《左氏》说,又以先告朔而后朝庙。郑以《公羊》闰月不告朔为非,以《左氏》告朔为是。
二传皆以先朝庙而因告朔,二者皆失,故郑云:“其是与非,皆谓朝庙而因告朔,俱失之也。”郑必知告朔与朝庙异者,按天子告朔於明堂,其朝享从祖庙下至考庙,故《祭法》云“曰考庙,曰王考庙,皆月祭之”是也。又诸侯告朔在太庙,而朝享自皇考至考,故《祭法》云:“诸侯自皇考以下,皆月祭之。是告朔与朝庙不同。又天子告朔以特牛,诸侯告朔以羊,其朝享各依四时常礼,故用大牢。
故《司尊彝》朝享之祭用虎彝、蜼彝、大尊、山尊之等,是其别也。云“听其朔於明堂门中,还处路寝门,终月”者,以闰非常月,无恒居之处,故在明堂门中。按《大史》云:“闰月,诏王居门终月。”是“还处路寝门,终月”,谓终竟一月所听之事,於一月中耳,於寻常则居燕寝也。故郑注《大史》云:“於文,王在门谓之闰。”是闰月听朔於明堂门,反居路寝门。皇氏云:“明堂有四门,即路寝亦有四门。闰月各居其时当方之门。”义或然也。
云“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者,《论语》云:“告朔之饩羊。”注曰:“天子特牛与,以其告朔礼略,故用特牛。”按《月令》每月云其帝、其神,故知告帝及神,以其在明堂之中,故知配以文王、武王之主,亦在明堂,以汎配五帝。或以武王配五神於下,其义非也。
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日中而馂,奏而食。日少牢,朔月大牢。馂,食朝之馀也。奏,奏乐也。
○馂音俊。五饮:上水,浆、酒、醴、酏。上水,水为上,馀其次之。
○酏,以支反。卒食,玄端而居。天子服玄端燕居也。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御瞽几声之上下。瞽,乐人也。几,犹察也。察其哀乐。
○瞽音古。上,时掌反。哀乐音洛。年不顺成,则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自贬损也。
[疏]“皮弁”至“无乐”。
○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每日视朝皮弁食之礼。“遂以食”者,既著皮弁视朝,遂以皮弁而朝食,所以敬养身体,故著朝服。
○“日中而馂”者,至日中之时,还著皮弁而馂朝之馀食。
○“奏而食”者,言馂馀之时,奏乐而食。馂尚奏乐,即朝食奏乐可知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