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於鸩反。食音嗣。耆,市志反。去,起吕反,本又作“而食之”。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待后命释藏也。加之事,人待之,已虽弗欲,谓难其妨已业。
○难,乃旦反。姑与之,而姑使之,而后复之。远怼怨於劳事。姑犹且也。
○姑与,以渚反,下同。远,于万反。怼,直类反,本又作{勤心}。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不可爱此而移苦於彼也。
○纵,本又作从,足用反。数,色角反。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庸之言用也。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怒,谴责也。
○谴,弃战反。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表犹明也。犹为之隐,不明其犯礼之过也。
○为,于伪反。
[疏]“子妇”至“礼焉”。
○正义曰:此一节论子妇事父母舅姑,受饮食衣服之事,并明父母舅姑接待子妇之礼。“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者,子孝於父母,妇敬於舅姑,或恐倚恃孝敬之心,违逆其命意,有怠惰具身,故戒令勿逆勿怠也。
○“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者,谓尊者以饮食与已,已虽不嗜爱,必且尝之,而待尊者后命,令已去之,而后去之。
○“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者,为尊者加已衣服,已虽不欲,必且服之,而待后命而藏去之。
○“加之事,人代之,已虽弗欲”者,谓尊者言加已以事业,事业欲成,尊者又使人代已。此事既向成,不欲他人代已而难其妨已之业。
○“姑与之,而姑使之”者,姑,且也。且与代已者之事,而且使代已者为之。
○“而后复之”者,待代已者休解,而后复本事业於已身也。
○“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者,从此以下,论尊者接待卑者之礼。“有勤劳之事”者,谓子妇有辛苦勤劳之事。“虽甚爱之”者,谓父母舅姑素来虽甚爱此勤劳之子妇。
○“姑纵之”者,姑,且也。所爱子妇,既有勤劳,且缓纵之。
○“而宁数休之”者,宁可数数休息此所爱子妇,不可移此勤劳於他不爱之子妇也。
○“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者,庸,用也。子妇既不孝敬,勿用憎疾怨恶之。
○“姑教之”者,姑,且也。且教诲之。
○“若不可教,而后怒之”者,不可教,谓教而不从,然后责怒之。
○“不可怒”者,谓虽责怒之而不从命者。
○“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者,既不可责怒,子被放逐,妇被出弃。表,明也。虽被出弃,犹为之隐,不显明言其犯礼之过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