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端衰”至“无等”。
○正义曰:端衰,谓丧服上衣,以其缀六寸之衰於心前,故衣亦曰衰。端,正也。吉时玄端服,身与袂同,以二尺二寸为正,而丧衣亦如之。而今用縗缀心前,故曰“端衰”也。
○“丧车”者,孝子所乘恶车也。恶车,丧车也。等,等差也。言丧之衣衰及恶车,天子至士制度同,无贵贱等差之别也。以孝子於其亲,情如一也。
○注“丧车”至“如之”。
○正义曰:言“丧车,恶车也”者,《既夕礼》云:“主人乘恶车。”郑云:“王丧之木车也。”按郑注《巾车》“丧车凡五等”,《巾车》云:“木车,蒲蔽。”注云:“木车,不漆者,以蒲为蔽。始遭丧所乘也。”“素车,棼蔽。”注云:“素车以白土垩车。薠麻以为蔽,卒哭所乘。”“藻车,藻蔽。”注云:“以苍玉垩车,以苍缯为蔽也。既练所乘。”“駹车,雚蔽。”注云:“駹车边侧有漆饰也。以细苇席为蔽,大祥所乘。”“漆车,藩蔽。”注云:“漆车,黑车。漆席以为蔽,禫所乘。”
○云“衣衰言端者,玄端,吉时常服,丧之衣衰当如之”者,按《丧服记》:袂,二尺二寸。“袪,尺二寸”。其制正服,故云端。此云“端衰”,则与玄端同也。
大白冠、缁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缟而后蕤。不蕤,质无饰也。大白冠,大古之布冠也。《春秋传》曰:“卫文公大布之衣,大白之冠。”委武,冠卷也。秦人曰委,齐东曰武。玄,玄冠也。缟,缟冠也。
○缟,古老反,又古报反,注同。卷,苦圆反。
[疏]“大白”至“后蕤”。
○正义曰:大白者,古之白布冠也。缁布冠,黑布冠也。二冠无饰,故皆不蕤。此缁布冠谓大夫士之冠,故不蕤。其诸侯缁布冠则蕤,故《玉藻》云“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是也。
○“委武,玄缟而后蕤”者,委、武皆冠卷也。秦人呼卷为委,齐人呼卷为武也。玄、玄冠也。缟,缟冠也。率、缟二冠,既有先别卷,后乃可蕤,故云“而后蕤”也。而大祥缟冠亦有蕤。何以知之?前既云“练冠,亦条属,右缝”,则知缟不条属。既别安卷,灼然有蕤也。
○注“不蕤”至“冠也”。
○正义曰:引《春秋左传》曰“卫文公大布之衣,大白之冠”者,证大白冠是布也。闵公二年冬,狄入卫,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僖二年,齐桓公救而封之。卫文公以国未道,故不充其服,自贬损,所以大白冠、大布衣也。
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弁,爵弁也。冠,玄冠也。祭於公,助君祭也。大夫爵弁而祭於己,唯孤尔。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於己可也。缘类欲许之也。亲迎虽亦己之事,摄盛服尔,非常也。
○迎,鱼敬反,注同。
[疏]“大夫”至“可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大夫、士公私祭服。
○“大夫冕而祭於公”者,大夫谓“孤”也。冕,絺冕也。祭於公,谓助君祭也。
○“弁而祭於己”者,弁,爵弁也。祭於己,自祭庙也。助祭为尊,故服絺冕。自祭为卑,故服爵弁。崔云:孤不悉絺冕,若王者之后及鲁之孤,则助祭用絺。若方伯之孤助祭,则以其君玄冕自祭,不可逾之也。
○“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者,弁谓爵弁也。士以爵弁为上,故用助祭也。冠玄冠为卑也,自祭不敢同助君之服,故用玄冠也。
○“士弁而亲迎,然则士弁而祭於己可也”者,作记之人,虽云“士冠而祭於己”,以己既爵弁亲迎,亲迎轻於祭,尚用爵弁,则士亦当用爵弁自祭於己庙可也。言於礼可用也。爵弁,是记者缘事类欲许之著爵弁。
○注“弁爵”至“孤尔”。
○正义曰:知“弁,爵弁也”者,与“士弁”连文,士弁祭於公,爵弁,故知大夫弁者,亦爵弁也。云“大夫爵弁而祭於己,唯孤尔”者,以《仪礼 少牢》上大夫自祭用玄冠,此亦云弁而祭於己者,与《少牢》异,故知是孤。知非卿者,以《少牢礼》有卿宾尸,下大夫不宾尸,明卿亦玄冠,不爵弁。
○注“缘类”至“常也”。
○正义曰:以祭、亲迎,事类相似。亲迎既弁,故自祭欲许其著弁,其理不可。故郑云:亲迎虽亦己之事,摄盛服尔,非常著之服。所以亲迎摄盛服者,以亲迎配偶,一时之极,故许其摄盛服。祭祀,常所供养,故须依其班序。
畅,臼以椈,杵以梧,所以捣郁也。椈,柏也。
○捣,丁老反。枇以桑,长三尺,或曰五尺。枇,所以载牲体者。此谓丧祭也。吉祭,枇用棘。
○枇音匕,本亦作朼,音同,注同。长,直亮反,下同。毕用桑,长三尺,刊其柄与末。毕,所以助主人载者。刊,犹削也。
○刊,苦干反。柄,兵命反。
[疏]“畅臼”至“与末”。
○正义曰:此一节明吉凶畅及枇毕之义,各随文解之。畅,谓郁鬯也者。
○“臼以椈,杵以梧”者,谓捣鬯所用也。椈,柏也。梧,桐也。谓以柏为臼,以桐为杵,捣郁鬯用柏臼桐杵,为柏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