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玉有山玄、水苍者,视之文色所似也。绶者,所以贯佩玉,相承受者也。纯,当为“缁”。古文“缁”字或作丝旁才。綦,文杂色也。缊,赤黄。
  ○绶音受。纯,读为缁,侧其反。瑜,羊朱反。綦音其。瓀,而兖反,徐又作萩,同。玟,武巾反,字又作“<石攵>”,同。缊音温。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谦不比德,亦不事也。象,有文理者也。环,取可循而无穷。
  [疏]“古之”至“中矩”。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佩玉之事。各随文解之。
  ○注“比德”至“已上”。
  ○正义曰:按《诗 秦风》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是玉以“比德”。按《聘义》云:“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刿,义也。垂之如队,礼也。”“孚筠旁达,信也。”是玉以比德也。按下文云“天子佩白玉”,下至“士佩瓀玟”,士是君子含士以上也。
  ○注“玉声”至“宜逸”。
  ○正义曰:“玉声所中也”者,谓所佩之玉,中此徵、角、宫、羽之声。云“事也,民也,可以劳”者,按《乐记》:“角为民,徵为事。”右厢是动作之方,而佩徵、角。事则须作而成,民则供上役使,故可劳而在右也。云“君也,物也,宜逸”者,按《乐记》云:“宫为君,羽为物。”今宫、羽在左,是无事之方。君宜静而无为,物宜积聚,故在於左,所以“逸”也。
  ○注“路门”至“之荠”。
  ○正义曰:路寝门外至应门谓之“趋”,於此趋时,歌《采齐》为节。云“齐,当为‘楚荠’之荠”者,按《诗 小雅》有《楚茨》之篇,此作“齐”字,故读为《楚茨》之“茨”,音同耳,其义则异。
  ○注“登堂之乐节”。
  ○正义曰:路寝门内至堂,谓之“行”,於行之时则歌《肆夏》之乐。按《尔雅 释宫》云:“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此对文耳。若总而言之,门内谓之行,门外谓之趋。郑注《乐师》云:“行,谓於大寝之中。趋,谓於朝廷。”然则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门而《采荠》作。其反,入至於应门、路门亦如之。此谓步迎宾客。王如有车出之事,登车於大寝西阶之前,反降於阼阶之前,《尚书传》曰“天子将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是也。
  ○注“反行也,宜圜”。
  ○正义曰:反行谓到行,反而行,假令从北向南,或从南向北。
  ○注“曲行也,宜方”。
  ○正义曰:曲行,谓屈曲而行,假令从北向南行,曲折而东向西向也。
  ○“进则”至“鸣也”。
  ○揖,俯也。若行前进,则身恒小俯俛也。
  ○“退则扬之”者,扬,仰也。卻退迁行则身微仰也。
  ○“然后玉锵鸣也”者,若进俯退仰,则然后佩离身而直行摇动,佩自击,所以玉声得锵锵而鸣也。
  ○注“揖之”至“后也”。
  ○正义曰:“见於前”者,谓佩乡前垂而见之。“见於后”者,谓佩乡后垂而见也。
  ○“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谓君子恒闻鸾和佩玉之正声。自,由也。是以非类邪辟之心,无由入於身也。
  ○注“鸾在衡,和在式”。
  ○正义曰:“鸾在衡,和在式”,《韩诗外传》文也。若郑康成之意,此谓平常所乘之车也。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马镳也。故注《秦诗》云:“置鸾於镳,异於乘车。”郑於《秦诗》既巳明言,故於《毛诗传》云“在轼曰和,在镳曰鸾”,郑不复易毛也。又於《商颂》笺云“鸾在镳”,同毛氏之说,亦不复具言,以《秦诗》笺已明言故也。
  ○“君在”至“设佩”。
  ○谓世子出所处而与君同在一处,则不敢佩玉。玉以表德,去之示己无德也。
  ○“左结佩”者,佩亦玉佩。既不佩玉,而结左佩也。郑云“结者,结其绶不使鸣也”。贺云:“事佩绶且不鸣,今云‘结绶使不鸣’,则犹在佩玉也。”
  ○“右设佩”者,结左边玉佩而设右边事佩。事佩,是木燧大觿之属。
  ○注“谓世”至“鸣也”。
  ○正义曰:知“谓世子也”者,以臣之对君,则恒佩玉,故下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前文云:“然后玉锵鸣也。”是臣之去朝君,备仪尽饰,当佩玉。今云“君在不佩玉”,故知非臣,下云“世子佩瑜玉”,是以知世子也。云“出所处而君在焉”者,以下文“朝则结佩”,谓朝时,明此君在,非朝处也。云“去德佩”者,谓结玉佩不使鸣,非谓全去也。云“而设事佩”者,大觿木燧之属也。云“辟德而示即事也”者,以辟德不敢当,故“去德佩”而示有劳役之事,以奉於上,故设事佩也。自朝则结佩,朝结佩及设佩,亦皆谓世子。
  ○“齐则綪结佩”,此谓总包凡应佩玉之人,非唯世子綪结佩。綪,屈也。谓结其绶,而又屈上之也。
  ○“而爵韠”者,谓士玄端,齐故爵韦为韠也。而熊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