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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礼记正义-汉-郑玄-第419页

,外以玄,内以华。华,黄色也。士裨垂之下,外内皆以缁,是谓缁带。大夫以上以素,皆广四寸。士以练,广二寸,再缭之。凡带,有司之带也,亦繂之如士带矣。无箴功,则不裨之。士虽繂带裨,亦用箴功。凡带不裨,下士也。此又乱脱在是,宜承“绅、韠、结三齐”。
  ○缭音了。箴音针。下士,崔如字,或户嫁反。一命缊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三命赤韨葱衡。此玄冕爵弁服之韠,尊祭服异其名耳。韨之言亦蔽也。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韎也。衡,佩玉之衡也。幽,读为“黝”。黑谓之黝,青谓之葱。《周礼》“公侯伯之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
  ○缊音温。韨音弗。幽,读为黝,出注,幼纠反,黑也,下同。韎,莫拜反,又音妹。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谓大带也。
  [疏]“韠君”至“终辟”。
  ○正义曰:此一经总明韠韨上下尊卑之制,唯有“大夫大带”一经厕在其间,已於“带条”说讫。
  ○注“此玄”至“素韠”。
  ○正义曰:知“此玄端服之韠也”者,按《士冠礼》玄端、玄裳、黄裳、杂裳、爵韠,谓士玄端之韠。此云“士爵韦”,故知是玄端之韠也。云“天子、诸侯玄端朱裳”者,以韠从裳色。君既用朱,故知裳亦朱色也。然天子诸侯祭服,玄衣纁裳。知此朱韠非祭服韠者,若其祭服则君与大夫士无别,同是赤色,何得云“大夫素,士爵韦”?且祭服之韠,大夫以上谓之韨,士爵弁谓之韎韐,不得称韠也。云“大夫素裳”者,大夫玄端,以素为裳,故素韠也。此则大夫、士朝君之服。大夫既以素裳为朝服,又以玄端服,礼穷则同故也。云“唯士玄裳,黄裳,杂裳也”者,《士冠礼》谓玄端之裳也。士朝服则素裳,故郑注《士冠礼》,朝服则玄端之衣,易其裳耳。云“皮弁服皆素韠”者,按《士冠礼》“皮弁服素韠”。云“皆”者,君与大夫、士皮弁皆然,故云“皆”也。
  ○注“目韠制”。
  ○正义曰:经云“圜”,则下文“大夫前方后挫角”,则圜也。经云“杀”,则下文“公侯前后方”,方则“杀”也。经云“直”,则下文云“天子直”。是“目韠制”也。
  ○注“杀四”至“五寸”。
  ○正义曰:以经云“前后方”,是“杀四角”也。上下各去五寸,所去之处,以物补饰之使方,变於天子也。云“所杀者去上下各五寸”者,按《杂记》云“韠会去上五寸”,是上去五寸。又云“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是去下五寸。郑注《杂记》云:“会,谓上领缝也。领之所用,盖与纰同。”如郑此言,即上去五寸是领也。以爵韦为领,故云“领之所用”,“与纰同”。下云“所去五寸,纯以素”。故郑注《杂记》云:“纯纰所不至者五寸。”然则上去五寸是领也,下去五寸是纯也。若然,唯去上畔下畔,而云“杀四角”者,盖四角之处别异之,使殊於馀边也。其会之下,纯之上,两边皆纰以爵韦,表里各三寸。故《杂记》云:“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韠制大略如此。但古制难知,不可委识,或据《礼图》,天子韠制,形如要鼓也,以今参验,不附人情。故今依附《记》文,参验情事而为此说,以俟后贤。
  ○注“圜其”至“为后”。
  ○正义曰:以经云“后挫角”,谓杀上角使圜,不令方也。
  ○注“正,直、方之间语也”。
  ○正义曰:正,谓不邪也。直而不邪谓之正,方而不邪亦谓之正,故云“正,直、方之间语”。
  ○注“颈五”至“革带”。
  ○正义曰:云“颈五寸亦谓广”者,郑恐上下长五寸,故云“亦谓广”也。其上下及肩与革带俱二寸也。云“凡佩,系之革带”者,以韠系於革带,恐佩系於大带,故云然。以大带用组约,其物细小,不堪县韠佩故也。
  ○注“此玄”至“不命”。
  ○正义曰:以上经云“君朱,大夫素,士爵韦”,是玄端服之韠,故云“此玄冕爵弁服之韠”,言异於上也。此据有孤之国,以卿大夫虽三命再命,皆著玄冕。若无孤之国,则三命再命之卿大夫皆絺冕,不得唯玄冕也。爵弁,则士所服。云“尊祭服,异其名耳”者,他服称韠,祭服称韨,是异其名。韨、韠皆言为蔽,取蔽鄣之义也。知祭服称韨者,按《易 困卦 九二》“朱绂方来,利用享祀”,是祭祀称韨也。按《诗毛传》,天子纯朱,诸侯黄朱。黄朱色浅,则亦名赤韨也。则大夫赤韨,色又浅耳。有虞氏以前,直用皮为之,后王渐加饰焉,故《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彼注云:“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韐而已。”云“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韎也”者,按此云“一命,缊韨”,一命,谓公侯伯之士。《士冠礼》“爵弁韎韐”,此“缊韨”则当彼“韎韐”,故云“所谓韎也”。《毛诗》云:“韎韐茅蒐染。”齐人谓“茅蒐”为“韎韐”声也。茅蒐,则蒨草也。以蒨染之,其色浅赤,则缊为赤、黄之间色。若子、男大夫,但名“缊韨”,不得为韎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