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学以”至“也语”。
○正义曰:学以三者,学,教也。教以三者威仪容貌,言祭与养老乞言及合语行礼之时,皆有容貌,故小乐正教之。云“合语谓乡射,乡饮酒、大射、燕射之属也”者,此经先云祭与养老乞言,别云合语,则合语非祭与养老也。故知是乡射、乡饮酒必大射、燕射之等,指《仪礼》成文而言之,以其此等至旅酬之时,皆合语也。其实祭未及养老,亦皆合语也。故《诗 楚茨》论祭祀之事,云“笑语卒获”,笺云:“古者於旅也。
”语是祭,有合语也。养老既乞言,自然合语也。引《乡射记》者,证旅酬之时,得言说先王之法,故云“古者於旅也语”。言合语者,谓合会义理而语说也。
○“大乐”至“授数”。
○前文小乐正既教三者之威仪,今大乐正又教三者之义理,故大乐正学舞干戚,干戚则前经祭祀也。祭祀之时,舞其干戚之乐。不云祭祀,而云舞干戚者,容祭祀之外,馀干戚皆教之。语说,谓合语之说,则前经合语也,亦大乐正教以语说义理。命乞言者,大乐正命此世子及学士於老者而乞言,则前经养老乞言。但前经云祭,故养老乞言与祭相连,故尊之,序在合语之上。此经不云祭,故略其养老在语说之下。
皆大乐正授数者,谓干戚、语说、乞言三者,皆大乐正之官授世子及学士等篇章之数,为之讲说,使知义理。
○注“学以”至“篇数”。
○正义曰:此经与前经重序其事,文势相似,前经小乐正乃教威仪,事浅,故云“诏之东序”。此大乐正所教义理既深,故“大乐正授数”。知者,文承东序之下,大乐正授数之时,亦在东序,大司成论说在东序。
○小乐正既诏以三者威仪,大乐正又教以三者义理,於是大司成之官论量课说此世子学士等义理之深浅、才能之优劣於东序之中。
○注“司成”至“事也”。正义曰:郑以下文云“乐正司业,父师司成”,父师与乐正相连。此大司成亦与大乐正相次,故知司成则大司成也。以其掌教,故知是司徒之属。以其父师司成,又掌教国子,故知当师氏也。引《师氏》以美诏王以上者,皆《师氏职》文。案《书传》“大夫为父师”,《周礼 师氏》中大夫云教国子以三德三行,三德“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
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云“及国中、失之事”者,中谓中礼,失谓失礼,掌国家中礼、失礼之事也。
凡侍坐於大司成者,远近间三席,可以问。间犹容也。容三席则得指画相分别也。席之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则是所谓函丈也。
○坐,才卧反,又如字。远近间,并如字;间,犹容也,注同,徐古辨反。指画,乎麦反。别,彼列反。广,古旷反,又如字。三寸,一本作“广三尺三寸三分”。函,胡南反。终则负墙,卻就后席相辟。
○辟音避,下“辟君”同。列事未尽不问。错尊者之语,不敬也。
[疏]“凡侍”至“不问”。
○正义曰:此一节论国子侍坐於大司成之仪,故云“侍坐於大司成”。
○“远近间三席,可以问”者,去大司成远近,中间可容三席之地。席制广三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三席则函一丈,可以指画而问也。
○“终则负墙”者,问终则起,卻就后席,负墙而坐,辟后来问者。“列事未尽不问”者,其问事之时,必待尊者言终,如有不晓,然后更问。若尊者序列其事未得终尽,则不可错乱尊者之语而辄有咨问,则为不敬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