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第七星。缮,依注音劲,吉政反,陈直觐反。杓,敷招反,徐必遥反。进退有度,度谓伐与步数。左右有局,各司其局。局,部分也。
○分,扶问反。
[疏]“史载”至“其局”。
○正义曰:此一节明君以军行之礼,各随文解之。
○“史”谓国史,书录王事者。王若举动,史必书之。王若行往,则史载书具而从之也。不言简牍而云笔者,笔是书之主,则余载可知。《尔雅》云:“不律谓之笔。”郭云:“书笔名,四方之异言也。”
○“士载言”者,士谓司盟之士,言谓盟会之辞,旧事也。崔灵恩云:“必载盟会之辞者,或寻旧盟,或用旧会之礼,应须知之,故载自随也。”
○“前有水,则载青旌”者,王行宜警卫,恶善必先知之,故备设军陈行止之法也。军陈卒伍行,则并衔枚,无喧声。若有非常,不能传道,且人众广远,难可周遍,故前有变异,则举类示之,故宣十二年《左传》云“前茅虑无”是也。青旌者,青雀旌,谓旌旗。军行若前值水,则画为青雀旌旗幡上,举示之。所以然者,青雀是水鸟,军士望见,则咸知前必值水而各防也。
○“前有尘埃,则载鸣鸢”者,鸢,今时鸱也。鸱鸣则风生,风生则尘埃起。前有尘埃起,则画鸱於旌首而载之,众见咸知,以为备也。不直言鸢而云鸣者,鸢不鸣则风不生,故画作开口,如鸣时也。不言旌,从可知也。
○“前有车骑,则载飞鸿”者,车骑,彼人之车骑也。鸿,鸿雁也。雁飞有行列,与车骑相似,若军前忽遥见彼人有多车骑,则画鸿於旌首而载之,使众见而为防也。然古人不骑马,故但经记正典,无言骑者。今言骑者,当是周末时礼。
○“前有士师,则载虎皮”者,士师,兵众也。虎是威猛,亦兵众之象。若见前有兵众,则举虎皮於竿首,使兵众见以为防也。
○“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者,挚兽,猛而能击,谓虎狼之属也。貔貅是一兽,亦有威猛也。若前有猛兽,则举此貔貅,使众知为备也。但不知为载其皮,为画其形耳。通有二家,一云与虎皮并画作皮於旌也,一云并载其皮。
○注“载谓”至“如貔”。
○正义曰:“载谓举於旌首以警众也”,文并为载,而郑今云“举於旌首”,是明诸物并在旌旗首也。云“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此是定四年祝佗之辞,此嘉好之事,若为其出军征伐,则随军多少,与此不同。云“《书》曰:如虎如貔”者,此《尚书 牧誓》,引证虎、貔同是猛兽也。此武王伐纣时,於牧野作誓,诫士卒为战之辞也,令士众皆如虎貔然也。郑注《尚书》云:“其威当如兽之将攫搏也。”貔一名曰豹,虎类也。《尔雅》云:“貔,白狐也。”“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者,前明军行逢值之礼也,此明军行象天文而作陈法也。前南后北,左东右西。朱鸟、玄武、青龙、白虎,四方宿名也。军前宜捷,故用鸟。军后须殿捍,故用玄武。玄武,龟也,龟有甲,能御侮用也。左为阳,阳能发生,象其龙变生也。右为阴,阴沈能杀,虎,沈杀也。军之左右生杀,变应威猛如龙虎也。何胤云:“如鸟之翔,如蛇之毒,龙腾虎奋,无能敌此四物。”郑注四兽为军陈,则是军陈之法也,但不知何以为之耳,今之军行,画此四兽於旌旗,以标左右前后之军陈。
○“招摇在上”者,招摇,北斗七星也。北斗居四方宿之中,以斗末从十二月建而指之,则四方宿不差。今军行法之,亦作此北斗星在军中,举之於上,以指正四方,使四方之陈不差,故云“招摇在上”也。然并作七星,而独云“招摇”者,举指者为主,馀从可知也。
○“急缮其怒”者,向明军陈之法,此举士卒之用也。急,坚也。劲,利也。其怒,士卒之怒也。军行既张四宿於四方,标招摇於中,上象天之行,故军旅士卒起居举动,坚劲奋勇,如天帝之威怒也。然若类前而论四宿之陈,画旌为胜;且郑云“又画招摇於旌上”,则知四物是画,故星约言云“又画”也。崔灵恩云:“此谓军行所置旌旗於四方以法天。此旌之旒数皆放其星,龙旗则九旒,雀则七旒,虎则六旒,龟蛇则四旒,皆放星数以法天也,皆画招摇於此四旗之上。”案崔并画四旗,皆为北斗星,於义不安。何者?天唯一斗以指四方,何用四斗乎?
○注“以此”至“指者”。
○正义曰:此朱雀是禽,而总言“兽”者,通言耳。言“为君陈”者,则四兽各有军陈之法,故昭二十一年宋人与华亥战,云:“郑翩原为鹳,其御愿为鹅。”又《兵书》云:“善用兵者似率然。”率然者,常山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是其各有陈法也。知“招摇在北斗杓端”者,《春秋运斗枢》云:“北斗七星,第一天枢,第二旋,第三机,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标。”案此摇光则招摇也。在下云端者,明魁以上为首,标则以下为端也。
○注“度谓伐与步数”。
○正义曰:《牧誓》武王誓众云:“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四伐五伐,乃止齐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