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注“杀气”至“为鸠”。
  ○正义曰:按《释鸟》云:“鹰,鶆鸠。”某氏云:“鶆鸠,鹴鸠。”《月令》云:“鹰化为鸠。”《左传》曰:“爽鸠氏,司寇也。”郭景纯云:“鶆当为鹴。”即鹴鸠也。此征鸟者,则鹴鸠之谓也。
  乃毕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天之神祗。四时之功成於冬,孟月祭其宗,至此可以祭其佐也。帝之大臣,句芒之属。天之神祗,司中、司命、风师、雨师。
  ○祗音祁。
  [疏]注“四时”至“雨师”。
  ○正义曰:按上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於公社,腊先祖五祀”,是谓蜡祭,则百神皆祭,则一变而致羽物山林之祗,再变而致鳞物川泽之祗,是蜡祭并祭山川也,是岳渎及众山川也。孟冬不见者,文不具。孟冬祭岳渎,因及众山川,至此又更祭众山川,山川少於岳渎,是孟月祭其宗,此月祭其佐。前孟冬是祭先啬神农,并祭五帝,但孟月其文不具,则五帝为宗,大臣句芒等为佐,是孟月祭其宗,此月祭其佐也。孟冬祭司中等,是孟月祭宗,此月祭佐,则天神人鬼山川等,皆有宗有佐也。故郑先云孟月祭宗,至此祭佐,后解帝之大臣,天神地祗。若然,山川卑於帝之大臣,在先言,故以为尊卑之序,无义例也。熊氏云“孟冬祭宗,至此祭佐,唯天”,恐非也。
  是月也,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乃尝鱼,先荐寝庙。天子必亲往视渔。明渔非常事,重之也。此时鱼絜美。
  [疏]注“天子”至“絜美”。
  ○正义曰:按仲秋“以犬尝麻”,季秋“以犬尝稻”,皆不云天子亲往。今此“天子亲往”,特云“尝鱼”,故云“明渔非常事,重之也”。以四时荐新,是其常事,鱼则非常祭之物,故云“重之也”。
  冰方盛,水泽腹坚,命取冰。腹,厚也。此月日在北陆,冰坚厚之时也。北陆,谓虚也。今《月令》无“坚”。
  ○腹,本又作复,又方服反。
  [疏]“冰方”至“取冰”。
  ○正义曰:言此月冰既方盛,於时极寒,冰实至盛,而云方盛者,此谓月半以前,小寒之节,冰犹未盛,故云方也。至於月半以后,大寒乃盛,水泽腹坚者,腹,厚也。谓水湿润泽,厚实坚固。冰既坚固,故命取冰。
  ○注“腹厚”至“无坚”。正义曰:腹者,形体腹长,故为厚也。云“此月日在北陆”者,当此月之时,日在玄枵之次,其星当女虚危也。陆,道也。言女虚危,是北方七宿之道,故《释天》云:“北陆,虚也。”举中央星以言之。
  冰以入,令告民,出五种。冰既入,而令田官告民,出五种,明大寒气过,农事将起也。
  ○种,章勇反,注同。命农计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耜者,耒之金也,广五寸。田器,鎡錤之属。
  ○鎡音兹。錤音基。
  [疏]“冰以”至“五种”。
  ○正义曰:冰以藏入之后,大寒以过,暖气方来,故令此典农之官,出五种之物,以拟种之。
  ○注“耜者”至“之属”。
  ○正义曰:耒者以木为之,长六尺六寸,庛长尺有一寸,中央直者三尺有三寸,勾者二尺有二寸。底谓耒下向,前曲接耜者头而著耜。耜,金铁为之,故云“耜者,耒之金”。云“田器,鎡錤之属”者,何胤云:“鎡,今之锄类。”《孟子》云:“齐人曰:虽有鎡錤,不如待时。”云“之属”者,以田器非一也。
  命乐师大合吹而罢。岁将终,与族人大饮,作乐於大寝,以缀恩也。言罢者,此用礼乐於族人最盛,后年若时乃复然也。凡用乐必有礼,用礼则有不用乐者。《王居明堂礼》:“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君子说,小人乐。”
  ○合,古答反。吹,昌睡反。罢如字,又音皮。复,扶又反。子说音悦。人乐音洛。
  [疏]“命乐”至“而罢”。
  ○正义曰:於此岁终,必族人燕饮,乐师之官,大合诸乐管籥之吹,以缀恩慈之心,而遂休罢,至来年季冬,乃更为之。
  ○注“岁将”至“人乐”。
  ○正义曰:“与族人大饮”者,以《王居明堂礼》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故知与族人饮也。云“作乐於大寝”者,以其命乐师合吹,故知作乐也。大寝则路寝也,与宗人图事之处。既饮族人,故知於大寝。云“以缀恩”者,缀谓连缀,恩谓恩亲。《大传》云:“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云“罢者,此用礼乐於族人最盛,后年若时乃复然”者,谓后年季冬,乃复如此作乐,以一年顿停,故云罢。云“凡用乐必有礼,而用礼则有不用乐”者,以大合吹必当有礼,与族人燕饮。今唯云命乐师作乐,故云“用乐必有礼”,而食尝无乐,故云“礼有不用乐”也。引《明堂礼》以合三族者,三族,父、子及身,则《小记》云“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是也。“君子说”,谓卿大夫士。“小人乐”,谓凡庶也。
  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四监,主山林川泽之官也。大者可析谓之薪,小者合束谓之柴,薪施炊爨,柴以给燎,《春秋传》曰:“其父析薪。”今《月令》无“及百祀之薪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