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辨犹”至“阳浮”
○释曰:就其浮沈刻记之。
夹其阴阳以设其比,夹其比以设其羽,(夹其阴阳者,弓矢比在两旁,弩矢比在上下。设羽於四角。郑司农云:“比谓括也。”
○夹,古洽反,刘古协反。比,毗志反,下及注同。)
[疏]注“夹其”至“括也”
○释曰:云“弓矢比在两旁”者,以其弓竖用之,故比在之两畔。云“弩矢比在上下”者,以其弩弓横用之,故比在上下。云“设羽於四角”者,无问弓之矢,弩之矢,比在两旁上下,皆设羽於四角,同也。
参分其羽以设其刃,(刃二寸。)
[疏]注“刃二寸”
○释曰:知“刃二寸”者,以其言“参分其羽以设其刃”,不可参分取二分,作四寸刃,明知参分取一,得二寸为刃,故知刃二寸。
则虽有疾风,亦弗之能惮矣。(故书“惮”或作“怛”。郑司农云:“读当为‘惮之以威’之惮,谓风不能惊惮箭也。”
○惮,音怛,都达反,李直旦反,注同,李又直丹反。)刃长寸,围寸,铤十之,重三垸。(刃长寸,脱“二”字。铤一尺。
○铤,直顶反。垸,音丸。)
[疏]注“刃长”至“一尺”
○释曰:知脱“二”字者,据上参分其羽,以设其刃,若刃一寸,则羽三寸,知一尺五寸,便大短,明知脱“二”字也。
前弱则亻免,後弱则翔,中弱则纡,中强则扬,羽丰则迟,羽杀则<走>。(言羽之病,使矢行不正。亻免,低也。翔,回顾也。纡,曲也。扬,飞也。丰,大也。<走>,旁掉也。
○<走>,音躁,子到反,旁掉也,沈又色到反。掉,徒吊反。)是故夹而摇之,以视其丰杀之节也;(今人以指夹矢扌舞卫是也。
○摇,本又作[A14W],羊招反。)
[疏]“是故”至“节也”
○释曰:上经陈羽失所,今此经说知矢之羽病状,故云“夹而摇之,以视其丰杀之节也”。
桡之,以视其鸿杀之称也。(桡搦其。
○桡,乃孝反。称,尺证反。搦,女角反。)
[疏]“桡之”至“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