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殿肉}一寸,其实一豆;(故书“{殿肉}”作“唇”,杜子春云:“当为{殿肉}。谓覆之其底深一寸也。”
○{殿肉},徒门反,徐、刘徒恩反。覆,方服反。)
[疏]“其{殿肉}”至“一豆”
○释曰:此谓之底著地者,故子春云“覆之其底深一寸也。”
其耳三寸,其实一升。(耳在旁可举也。)
[疏]“其耳”至“一升”
○释曰:此之耳在旁可举,谓人以手指举之处。云“实一升{殿肉},亦谓覆之所受也。
重一钧。(重三十斤。)
[疏]注“重三十斤”
○释曰:此据《律历志》三十斤曰钧,百二十斤曰石。
其声中黄锺之宫。(应律之首。
○中,丁仲反。应,应对之应。)
[疏]注“应律之首”
○释曰:十二辰各有律十二,律以黄锺为初九,故击器之时,其声中黄锺之宫也。不直言中黄锺之声,而云之宫者,十二辰其变声辰各有五声,则子上有宫商角徵羽五声具。今之所中者,中其宫声,不中商角之等,故以宫言之也。
概而不税。(郑司农云:“令百姓得以量而不租税。”
○概,古爱反。)
[疏]注“郑司”至“租税”
○释曰:按《郑志》,赵商问:“氏为量,概而不税,《廛人职》有税何?”答曰:“官量不税。”若然,此官量镇在市司,所以勘当诸廛之量器以取平,非是寻常所用,故不税。彼廛人所税,在肆常用者也。
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铭刻之也。时,是也。允,信也。臻,至也。极,中也。言是文德之君,思求可以为民立法者,而作此量,信至於道之中。
○索,所白反,求也。臻,则巾反。为,于伪反。)
[疏]“其铭”至“其极”
○释曰:自此至“维则”,是器之上铭文。
○注“铭刻”至“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