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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52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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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贡分职以任邦国,(职谓职税也。任犹事也。事以其力之所堪。)
  [疏]“施贡”至“邦国”
  ○释曰:施贡多少,据国地大小,故《地官》大国贡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皆由天子施之。此《大宰》九贡,并《小行人》春令入贡,皆是岁之常贡,与《大行人》因朝而贡者异也。分职者,即《大宰》所云九职是也。彼据畿内,此据诸侯。诸侯邦国亦由天子分之,使民有职业,因使税之。所税者,市之以充贡。若然,言贡,据向天子而言。云税,据民所为为说。事相因,皆所以任邦国,故云“以任邦国”也。
  简稽乡民以用邦国,(简谓比数之。稽犹计也。
  ○乡,许亮反。)
  [疏]“简稽”至“邦国”
  ○释曰:注云“简谓比数之稽犹计也”,谓比数计会乡民而用之,故云“以用邦国”也。
  均守平则以安邦国,(诸侯有土地者均之,尊者守大,卑者守小。则,法也。)
  [疏]“均守”至“邦国”
  ○释曰:言“均守”,谓五等诸侯有五等受地,“五百里”已下是均守也。“平则”者,则,法也,比谓五等职贡之等皆有常法,邦国获安,故云“以安邦国”。
  比小事大以和邦国。(比犹亲。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相合和也。《易 比 象》曰:“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比,毗志反,注同。)
  [疏]注“比犹”至“诸侯”
  ○释曰:按《司仪》,有五等诸侯自相为宾,亦有五等诸侯之臣相为国客。按《春秋》,有小国朝大国,大国聘小国。故郑云使大国亲小国,释经比小也。云“小国事大国”,释经事大,使相合和,故云“以和邦国”也。引《易 比 象》者,其卦坤下坎上,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谓法卦行事,使诸侯相亲。引之者,证比小事大之义。
  以九伐之法正邦国,(诸侯有违王命,则出兵以征伐之,所以正之也。诸侯之于国,如树木之有根本,是以言伐云。
  ○伐,如字,刘扶发反。)
  [疏]注“诸侯”至“伐云”
  ○释曰:郑云“诸侯有违王命,则出兵以征伐之,所以正之也”者,此经与下文为目,则下九者皆是违王命者也。若然,按下文九者,唯有“贼贤害民”一者称伐,其馀八者皆不言伐。此经总言伐者,侵灭二者亦是伐之例,其馀六者,皆先以兵加其境,服乃眚之、单之、削之、正之、残之、杜之,故皆以伐言之。云“诸侯之於国,如树木之有根本,是以言伐云”者,按《月令 孟夏》云“无伐大树”,孔子云:“伐一木不以其时,非孝子。
”是树木称伐。此九伐施於邦国,在於时会之时,是以《大行人》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注云“禁谓九伐之法”,是当时会者也。
  冯弱犯寡则眚之,(冯犹乘陵也,言不字小而侵侮之。眚犹人眚瘦也,《王霸语》曰“四面削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