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师不自击,使视了击之,但击金奏之鼓耳。
○注“谓主”至“视了”
○释曰:知金奏之鼓谓主击晋鼓者,《鼓人职》云“以晋鼓鼓金奏”,故知之也。金奏谓奏金。金即锺。锺以金为之,故言金。云“然则击者亦视了”者,按《视了》直云:“乐作击编钟”,不言,与锺同类,大小异耳。既击锺,明亦击,故云亦视了也。
凡祭祀,鼓其金奏之乐,飨食、宾射亦如之。军大献,则鼓其恺乐。凡军之夜三{鼓蚤},皆鼓之,守{鼓蚤}亦如之。(守{鼓蚤},备守鼓也。鼓之以{卉鼓}。杜子春云:“一夜三击,备守{鼓蚤}也。《春秋传》所谓宾将趋者,音声相似。”
○{卉鼓},扶云反。趋,《左传》作取,庄九反,杜注云行夜。)
[疏]“凡祭”至“如之”
○释曰:云“鼓其金奏之乐”者,金奏之乐者,即八音是也,亦以晋鼓鼓之。飨食,谓飨食来朝诸侯。宾射,亦谓与来朝诸侯射於朝。皆鼓其金奏之鼓也。军大献,谓献捷於祖,作恺歌,亦以晋鼓鼓之。云“凡军之夜三{鼓蚤},皆鼓之,守{鼓蚤}亦如之”者,亦鼓之也。
○注“守{鼓蚤}”至“相似”
○释曰:郑知用{卉鼓}者,《鼓人职》云:“{卉鼓}鼓军事。”此并军事,故知用{卉鼓}也。子春云“一夜三击,备守{鼓蚤}也”者,《鼓人》注引《司马法》云:“昏鼓四通为大{鼓蚤},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句。”是一夜三击备守{鼓蚤}也。《春秋传》者,昭二十年,卫侯如死鸟,齐侯使公孙青聘卫,宾将取。注云:“取谓行夜。”子春云:“宾将趋”,读人音异。
云“音声相似”者,“趋”与“{鼓蚤}”,音声相似,皆是夜戒守也。
大丧,其乐器,奉而藏之。
[疏]“大丧”至“藏之”
○释曰:此官所,谓作晋鼓{卉鼓}而已,以其当职所击者也。
师掌教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舞之以东夷之舞。)
[疏]注“舞之”至“之舞”
○释曰:知舞之以东夷之舞者,以其专主夷乐,则“东夷之乐曰”是也。凡舞夷乐,皆门外为之。
大飨亦如之。
旄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散乐,野人为乐之善者,若今黄门倡矣,自有舞。夷乐,四夷之乐,亦皆有声歌及舞。)
[疏]“旄人”至“夷乐”
○释曰:云“掌教舞散乐,舞夷乐”者,旄人教夷乐而不掌,娄氏掌四夷之乐而不教,二职互相统耳。但旄人加以教散乐,娄氏不掌之也。
○注“散乐”至“及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