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云“乐县,谓锺磬之属县於иね者,凡县者,通有鼓,亦县之,郑直云锺磬者,据下成文而言。先郑云轩县判县特县,皆直云去一面,不辩所去之面,故後郑增成之也。所引《春秋传》者,按成二年《左氏传》云:“卫孙良夫将侵齐,与齐师遇,败。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注云:“诸侯轩县,阙南方。
形如车舆,是曲也。”引之者,证轩为曲义也。玄谓轩县去南面,避王也。若然,则诸侯轩县三面,皆阙南面,是以《大射》云:“乐人宿县於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锺,其南,皆南陈。”“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锺,其南钅薄,皆南陈。”又云:“一建鼓在西阶之东,南面。”注云:“言面者,国君於其臣,备三面尔,无锺磬,有鼓而已。其为诸侯,则轩县。”是其去南面之事也。
以诸侯大射,於臣备三面惟有鼓,则大夫全去北面为判县可知。云“特县县於东方,或於阶间而已”者,按《乡饮酒记》云“磬阶间缩ニ”,注云:“缩,从也,ニ以东西为从。”是其阶间也。按《乡射》云“县於洗东北,西南”,注云:“此县,谓县磬也。县於东方,避射位也。”是其东方也。云“而已”者,言其少耳。
凡县锺磬,半为堵,全为肆。(锺磬者,编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锺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西县锺,东县磬,士亦半天子之士,县磬而已。郑司农云:“以《春秋传》曰:歌锺二肆。”
○堵,丁古反。)
[疏]“凡县”至“为肆”
○释曰:云“凡县锺磬”,总目语也。所县者,则半之为堵,全之为肆是也。云“堵”者,若墙之一堵。“肆”者,行肆之名。二物乃可为半者,一堵半其一肆,故云半为堵,全为肆也。
○注“锺磬”至“二肆”
○释曰:经直言锺磬不言鼓者,周人县鼓与之大锺,惟县一而已,不编县,故不言之。其十二辰头之零锺,亦县一而已。今所言县锺磬者,谓编县之二八十六枚,共在一ね者也。郑必知有十六枚在一ね者,按《左氏》隐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众仲云:“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以八为数。”乐县之法,取数於此,又倍之为十六,若漏刻四十八箭,亦倍十二月二十四气,故以十六为数也。
是以《淮南子》云“乐生於风”,亦是取数於八风之义也。按昭二十年,晏子云“六律七音”,服注云:“七律为七器音,黄锺为宫,林锺为徵,大蔟为商,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外传》曰:‘武王克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鹑火及天驷,七列也。南北之揆,七月也。凫氏为锺以律计,自倍半一县十九锺,锺七律。十二县,二百二十八锺,为八十四律。此一岁之闰数。
”此服以音定之,以一县十九锺,十二锺当一月,十二月十二辰,辰加七律之锺则十九锺。一月有七律,当一月之小馀,十二月八十四小馀,故云一岁之闰数。按《大射》,笙磬西面,颂磬东面,皆云其南锺,其南,北方直有鼓,无锺磬,避射位,则三面锺磬。天子宫县,四面锺磬而已,不见有十二县。服氏云十二县,非郑义也。云“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
又云“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西县锺,东县磬”者,天子诸侯县皆有,今以诸侯之卿大夫士半天子之卿大夫士言之,则卿大夫士直有锺磬无也。若有,不得半之耳。必知诸侯卿大夫分锺磬为东西者,以其诸侯卿大夫亦称判县,故知诸侯卿大夫以天子卿大夫判县之一肆分为西东也。云“士亦半天子之士”者,天子之士,直有东方一肆二堵,诸侯之士半之,谓取一堵,或於阶间,或於东方也。
先郑引《春秋》者,襄十一年,郑赂晋侯歌锺二肆,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魏绛於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按彼郑赂晋侯,止有二肆,当天子卿大夫判县,故取半赐魏绛,魏绛得之,分为左右,故云始有金石之乐。引之者,证诸侯之卿大夫判县,有锺磬之义也。
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锺、南吕、函锺、小吕、夹锺。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以合阴阳之声者,声之阴阳各有合。黄锺,子之气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纪。大吕,丑之气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大蔟,寅之气也,正月建焉,而辰在И訾。应锺,亥之气也,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