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窆,彼验反,又补邓反。去,起吕反。咸,本又作缄,同古咸反。)
[疏]“及”至“窆器”
○释曰:上经已甫祭墓讫,此经复云及以度为丘隧者,此更本初欲之时,先量度作丘作隧道之处广狭长短,故文重耳。
○注“隧羡”至“以咸”
○释曰:以案僖二十五年《左传》云:“晋文公请隧,不许。王曰:未有代德,而有二王。”则天子有隧,诸侯已下有羡道。隧与羡异者,隧道则上有负土,谓若郑庄公与母掘地隧而相见者也。羡道上无负土。若然,隧与羡别,而郑云“隧,羡道”者,对则异,散则通,故郑举羡为况也。云“下棺丰碑之属”者,按《檀弓》公肩假云:“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郑注云:“丰,大也。天子斫大木为碑,形如石碑,前後重鹿卢。”是大碑之事。
言“之属”者,仍有六纟率之等,故引《丧大记》也。凡封者,封即窆,谓下棺。云“执绋去碑负引”者,谓天子千人分执六绋,诸侯五百人分执四绋。其棺当於圹上,执绋者皆负绋背碑,以鼓为节而下之。云“君封以衡,大夫以咸”者,衡,横也,谓以木横之於棺傍,乃以绋系木下棺。大夫以咸者,大夫卑,不得以木横之,直有棺傍咸耳,以绋系之而下棺也。彼诸侯及大夫法,但天子无文,故引之,以为证天子之法耳。
及葬,言鸾车象人。(鸾车,巾车所饰遣车也,亦设鸾旗。郑司农云:“象人,谓以刍为人。言,言问其不如法度者。”玄谓言犹语也。语之者,告当行,若於生存者,於是巾车行之。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非作象人者,不殆於用生乎。
○巾,如字,刘居觐反。语,鱼据反,下同。俑,音勇。)
[疏]“及葬”至“象人”
○释曰:及,至也。谓至葬,冢人语巾车之官,将明器鸾车及象人,使行向圹。
○注“鸾车”至“生乎?”
○释曰:云“鸾车,巾车所饰遣车也”者,《巾车职》云:“大丧饰遣车。”遣车则明器,遣送死者之车也。云“亦设鸾旗”者,以其遣车有鸾和之铃,兼有旌,经直云鸾车不言鸾旗,故郑言之,以其ユ旗在车所建,故知有车亦有旗。先郑云“象人谓以刍为人”者,後郑不从。以其上古有刍人,至周不用,而用象人,则象人与刍灵别也。云“言,言问其不如法度者”,此後郑亦不从,以其临葬,不得始问其不如法度。
玄谓“语之者,告当行,若於生存者,於是巾车行之”者,遣车之数,依《檀弓》云:“诸侯七乘,大夫五乘。”郑云:“天子九乘。”遣车所载所苞大遣奠,大夫苞五个,诸侯七个,天子当九个,令向圹,巾车抱之而行也。云“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非作象人者,不殆於用生乎”者,此《檀弓》文。彼郑云:“俑,偶人也。”谓以为木人,与生人相对偶,有似於人,此则不仁。又云:“非作象人不殆於用生乎哉”,是记人释孔子语。
殆,近也。言用象人,不用於生人乎?是孔子善古而非周人也。郑引此者,欲破先郑以刍灵与象人为一。若然,则古时有涂车刍灵,至周仍存涂车,唯改刍灵为象人。
及窆,执斧以莅。(临下棺也。
○莅,音利,又音类。)
[疏]“及窆执斧以莅”
○释曰:案《乡师》云“执斧以莅匠师”,则此亦临匠师。两官俱临者,葬事大,故二官共临也。
遂入藏凶器。(凶器,明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