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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39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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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咨,下文同。)
  [疏]注“帅世妇女御”
  ○释曰:知帅六宫之人是世妇女御者,案《二十七世妇职》云“帅女宫为盛”。《女御职》云“凡祭祀赞世妇”,郑注云:“助其帅莅女宫。”是以知盛世妇、女御之事也。
  相外内宗之礼事。(同姓异姓之女有爵佐后者。
  ○相,息亮反。)
  [疏]注“同姓”至“后者”
  ○释曰:郑以同姓异姓之女有爵以解外内宗者,《序官》云:“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是同姓之女有爵;又云:“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是异姓之女有爵,故知之也。知相是佐后者,《外宗》云“佐后荐彻豆笾”,《内宗》云“及以乐彻则佐传豆笾”,注云“佐外宗”,故知外内宗转相佐后,此官相之也。
  大宾客之飨食亦如之。(比帅诏相其事同。)
  [疏]“大灾”至“如之”
  ○释曰:宾客飨食,王后亦有助王礼宾之法。故《内宰》“凡宾客之裸献瑶爵,皆赞”,注云:“谓王同姓及二王之後来朝觐为宾客者,裸之礼,亚王而礼宾。献,谓王飨燕,亚王献宾也。瑶爵,所以亚王酬宾也。”是其飨有后事也。彼不言飨食之礼,亦当有后助王之事,故此言之也。
○注“比帅”至“事同”
  ○释曰:此总说上文四经,所云比帅诏相,言相取同,其事则同,故云“亦如之”耳。
  大丧,比外内命妇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罚之。(苛,谴也。
  ○莫,音暮,下同。苛,胡何反。谴,弃战反。)
  [疏]“大丧”至“罚之”
  ○释曰:大丧谓王丧。王丧,则殡後有朝夕哭事。外命妇,朝廷卿大夫士之妻。内命妇,凡九嫔已下。以尊卑为位而哭。而有不敬者,则呵责罚之。
  凡王后有联事於妇人,则诏相。(郑司农云:“谓爵妇人。”玄谓拜,拜谢之也。《丧大记》曰:“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
  [疏]注“郑司”至“堂上”
  ○释曰:先郑云“谓爵妇人”者,此经自以为一义,不达上大丧之事。言爵妇人者,天子命其臣,后亦命其妇,是爵命妇人也。言“王后有拜事於妇人”,谓受爵命之时,有拜谢王后也。後郑不从者,上言大丧,下言后之拜事,则所拜者为大丧而拜,故引《丧大记》为证。但《丧大记》所云者,是诸侯之丧。主人拜寄公於门西,夫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其寄公与主人体敌故也。
明知天子之丧,世子亦拜二王後於堂下,后亦拜二王後夫人於堂上可知。是以僖公二十四年《左氏传》云,宋公过郑,郑伯问礼於皇武子,武子对曰:“宋於周为客,天子有事番焉,有丧拜焉。”谓王丧,二王後来奔,嗣王拜之,明二王後夫人来吊,后有拜法。若然,二王後夫人得有赴王丧者,或夫人家在畿内,来归宁,值王丧则吊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