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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2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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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屦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及后之服屦”,故从内官衣服,亦连类在此。若然,追师专掌妇人首服,此屦人兼男子,屦舄在下体,贱,故男子妇人同在此官也。
  夏采,下士四人,史一人,徒四人。(夏采,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後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
  ○夏,户雅反,注同。翟,雉名。采,如字,或作菜。翟,音狄。,如谁反。)
  [疏]“夏采”至“四人”
  ○释曰:在此者,其职云:“掌大丧以冕服复于大祖,以乘车建复于四郊。”丧事是终,故在末职也。
○注“夏采”至“夏采”
  ○释曰:案《尔雅》云:“伊洛而南,素质,五采皆备成章,曰。江淮而南,青质,五采皆备成章,谓之鹞。”此则夏翟之羽色也。又案《禹贡》徐州云:“羽畎夏翟”,是徐州贡夏翟之羽也。又云“有虞氏以为”者,《明堂位》云:“有虞氏之,夏后氏之。”注云:“有虞氏当言,夏后氏当言。”彼据虞氏始有,故云有虞氏以为也。又云“後世或无”者,案《冬官 考工记》有“锺氏染羽”,若有自然鸟羽,何须染之乎?
故云“後世或无”,则据此周时而言也,故染鸟羽而用之。谓之“夏采”者,夏即五色也。此职中注及彼注皆云“谓注旄於干首”,不云翟羽者,盖注文不具耳。
●卷二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典,常也,经也,法也。
王谓之礼经,常所秉以治天下也;邦国官府谓之礼法,常所守以为法式也。常者,其上下通名。扰犹驯也。统犹合也。诘犹禁也,《书》曰“度作详刑,以诘四方”。任犹亻事也。生犹养也。
郑司农云:“治典,冢宰之职,故立其官,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教典,司徒之职,故立其官,曰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礼典,宗伯之职,故立其官,曰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政典,司马之职,故立其官,曰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刑典,司寇之职,故立其官,曰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此三时皆有官,唯冬无官,又无司空。以三隅反之,则事典,司空之职也。
《司空》之篇亡,《小宰职》曰:‘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
  ○邦国,干云:“国,天子诸侯所理也。邦,疆国之境。”治典,直吏反。注下治典、邦治、治官、治职之治皆同。扰,而小反,郑而昭反,徐、李寻伦反。谐,户皆反。诘,起一反,禁也。干云:“弹正纠察也。”驯,似伦反。度,待洛反。亻事,侧吏反,下同,犹立也。)
  [疏]“大宰”至“以生万民”
  ○释曰:自此以下至职末分为二段。从此职首至“以富得民”一段十条,明经国之大纲,治政之条目。自“正月之吉”以下至职末,明颁宣前法,依事而施。言“掌建邦之六典”者,谓大宰总御群职,故六典俱建也。“以佐王治邦国”者,以六典是王执治邦国,王不独治,故云“佐王”也。“一曰治典,以经邦国”,至“六曰事典”,皆云“邦国”者,邦国皆谓诸侯之国。但治典云:“经者,所以经纪为名,故云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