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有税乎?云“玄谓赋,口率出泉也”者,案《大府》云九贡、九赋、九功各别。又见《司会》云“以九贡致邦国之财用,以九赋令田野之财用,以九功令民职之财用”,贡、赋及功各别,赋为口泉也。是以郑君引汉法:民年十五已上至五十六,出口赋钱,人百二十以为。故郑於此注亦云:“今之泉,民或谓之赋,此其旧名与?”又引《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已下及《遂师职》者,欲见征赋为一,皆是口率出泉,破司农为地税也。云“邦中,在城郭”已下,至五百里,此皆约《载师》所云远郊甸地、削地、县地、疆地之等,远近之差。云“此平民也”者,谓“六曰”已上,皆是平善之民,先王以农为本,故谓之平民也。对“七曰”已下非农民者为末作也。云“关山泽谓占会百物”者,谓关上以货出入,有税物;若泉府廛布总布之等,亦有税物;山泽,民人入山泽取财,亦有税物。此人占会百物,为官出息。“币馀,谓占卖国中斥币”,斥币,谓此物不入大府,指斥出而卖之,故名斥币。云“当增赋”者,谓口率出泉增於上农民,故云“若今贾人倍矣”。云“自邦中以至币馀,各入其所有物,以当赋泉之数”者,以经云敛财贿,财贿即是物,取之以当赋泉之数,若汉法人百二十。云“每处为一书,所待异也”者,此九赋所得财物,给下九式之用,九式用处不同,故此九赋分为九处,是以每一处为一书,以待其出,式谓用财之节度,是所待异也。
以九式均节财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宾客之式,三曰丧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币帛之式,七曰刍秣之式,八曰匪颁之式,九曰好用之式。(式谓用财之节度。荒,凶年也。羞,饮食之物也。工,作器物者。币帛,所以赠劳宾客者。刍秣,养牛马禾也。郑司农云:“匪,分也。颁读为班布之班,谓班赐也。”玄谓王所分赐群臣也。好用,燕好所赐予。
○羞服,干云“羞,饮食也。服,车服也。服或作膳。”刍,初俱反。颁,郑音班,徐音坟。好,呼报反,注同。劳,力报反。)
[疏]“以九”至“之式”
○释曰:云“以九式均节财用”者,式谓依常多少,用财法式也。
○“一曰祭祀之式”者,谓若大祭、次祭用大牢,小祭用特牲之类。
○“二曰宾客之式”者,谓若上公饔饩九牢、飧五牢、五积之类。
○“三曰丧荒之式”者,丧谓若诸侯诸臣之丧,含礻遂赠奠赙之类。王家之丧,所用大,非此所共也。荒谓凶年不孰,有所施与也。
○“四曰羞服之式”者,谓王之膳羞衣服所用也。
○“五曰工事之式”者,谓百工巧作器物之法。
○“六曰币帛之式”者,谓若赠劳宾客也。
○“七曰刍秣之式”者,谓牛马禾也。
○“八曰匪颁之式”者,谓若分赐群臣也。
○“九曰好用之式”者,燕好所施予也。此九者,亦依尊卑缓急为先後之次也。
○注“式谓”至“赐予”
○释曰:云“荒,凶年也”者,《曲礼》云“岁凶,年不登”,是凶年也。云“羞,饮食之物也”者,谓若《膳夫》饮用六清、食用六、酱用百有二十等之类。云“工,作器物者”,若《考工》所作器物也。云“币帛,所以赠劳宾客者”,谓若《司仪职》上公三问、三劳之等,皆有束帛。《聘礼》贿用束纺。云“刍秣,养牛马禾”者,谓若《聘礼》致饔饩刍禾之等也。云“玄谓王所分赐群臣”者,就足司农班赐之义也。云“好用,燕好所赐予”者,以其言好,则知是燕饮有所爱好,自因欢乐,则有赐予也。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ヵ贡,九曰物贡。(嫔,故书作宾。郑司农云“祀贡,牺牲包茅之属。宾贡,皮帛之属。器贡,宗庙之器。币贡,绣帛。材贡,木材也。货贡,珠贝自然之物也。服贡,祭服。ヵ贡,羽毛。物贡,九州之外,各以其所贵为挚。肃慎氏贡苦矢之属是也。”玄谓嫔贡,丝。器贡,银铁石磬丹漆也。币贡,玉马皮帛也。材贡,熏栝柏┠也。货贡,金玉龟贝也。服贡,也。游,读如囿游之游。游贡,燕好珠玑琅也。物贡,杂物鱼盐橘柚。
○嫔,郑音频。司农音宾。贽,音至,本亦作挚。苦,音户。熏,敕伦反。,古旦反。┠,西了反。,火党反。,敕其反。,直吕反。玑,徐音畿,刘音其既反,一音机。琅,音郎。音干。柚,羊救反,一音羊受反,或音喻。)
[疏]“以九贡”至“物贡”
○释曰:云“致邦国之用”者,谓此贡,诸侯邦国岁之常贡,则《小行人》云今春入贡是也。《大行人》云“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彼谓因朝而贡,与此别也。但诸侯国内得民税,大国贡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所贡者,市取当国所出美物,则《禹贡》所云“厥篚”、“厥贡”之类是也。
○注“嫔故”至“橘柚”
○释曰:言“故书”者,郑注《周礼》时有数本。刘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岩石室有古文,考校後为今文。古今不同,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