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戚奉容反,徐扶用反,下同。)
[疏]“内司”至“八人”
○释曰:以其掌后已下六服。言“内司服”者,非是对《春官 司服》男子服为内。但是男子之物不言外者,在外是其常也。故不须言外而外自显。但以妇人在内,故妇人之事多言内。若不言内,无以得见妇人之物。不与春官司服同处者,以从内官之例,故在此。有“奄一人”者,以其衣服事多,须男子兼掌。以与妇人同处,故用奄也。
○注“内司服”至“色过”
○释曰:言“主宫中裁缝官之长”者,谓其下文缝人为长。又云“有女御者,以衣服进,或当於王,广其礼,使无色过”者,以此女御还是女奴晓进御衣服者,故与女酒、女祝、女史同号女也。以衣服进,谓进衣于王。王见之,或当王意,广其礼,得与八十一女御同名。欲见百二十人外,兼有此女御之礼,王合御幸之,使王无淫色之过,故名女御也。
缝人,奄二人,女御八人,女工八十人,奚三十人。(女工,女奴晓裁缝者。
○缝,刘扶用反。)
[疏]“缝人”至“十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王宫缝线之事,以缝王及后之衣服”,故在此也。奄二人,亦是缝线事多,须有男子故也。有女御者,义同於上也。有女工者,谓女奴巧者,郑云“晓裁缝者”也。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染,如艳反,刘而俭反。)
[疏]“染人”
○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染丝帛”,因妇人衣服,故亦连类在此也。
追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工二人,徒四人。(追,治玉石之名。
○追,丁回反,一曰雕。)
[疏]“追师”至“四人”
○释曰:在此者,职云:“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追衡、笄”,亦因妇人衣服,连类在此。
○注“治玉石之名”
○释曰:《诗》云:“追琢其璋。”璋是玉为之,则追与琢皆是治玉石之名也。若然,男子首服在《夏官 弁师》者,以其男子,是阳义,又取夏时万物长大,长大乃冠,故在夏官。此妇人,直取首服配衣,故与衣连类在此。若然,首反处下者,以冠履自相对,不与服为先後,故不在上也。
屦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工八人,徒四人。(
○屦,纪具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