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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13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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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注“世妇”至“世妇”
  ○释曰:上云有司是宫卿世妇,恐此亦是彼世妇,故郑云二十七世妇。以寺人是奄者,故得佐世妇治礼事。礼事即世妇所掌祭祀、宾客、丧纪之事是也。
  掌内人之禁令,凡内人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从世妇所吊,若哭其族亲。立其前者,贱也。贱而必诏相之者,出入於王宫,未可以阙於礼。
  ○临,良鸩反,後同。)
  [疏]注“从世”至“於礼”
  ○释曰:郑知从世妇不自吊临者,此直言“凡内人吊临于外”,不指斥其事,故知不自吊临。案《世妇职》云“掌吊临于卿大夫之丧”,故内人得从之也。云“若哭族亲”者,世妇所掌吊,唯云吊卿大夫。云哭族亲,据理而言,王后有哭族亲之法,则内人女御亦往哭之。
  内竖掌内外之通令,凡小事。(内,后六宫。外,卿大夫也。使童竖通王内外之命给小事者,以其无与为礼,出入便疾。内外以大事闻王,则俟朝而自复。
  ○便,婢面反。朝,直遥反,下同。)
  [疏]注“内后”至“自复”
  ○释曰:郑知竖是童子者,谓若《春秋左氏》叔孙穆子於庚宗妇人生牛,牛能奉雉,使为竖也。又知童子“无与为礼”者,案《礼记 玉藻》云“童子无事,则立於主人之南,北面”。云“内外以大事闻王,则俟朝而自复”者,经云凡通小事,复,白也,明大事待朝自复,不使内竖也。
  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内人,从世妇有事於庙者。内竖为六宫跸者,以其掌内小事。
  ○为,于伪反,注下同。)
  [疏]“若有”至“人跸”
  ○释曰:此竖为祭祀、宾客、丧纪三事,为内人跸者,皆谓在庙时。若然,祭祀在庙,谓四时之祭祀也。宾客在庙,谓飨食时也。丧纪在庙,谓丧朝庙为祖奠、遣奠时也。皆为内人跸,止行人也。
○注“内人”至“小事”
  ○释曰:郑知内人从世妇者,内人卑,不专行事。案下《世妇职》云,掌祭祀已下三事,与此经三事同,明此内人从世妇而濯扌既及为粢盛也。云“内竖为六宫跸者,以其掌内小事”者,以其跸止行人人既是小事,故还使内竖掌小事者跸也。
  王后之丧迁于宫中,则前跸。及葬,执亵器以从遣车。(丧迁者,将葬,朝于庙。亵器,振饰沐之器。
  ○遣,弃战反。後“遣车”皆放此。,呼内反。)
  [疏]“王后”至“遣车”
  ○释曰:后“丧迁於宫中”,谓七月而葬,将葬而朝七庙,则亦使内竖在车前跸止行人也。云“及葬,执亵器以从遣车”者,谓朝七庙讫,且将行,在大祖庙中为大遣奠,苞牲取下体。天子大牢苞九个,遣车九乘,后亦同。使人持之往如墓,则此内竖执亵器从遣车之後。以其遣车载牲体,鬼神依之,故使执亵器从之,若生时亦执亵器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