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云“征唯所欲”,上下相成解也。
宾、介不与。(礼渎则亵。古文与为预。)
[疏]注“礼渎”至“为预”。
○释曰:宾介昨日正行礼,今又召之,则是数,数则渎,渎则不敬,故云“礼渎则亵”,是以不与。
乡乐唯欲。(乡乐,《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从次也。不歌《鹿鸣》、《鱼丽》者,辟国君也。)
[疏]注“乡乐”至“君也”。
○释曰:云“乡乐,《周南》、《召南》”者,上注以《二南》为乡大夫之乐,《小雅》为诸侯之乐,故知《二南》也。但乡燕同乐,上正行饮酒,歌《小雅》,今燕不歌《鹿鸣》、《鱼丽》,是避国君也。
记。乡,朝服而谋宾、介,皆使能,不宿戒。(乡,乡人,谓乡大夫也。朝服,冠玄端,缁带,素,白屦。今郡国行乡饮酒之礼,玄端而衣皮弁服,与礼异。再戒为宿戒。礼,将有事,先戒而又宿戒。)
[疏]“记乡”至“宿戒”。
○释曰:上经直云主人与先生谋宾介,不云服衣,不云使能及不宿戒之事,故记之也。
○注“乡乡”至“宿戒”。
○释曰:“乡,乡人,谓乡大夫”者,以乡大夫为主人,故知乡大夫。知“朝服,冠玄端,缁带,素,白屦”者,玄端即朝服之衣,裳又与同色,屦亦同裳色,故知义然也。云“再戒为宿戒。礼,将有事,先戒而又宿戒”者,此即《士冠》先戒宾及宿是也。此直戒而不宿,与冠礼异。
蒲筵,缁布纯。(筵,席也。纯,缘也。)
[疏]释曰:《公食》记云“蒲筵常缁布纯”,此不言常,文不具也。倍寻曰常,丈六尺也。
尊幂,宾至彻之。(,葛也。幂,覆尊巾。)其牲,狗也。(狗取择人。)
亨于堂东北。(祖阳气之所始也。阳气主养。《易》曰:“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疏]注“祖阳”至“万民”。
○释曰:此据《乡饮酒义》而言,以正月三阳生之月,万物出地盛於东南,故云“祖阳气之所始也”。引《易颐》“彖辞”者,义取养贤能而宾举之事也。
献用爵,其他用觯。(爵尊,不亵用之。)
[疏]注“爵尊不亵用之”。
○释曰:案上献宾、献众宾等皆用一升之爵,至酬及旅酬之等皆用三升之觯。以献为初相敬,故用爵,以酬之等皆用为相劝,故用觯,是以郑云“爵尊,不亵用之”也。
荐脯,五挺,横祭于其上,出自左房。(挺犹只也。《乡射礼》曰:“祭半只,只长尺有二寸。”左在东,阳也,阳主养。房,馔陈处也。《冠礼》之馔,脯醢南上。《曲礼》曰:“以脯置者,左朐右末。”)
[疏]注“挺犹”至“右末”。
○释曰:此横祭于(元缺止此)其上者,於脯为横,於人为缩,其挺有五,通祭者六,故《乡射》记云:“荐脯用笾,五只,祭半只,横于上。只长尺二寸。”则祭半只者,长六寸。此脯不言长短者,记文不具也。云“《冠礼》之馔,脯醢南上”者,欲见此房中之馔亦南上也。引《曲礼》者,欲见此脯与《曲礼》脯羞虽朐挺有异,其设之皆横於人前。郑彼注云:“屈中曰朐。”以左手案之,右手擘之便。
俎由东壁,自西阶升。(亨狗既孰,载之俎,馔於东方。)
[疏]“俎由”至“阶升”。
○注“亨狗”至“东方”。
○释曰:亨狗於东方,孰乃载之於俎,馔陈於东壁,既馔於东方,恐由东阶升,故记辩之,云“自西阶升”也。
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介俎,脊、胁、肫、胳、肺。肺皆离。皆右体,进腠。(凡牲,前胫骨三:肩、臂、也。後胫骨二:膊、胳也。尊者俎尊骨,卑者俎卑骨。《祭统》曰:“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凡前贵後贱。离犹扌奎也。腠,理也。进理,谓前其本也。今文胳作骼。)
[疏]“宾俎”至“进腠”。
○注“凡牲”至“作骼”。
○释曰:此序体,宾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其有肫在而介不用者,盖为大夫俎,故此阙焉。是以《乡射》记云:“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注云:“宾俎用肩,主人用臂,尊宾也。”若有尊者,则俎其馀体,是肫为大夫明矣。大夫虽尊,不夺宾主正礼,故用体卑於主人与宾,而尊於介也。或有介俎肫、胳,不言者,欲见用体无常,若有一大夫即介用肫,若有二大夫则介用胳,故肫、胳两见亦徒也。云一“胫骨二:膊、胳也”者,此皆如《特牲》、《少牢》不取觳也。云“《祭统》”者,据祭祀归俎之法,此据饮酒生人之礼,引之者,取一边,骨有贵贱之义,以其宾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前贵於後也。
以爵拜者不徒作。(作,起也。言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
[疏]“以爵拜者不徒作”。
○注“作起”至“主人”。
○释曰:经直云“以爵拜者不徒作”,郑知“拜既爵者不徒起,起必酢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