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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礼注疏-汉-郑玄*导航地图-第57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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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曰:生时之弓有张弛,此死者之弓,虽不射而沽,略亦使可张,故曰“亦”也。
  有必,(必,弓檠。弛则缚之於弓里,备损伤,以竹为之。《诗》云:“竹必绲。”古文必作{比木}。)
  [疏]“有必”。
  ○注“必弓”至“作{比木}”。
  ○释曰:“必,弓檠”者,案《冬官弓人》造弓之时,弓成,纳之檠中,以定往来体,此弓檠,谓凡平弛弓之时,以竹状如弓,缚之於弓里,亦名之为必者,以若马必,然马必所以制马,弓必所以制弓,使不顿伤,故谓之必。引《诗》云“竹必绲”者,绲,绳也;,约也;谓以竹为必,以绳约之。此经之必虽粗略,用亦如此,故引之为证。
  设依、挞焉。(依,缠弦也。挞,付侧矢道也。皆以韦为之。今文挞为。)
  [疏]“设依挞焉”。
  ○注“依缠”至“为”。
  ○释曰:言“依”者,谓以韦依缠其弦,即今时弓番是也。云“挞,付侧矢道”者,所以挞矢令出,谓生时以骨为之付侧,今死者用韦。云“皆以韦为之”者,谓依与挞,皆以韦为之,异於生者也。
  有。(,弓衣也,以缁布为之。)
  [疏]“有”。
  ○注“弓”至“为之”。
  ○释曰:知“,弓矢”者,案《月令》云“带以弓”,故知弓衣也。郑知“用缁布为之”者,此无正文,郑验当时弓衣用缁布而言也。
  <羽侯>矢一乘,骨镞,短卫。(<羽侯>犹候也,物而射之矢也。四矢曰乘,骨镞短卫,亦示不用也。生时<羽侯>矢金镞。凡为矢,五分长而羽其一。)
  [疏]“<羽侯>矢”至“短卫”。
  ○注“<羽侯>犹”至“其一”。
  ○释曰:言“候物而射之”者,案《司弓矢》郑注云:“可以司候射敌之近者及禽兽。”郑君两注,语异义同。云“骨镞短卫,亦示不用也”者,案上文沽功,郑云示不用,故此亦之。云“生时<羽侯>矢金镞”者,此亦《尔雅释器》文,案彼云“金镞剪羽谓之<羽侯>”是也。此言短羽,即剪羽也。云“凡为矢五分长而羽其一”者,案《周礼矢人》上“陈五矢”,下乃云“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故云“凡”以广之也。
案郑彼注云:矢长三尺,五分羽一则六寸也。谓之羽者,指体而言。谓之卫者,以其无羽,则不平正,羽所以防卫其矢,不使不调,故名羽为卫。
  志矢一乘,轩周中,亦短卫。(志犹拟也,习射之矢。《书》云:“若射之有志。”周,挚也,无镞短卫,亦示不用。生时志矢骨镞。凡为矢,前重後轻也。)
  [疏]“志矢”至“短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