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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礼注疏-汉-郑玄*导航地图-第54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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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曰:案《特牲》、《少牢》献尸,以肝从尸哜之,加于菹豆,与此同礼之正也。主人与祝亦以肝从,加於俎不加於豆者,下尸,故不敢同之也。《士虞》献尸,尸以肝加於俎者,丧祭,故郑云加於俎,从其牲体也,以丧不志於味,但此云实,不云加,异於祭故也。
  卒爵,皆拜。赞答拜,受爵。再如初,无从。三用卺,亦如之。(亦无从也。)
  [疏]“卒爵”至“如之”。
  ○注“亦无从也”。
  ○释曰:“卒爵,皆拜,赞答拜”者,献主处也。云“再如初”者,如自赞洗爵已下,至答拜受爵也。云“亦无从也”者,三用卺亦如之,亦自赞洗爵至受爵,郑直云“亦无从”。用卺文承再之下,明知事事如再,以其初有从,再如初无从,三用卺亦无从,故郑以亦无从言之,其实皆同再也。
  赞洗爵,酌于户外尊。入户,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祭,卒爵,拜。皆答拜。兴。(赞酌者,自酢也。)
  [疏]“赞洗”至“拜兴”。
  ○释曰:言“皆”者,皆夫妇也。三乃酌外尊,自酢者皆是略贱者也。既隔,合卺乃用爵,不嫌相袭爵,明更洗馀爵也。
  主人出,妇复位。(复尊西南面之位。)
  [疏]“主人出妇复位”。
  ○注“复尊西南面之位”。
  ○释曰:直云“主人出”,不云处所,案下文云“主人说服于房”矣,则此时亦向东房矣。云“复尊西南面之位”者,妇人不宜出复入,故因旧位而立也。
  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尊否。(彻室中之馔设于房中,为媵御之。彻尊不设,有外尊也。)
  [疏]“乃彻”至“尊否”。
  ○释曰:经云“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虽据豆俎而言,理兼於尊矣,故云彻尊。不设有外尊,明彻中兼尊也。云“尊否”者,唯尊不设于房中而言也。知为媵御之者,下文云“媵主人之馀”已下是也。
  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巾,所以自清。今文说皆作税。)
  [疏]“主人”至“授巾”。
  ○释曰:自此至“呼则闻”,论夫妇寝息及媵、御之事也。云“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者,与沃盥文同,亦是交接有渐之义也。叠今文为税不从者,税是追服之言,非脱去之义,故不从也。
  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衽,卧席也。妇人称夫曰良。《孟子》曰:“将见良人之所之。”止,足也。古文止作趾。)
  [疏]“御衽”至“北止”。
  ○注“衽卧”至“作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