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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礼注疏-汉-郑玄-第53页

後足”者,案经云左头则与雉、雁同,是以《曲礼》云“执禽者左首”。此郑又云执之,盖谓左执前足,右执後足者。(元缺起此)此释经は执之,据四足而言之。凡以挚相见之法,唯有新升为臣,及聘朝,及他国君来,主国之臣见,皆执挚相见。常朝及馀会聚皆执笏,无执挚之礼。又执挚者,或平敌,或以卑见尊,皆用挚。尊无执挚见卑之法。《檀弓》云哀公执挚见己臣周丰者,彼谓下贤,非正法也。
  如士相见之礼。(大夫虽挚异,其仪犹如士。)
  [疏]“如士相见之礼”。
  ○释曰:此下大夫及卿,其挚虽有羔、雁之异,其相见之仪则皆如士也。
  ○注“大夫”至“如士”。
  ○释曰:云“仪犹如士”者,或两大夫,或两卿相见,皆如上文“某也原见无由达己”下至“主人拜送于门外”也。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容弥蹙。(下,谓君所也。蹙犹促也,促,恭悫貌也。其为恭,士、大夫一也。)
  [疏]注“下谓”至“一也”。
  ○释曰:直云“见于君”,不辨臣之贵贱,则臣之贵贱皆同。故郑云“其为恭,士大夫一也”。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视袷已下,故不言所、言下也。
  庶人见於君,不为容,进退走。(容,谓趋翔。)
  [疏]注“容谓趋翔”。
  ○释曰:此不言民而言庶人,则是庶人在官,谓若《王制》云:“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即府史胥徒是也。按郑注《曲礼》云:“行而张足曰趋,行而张拱曰翔。”皆是庶人貌也。此庶人见君不趋翔,谓是常法。《论语》是孔子行事,而云“趋进翼如”者,彼谓孔子与君图事於堂,图事讫,降堂,向时揖处至君前横过,向门,特加肃敬,与庶人同也。
  士大夫则奠挚,再拜稽首,君答壹拜。(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於庶人不答之。庶人之挚鹜。古文壹作一。)
  [疏]注“言君”至“作一”。
  ○释曰:臣拜君云再拜稽首,则君答一拜者,当作空首,则九拜中奇拜是也。云“言君答士大夫一拜则於庶人不答之”者,案《曲礼》“君於士不答拜”,谓己士。此得与大夫同答一拜者,士贱,君不答拜。此以新升为士,故答拜。《聘礼》问劳云答士拜者,亦以新使反,故拜之也。云“庶人之挚鹜”者,案《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庶人执鹜”,注云:“鹜取其不飞迁。”象庶人安土重迁是也。
  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再拜稽首,受。
  [疏]释曰:宾不辞即受挚,以君所不臣,礼无受他臣挚法,宾如此法,故不敢亢礼於他君,故不辞即受之也。凡臣无境外之交,今得以挚执见他邦君者,谓他国之君来朝,此国之臣因见之,谓若《掌客》“卿皆见以羔”之类是也。《春秋》卿、大夫与他国之君相见者,皆因聘会乃见之,非特行也。
  凡燕见于君,必辩君之南面。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辩犹正也。君南面,则臣见正北面。君或时不然,当正东面,若正西面,不得疑君所处邪乡之。此谓特见图事,非立宾主之燕也。疑,度之。)
  [疏]释曰:案上文注以此为博记反见之燕义,则此与燕义、燕礼立宾主之燕,别以其此经君之面位正南,臣北面向之。若不得南面,或君东、西面,则臣亦正方向之,不可预度君之面位,邪立向之,皆与《燕礼》君在阼阶西面为正异,故知此经是特见,皆图事,并与宾反见之燕义也。知有“图事”者,《论语乡党》云孔子与君图事于庭、图事于堂,《燕礼》亦云君与卿同事之时,有此面位无常之法也。
  君在堂,升见无方阶,辩君所在。(升见,升堂见於君也。君近东,则升东阶。君近西,则升西阶。)
  [疏]注“升见”至(元缺止此)“西阶”。
  ○释曰:此文据君所在,随便升阶,无常之事,亦谓反燕及图事之法。若立宾主,君升自阼阶,宾及主人升自西阶,《燕礼》所云是也。
  凡言,非对也,妥而後传言。(凡言,谓己为君言事也。妥,安坐也。传言,犹出言也。若君问,可对则对,不待安坐也。古文妥为绥。)
  [疏]“凡言”至“传言”。
  ○注“凡言”至“为绥”。
  ○释曰:此据臣与君言之法也。云“凡言”,谓己为君言事也者,谓臣有图,为君言也。《礼记少仪》云:“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是臣有事将入见君,须量己所言,亦当量君安坐,乃可得入,而後传出己言,向君道之。云“妥,安坐也”者,《尔雅释诂》文。
  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於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博陈燕见言语之仪也。言使臣者,使臣之礼也。大人,卿大夫也。言事君者,臣事君以忠也。祥,善也。居官,谓士以下。)
  [疏]“与君”至“忠信”。
  ○释曰:上文据与君言,此文则总说尊卑言语之别。云“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者,但君臣相对,有事即言,不必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