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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礼注疏-汉-郑玄-第429页

事,四者:尸作三献之爵,一也;献侑,二也;致爵於主人,三也;受尸酢,四也。
  司士羞氵音鱼,缩执俎以升。尸取无祭祭之,祭酒,卒爵。(不羞鱼匕氵音,略小味也。羊有正俎,羞匕氵音,肉氵音。豕无正俎,鱼无匕氵音,隆之杀。)
  [疏]注“不羞”至“之杀”。
  ○释曰:云“不羞鱼匕氵音,略小味也”者,对羊、豕牲之大,有匕氵音之等。鱼无,以鱼为小味,故略之也。云“隆之杀”者,以有者为隆盛,无者为杀少也。
  司士缩奠俎于羊俎南,横载于羊俎,卒,乃缩执俎以降。尸奠爵,拜,三献北面答拜,受爵,酌,献侑。侑拜受,三献北面答拜。司马羞氵音鱼一,如尸礼。卒爵,拜。三献答拜,受爵。(司马羞氵音鱼,变於尸。)
  [疏]注“司马”至“於尸”。
  ○释曰:上文尸使司士羞鱼,此侑使司马羞鱼,故云“变於尸”也。
  酌,致主人。主人拜受爵,三献东楹东、北面答拜。(宾拜於东楹东,以主人拜受於席,就之。)
  [疏]注“宾拜”至“就之”。
  ○释曰:“就之”者,宾於礼当在西阶上,今在东楹之东,以主人席在於阼阶,是以宾拜於东楹东就之也。
  司士羞一氵音鱼,如尸礼。卒爵,拜。三献答拜,受爵。尸降筵,受三献爵,酌以酢之。(既致主人,尸乃酢之,遂宾意。)
  [疏]注“既致”至“宾意”。
  ○释曰:遂宾意者,宾虽不言其意,欲得与主人抗献酢之礼,今尸见致爵於主人讫,即酌以酢宾,是遂达宾之意。
  三献西楹西、北面拜,受爵,尸在其右以授之。尸升筵,南面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尸答拜。执爵以降,实于篚。
  二人洗觯,升,实爵,西楹西、北面东上,坐奠爵,拜,执爵以兴,尸、侑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侑答拜。皆降。(三献而礼小成,使二人举爵,序殷勤於尸侑。)
  [疏]“二人”至“皆降”。
  ○注“三献”至“尸侑”。
  ○释曰:自此尽“及私人”,论旅酬从尸及上下无不遍之事。云“三献而礼小成”者,以此献为正,後仍有举奠加爵之等,终备乃是礼之大成,故云小成也。云“使二人举爵,序殷勤於尸侑”者,饮酒之礼,酬与无爵乃尽欢心,故以旅酬及无乃为殷勤於尸侑也。案《乡饮酒》及《乡射》、《特牲》等皆一人举觯为旅酬始,二人举觯为无爵始。今傧尸乃以二人为旅酬始者,此傧尸别一礼,与彼不同。以其初时主人酬尸,尸奠之,侑未得酬,故使二人举觯,侑乃得奠,而不举即与,亦奠一爵,一爵遂酬於下,是以须二人举觯。兄弟之後,生者举觯於其长为无爵者,以其宾长所举奠酬,亦为无爵。以此二觯者,皆在堂下,故为无爵。尸不与无爵,故举堂下觯为无爵,其为旅酬皆从上发尸为首,故《特牲》等使一人举觯为旅酬,与宾长所举荐右之觯。此宾不举,旅酬皆从尸举,故所奠者为无一爵,亦是异於《特牲》。
  洗,升,酌,反位。尸、侑皆拜受爵,举觯者皆拜送。侑奠觯于右。(奠于右者,不举也。神惠右不举,变於饮酒。)
  尸遂执觯以兴,北面于阼阶上酬主人,主人在右。(尸拜於阼阶上,酬礼杀。)
  [疏]注“尸拜”至“礼杀”。
  ○释曰:决上文尸酢主人,“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受爵,尸西楹西北面答拜”,是各各於其阶。今尸酬主人,同于阼阶,故云礼杀也。
  坐奠爵,拜,主人答拜。不祭,立饮,卒爵,不拜既爵。酬,就于阼阶上酬主人。(言就者,主人立待之。)
  [疏]注“言就”至“待之”。
  ○释曰:言“立待之”者,以其不言阼阶上酢主人,明主人不去,立待之可知。
  主人拜受爵,尸拜送。(酬不奠者,急酬侑也。)
  [疏]注“酬不”至“侑也”。
  ○释曰:此决上主人酬宾奠之也。
  尸就筵,主人以酬侑于西楹西,侑在左。坐奠爵,拜。执爵兴,侑答拜。不祭,立饮,卒爵,不拜既爵。酌,复位。侑拜受,主人拜送。(言酌复位,明受於西阶上。)
  主人复筵,乃升长宾。侑酬之,如主人之礼。(遂,旅也。言升长宾,则有赞呼之。)
  [疏]注“遂旅”至“呼之”。
  ○释曰:知者,若不赞呼之,则当如上文众宾长升,兄弟之长升,拜受爵,故知有赞呼之也。
  至于众宾,遂及兄弟,亦如之,皆饮于上。(上,西阶上。)
  遂及私人,拜受者升受,下饮,(私人之长拜於下,升受兄弟之爵,下饮之。)
  [疏]注“私人”至“饮之”。
  ○释曰:私人位在兄弟之南,今言下饮之,则私人之长一人在西阶下饮之,其馀私人皆饮於其位,故下经云“卒爵升,酌以之其位,相酬辩”是也。
  卒爵,升酌,以之其位。相酬辩。(其位,兄弟南位,亦拜受,拜送,升酌由西阶。)
  卒饮者实爵于篚。(未受酬者,虽无所旅,犹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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