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曰:案经云“币如觌”,则上介私面,亦与私觌於君币同,故云“亦俪皮”也。
入门右,奠币,再拜。(降等也。)
[疏]“入门”至“再拜”。
○注“降等也”。
○释曰:言“降等”者,主人是卿,上介是大夫,故入门右,不敢自同宾客。
大夫辞。(於辞上介则出。)
摈者反币。(出还于上介也。)
[疏]“摈者反币”。
○注“出还于上介也”。
○释曰:不言反皮,出还於上介,皮出可知,但文不具。
庭实设,介奉币入,大夫揖让如初。(大夫亦先升一等。今文曰入设。)
[疏]注“大夫”至“入设”。
○释曰:云“亦”者,亦上宾行私面,大夫升一等,宾乃升。此上介私面亦然,故云亦也。
介升,大夫再拜受。(亦於楹南面而受。)
[疏]注“亦於”至“而受”。
○释曰:“亦”者,宾行私面,大夫受币於楹,南面,故云亦,得在楹为敌法。上介是下大夫,与卿小异大同,明得行敌法,在楹可知。
介降拜,大夫降辞。介升,再拜送币。(介既送币,降出也。大夫亦授老币。)
摈者出请。众介面,如觌币,入门右,奠币,皆再拜。大夫辞,介逆出。摈者执上币出,礼请受,宾辞。(宾亦为士介辞。)
[疏]“摈者”至“宾辞”。
○注“宾亦为士介辞”。
○释曰:自此至“拜辱”,论士介私面於邻国卿之事。云“宾亦为士介辞”者,亦者,亦士介私觌於主国君时,故云亦也。
大夫答再拜。摈者执上币,立于门中以相拜,士介皆辟。老受摈者币于中庭,士三人坐取群币以从之。摈者出请事。宾出,大夫送于外门外,再拜。宾不顾。(不顾,言去。)摈者退,大夫拜辱。(拜送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