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凡诸侯之礼,上公五积,卿皆见以羔;侯伯四积,卿皆见以羔。是主国之卿见朝君皆执羔。引之证主国卿见聘,客不得执羔,与大夫同用雁,不见朝君故也。 劳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韦弁,归饔饩五牢。(变皮弁,服韦弁,敬也。韦弁,韦之弁,兵服也。而服之者,皮韦同类,取相近耳。其服盖布以为衣,而素裳。牲,杀曰饔,生曰饩。今文归或为馈。) [疏]“君使”至“五牢”。
○注“变皮”至“为馈”。
○释曰:自此尽“无傧”,论主君使卿归饔饩於宾介之事。云“变皮弁,服韦弁,敬也”者,案《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有九,祭服之下先云兵事韦弁服,後云视朝皮弁服,则韦弁尊於皮弁。今行聘享之事等皆皮弁,至归饔饩则韦弁,故云敬也。云“韦弁,韦之弁,兵服也”者,郑知弁用韦者,案《司服》注,郑引《春秋传》曰:“晋至衣韦之跗。”注又云:“今时五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故知用韦也。即赤色,以赤韦为弁也。云兵服者,《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故云兵服也。
云“服之者,皮韦同类,取相近耳”者,有毛则曰皮,去毛熟治则曰韦,本是一物,有毛无毛为异,故云取相近耳。云“其服盖布以为衣,而素裳”者,此无正文,但正服则郑注《司服》云“韦弁,以韦为弁,又以为衣裳”,又晋至衣韦之跗注,《郑志》解此跗注,以跗为幅,以注为属,谓制韦如布帛之幅,而连属为衣及裳。今此郑云以布为衣而素裳,全与兵服异者,郑以意量之。此为宾馆於大夫士之庙,既为入庙之服,不可纯如兵服,故为布为衣而素裳。
《郑志》兵服以其与皮弁同白舄,故以素裳解之。此言素裳,又与《郑志》同。若然,唯变其衣耳,以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也。云“杀曰饔,生曰饩”者,《周礼》有内饔、外饔,皆掌割亨之事。《诗》云:“有母之尸饔。”故知杀曰饔,生曰饩者,以其对饔是腥饪,故知饩是生。故下云“饩二牢”,皆活陈之也。
上介请事,宾朝服礼辞。(朝服,示不受也。受之当以尊服。) [疏]“上介”至“礼辞”。
○注“朝服”至“尊服”。
○释曰:郑知义然者,案下云“宾皮弁迎大夫”是受之,用皮弁为尊服,明此著朝服,朝服卑於皮弁,是示不受。言示不受,终受之也。 有司入陈。(入宾所馆之庙,陈其积。) [疏]“有司入陈”。
○注“入宾”至“其积”。
○释曰:案上文直云“致馆”及“即馆”,不辨庙与正客馆之名。案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皆是大夫士之庙。下文又云“揖入及庙”,郑据此而言,明陈之於庙也。《曾子问》:“孔子云: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馆。”即卿大夫士之庙一也。孔子又云:“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郑注云:“公馆,若今县官宫也。”彼是正客馆,彼此两言之者,若朝聘使少,则皆於正客馆,若使多,则有在大夫庙。多少不定,两言之也。案《大行人》及《掌客》积与饔饩各别,此注以饔饩为陈其积者,对文饔饩与积别,散文总是委积,故云“积”也。
饔,(谓饪与腥。)
[疏]“饔”。
○注“谓饪与腥”。
○释曰:知者,上总言“饔饩五牢”,下陈有三处,据此,饔下云“饪一牢”,“腥二牢”,下又别云“饩二牢”,故知饔别饪、腥二者也。若然,饪与腥共以饔目之者,以其同是死,列之以鼎故也。饪一牢,鼎九,设于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牛、羊、豕、鱼、腊、肠胃同鼎,肤、鲜鱼、鲜腊,设扃。乡、熏、尧,盖陪牛、羊、豕。(陪鼎三牲,霍、乡、熏、尧陪之,庶羞加也。当内廉,辟堂涂也。肠胃次腊,以其出牛羊也。
肤,豕肉也,唯Ь者有肤。此馔先陈其位,後言其次,重大礼,详其事也。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
[疏]注“陪鼎”至“用木”。○释曰:案《公食大夫》庶羞也,以非正馔,故在正鼎後,而言“加”也。云“当内廉,辟堂涂也”者,正鼎九,虽大判继阶而言,其云于阶前,则阶东稍远,故陪鼎犹当内廉也,而辟堂涂,堂涂之内也。云“肠胃次腊,以其出牛羊”也,郑言此者,以其肤是豕肉,肠胃是腹内之物,而在肉前者,以其肠胃出於牛羊,故在肤前列之也。云“肤,豕肉也,唯Ь者有肤”者,君子不食腴,犬豕曰。
若然,牛羊有肠胃而无肤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