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无『之意』两字。」
  
  〔五〕卢文弨曰:「以宅寄人也。」
  
  〔六〕婢,宋本、鲍本、汗青簃本作「仆」。
  
  〔七〕孟子滕文公下:「已频顣曰:『恶用是??者为哉!』」赵岐注:「频顣,不悦。」「颦蹙」即「频顣」。
  
  裴子野〔一〕有疏亲故属饥寒不能自济者,皆收养之;家素清贫〔二〕,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遍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邺下〔三〕有一领军〔四〕,贪积已甚,家童八百,誓满一千〔五〕;朝夕每人〔六〕肴膳,以十五钱为率,遇有客旅,更〔七〕无以兼。后坐事伏法,籍其家产〔八〕,麻鞋一屋,弊衣数库,其余财宝,不可胜言。南阳有人,为生奥博〔九〕,性殊俭吝,冬至后〔一0〕女婿谒之,乃设一铜瓯酒〔一一〕,数脔獐肉;婿恨其单率,一举尽之。主人愕然,俛仰命益,如此者再;退而责其女曰:「某郎〔一二〕好酒,故汝常〔一三〕贫。」及其死后,诸子争财,兄遂杀弟。〔一四〕
  
  〔一〕赵曦明曰:「南史裴松之传:『松之曾孙子野,字几原,少好学,善属文。居父丧,每之墓所,草为之枯,有白兔白鸠,驯扰其侧。外家及中表贫乏,所得奉,悉给之,妻子恒苦饥寒。』」
  
  〔二〕清贫,谓清寒贫穷也。三国志魏书华歆传:「歆素清贫,禄赐以赈施亲戚。」
  
  〔三〕邺下,即邺城,北齐建都于此,在今河南省临漳县境。六朝人率称建都之地为某下,如洛下、吴下、邺下是,犹后代之称京师为都下也。
  
  〔四〕赵曦明曰:「晋书职官志:『中领军将军,魏官也,文帝践祚,始置领军将军。』」李慈铭曰:「案:此谓库狄伏连也。北齐书慕容俨传:『代人库狄伏连字仲山,为郑州刺史,专事聚敛。武平中,封宜都郡王,除领军大将军,寻与琅邪王俨杀和士开伏诛。伏连家口有百数,盛夏之日,料以仓米二升,不给盐菜,常有饥色。冬至之日,亲表称贺,其妻为设豆饼,伏连问此豆何得,妻对于食马豆中分减充用,伏连大怒,典马、掌食之人,并加杖罚。积年赐物,藏在别库,遣侍婢一人,专掌管钥。每入库检阅,必语妻子云:「此是官物,不得辄用。」至是簿录,并归天府。』北史云:『死时,惟着敝裈,而积绢至二万匹。』」
  
  〔五〕一千,宋本、罗本、傅本、颜本、何本、鲍本、汗青簃本作「千人」。
  
  〔六〕每人,此二字,各本无,宋本有,今从之。
  
  〔七〕抱经堂校本「更」作「便」。
  
  〔八〕器案:齐东野语十六,举王黼、蔡京、童贯、贾似道事,以为多藏之戒,云:「胡椒八百斛,领军鞋一屋,不足多也。」下句即本此文。
  
  〔九〕卢文弨曰:「奥博,言幽隐而广博也。」又曰:「文选陆士衡君子有所思行:『善哉膏粱士,营生奥且博。』李善注:『韦昭汉书注曰:「生,业也。」广雅曰:「奥,藏也。」』」器案:李周翰注曰:「言营生深奥且广博矣。」白居易与元九书:「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泉明(即渊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园。」
  
  〔一0〕太平广记一六五引「后」作「日」。风操篇:「南人,冬至岁首,不诣丧家。」足为此文旁证。
  
  〔一一〕瓯,盛酒器,勉学篇言「梁元帝以银瓯贮山阴甜酒」。
  
  〔一二〕六朝人呼婿为郎。通鉴二0一胡注:「今人犹呼婿为郎。」
  
  〔一三〕宋本「常」作「尝」,注云:「一本作『常』字。」案:各本都作「尝」,今从一本,太平广记正作「常」。常贫,犹汉书陈平传之言「长贫」矣。
  
  〔一四〕兄遂杀弟,太平广记作「逐兄杀之」。
  
  妇主中馈〔一〕,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二〕,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三〕;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四〕,助其不足〔五〕,必无牝鸡晨鸣〔六〕,以致祸也。
  
  〔一〕赵曦明曰:「易家人:『六二,?攸遂,在中馈。』」
  
  〔二〕赵曦明曰:「诗小雅斯干:『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鲁语:『敬姜曰:王后亲织玄紞;公侯之夫人,加之以纮綖;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大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人以下,皆衣其夫。』」器案:朱熹小学嘉言篇引颜氏此文,张伯行集解亦据易、诗为说,又引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羃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孟母云云,见列女传孟子母传。
  
  〔三〕赵曦明曰:「易蛊爻辞:『干父之蛊。』序卦传:『蛊者,事也。』案:昔人用干蛊皆美辞。」器案:王弼注云:「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
  
  〔四〕严式诲曰:「诗卷耳序:『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卢文弨曰:「君子,谓良人。」
  
  〔五〕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