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盘涉、正平调不用)合计之始为+一调。”
祝氏亦不知商、羽之有别,但大概言之。而自明至今,俗乐之七宫,即唐人燕乐之七商,犹可考见焉。)
[又案:七商一均,南宋燕乐亦用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与七宫同。(否!此七均各有七宫与七商,并非七宫与七商皆「只用」此七律!)
朱文公<仪礼经传通解>、《姜白石集》、王(灼)晦叔《碧鸡漫志》、周公谨<齐东野语>皆然,学者不可以其与东都所用之律不同而疑之。详见下。)
大石调(一作”大食调”)
(卷二宫调,作者以第一运黄钟为杀声的正宫为首,
卷三商调,却不以第一运黄钟为杀声的越调为首,
而改以黄钟之商的第二运大石调为首)
《琵琶录》:商七调,第二运大石调。(太簇(为)商,故以为第二运。)
(以太簇为杀声的大石调,何以是《琵琶录》商声的第二运呢?因为《琵琶录》无论七宫/七羽/七商,皆以杀声为黄钟(唐则为太簇)的调,为第一运。)
《宋史律历志》:太簇(为)商,(为寅、为功曹、为金、为 般 颉、)为大石调。
《补笔谈》:高四字配太簇。
又:太簇(为)商今为大石调,杀声用(高)四字。
又:大石调用九声,与正宫同(均)。
《姜白石集》:黄钟(之)商俗名大石。
《词源》:黄钟(之)商,俗名大石调。
[案:七商之第二运,即案琵琶二弦之第一(?)声也。
越调为黄钟(为)商,故为第一运;
大石调为太簇(为)商,故为第二运。(第二运何以是第一声呢?)
余仿此。
太簇一均(?七商?),既实用(黄钟均之)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七律,则此调居第一,名为太簇,实应应钟(?),故不曰太簇商,而曰大石调也。(实应应钟(?),何以又称为大石调呢?)
(作者在卷二时说:
黄钟一均,实用太簇(一)、夹钟(二)、仲吕(三)、林钟(四)、南吕(五)、无射(六)、黄钟(七)之(夹钟均)七律。
这里却又说:
太簇一均,实用应钟(一),黄钟(二)、太簇(三)、姑洗(四)、蕤宾(五)、林钟(六)、南吕(七)之(黄钟均)七律。
皆不知何故?)
燕乐七商一均,与今笛及三弦相应。(何据?)即今俗乐之四字调(正(工)调),故杀声用(高)四字也,今俗乐以七商为宫(?),故以四字调为正宫调(正(工)调)。
以古人之书,证之今伶工之器,变迁升降,历历可寻,彼执蔡氏起调毕曲之说,而求燕乐之宫调者,又何啻瞽者之道黑白乎。)
《宋史乐志》:教坊所奏凡十八调(四十六曲),
大石调曲二:<清平乐>、<大明乐>;
队舞大曲十八,大石调曲一:<嘉禾生九穗>
曲破二十九,大石调曲一:<清夜游>;
琵琶独弹曲破十五,大石调曲一:<寰海清>;
[案:琵琶独弹曲破者,用琵琶独弹,不兼他乐器也。
在燕乐二十八调中者,唯大石调、林钟角、无射宫调、仙吕调四调而已。)
小曲二百七十,大石调曲八:<贺元正>、<待花开>、;<采红莲>、<出谷莺>、<游月宫>、<望回车>、<塞云平>、<秉烛游>;
因旧曲造新声者五十八,大石调曲一:<倾杯乐>
云韶部大曲十三,大石调曲一:<清平乐>。
[案:柳永《乐章集》大石调有<迎新春>、<曲玉管>、<满朝欢>、<倾杯乐>、<梦还京>、<凤衔杯>、<鹤冲天>、<爱恩深>、<看花回>、<柳初新>、<两同心>、<女冠子><王楼春>、<金蕉叶>十四曲。
《张子野集》大石调有<清平乐>、<醉桃源>、<恨春迟>三曲。
《姜白石集》大石调有<法曲献仙音>、<琵琶仙>二曲,
又<玲戏四犯>自注云,“别有大石调一曲”。
《碧鸡漫志》大石调有<兰陵王慢>,又有<念奴娇>,
又大石调<西河慢>,声犯正平,极奇古。)
[又案:南渡燕乐(亦)七商亦如七宫,用(大吕均)黄钟、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夷则、无射七律(当是七均)之名,大石调居第一,当黄钟之(均)位。故《白石集》云,“黄钟(之)商俗名大石”也。(否!非亦用黄钟以下「七律」。乃南宋采「之调名制」,七宫/七商/七角/七羽,皆有大/夷/夹/无仲/黄/林七均。)
又《碧鸡漫志》云,“案(唐)《理道要诀》,唐时太簇(之)商乐曲,有<万岁乐>。”既曰唐时,则此太簇(之)商亦大石调也。)(唐之太簇与宋之黄钟等高)
金院本,大石调十一曲:<伊州滚>、<蓦山溪>、<吴音子>、<梅梢月>、<玉翼蝉>,、<伊州滚缠令>、<红罗袄>、<还京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