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所谓刚失位而不中者,唯刚失位而不中,故戒以当过遇之,不然则有危矣,岂可长执此而不知变乎。
  密云不雨,已上也。
  本义 “已上”,太高也。
  程传 阳降阴升,合则和而成雨,阴已在上,云虽密岂能成雨乎,阴过不能成大之义也。
  集说 龚氏焕曰:密云不雨,《小畜》谓其“尚往”者,阴不足以畜阳而阳尚往也,《小过》谓其“已上”者,阴过乎阳,而阴已上也,一为阳之过,一为阴之过,皆阴阳不和之象,所以不能为雨也。
  案 两卦“密云不雨”,龚氏谓皆阴阳不和之象是已,然《小畜》所谓“尚往”者,亦是阴气上行,与此爻“已上”同,非两义也。但《小畜》卦义喻在下者,则尚往者当积厚而自雨,此爻之义,喻在上者,则“已上”者,当下交而乃雨,意义不同尔。
  弗遇过之,已亢也。
  程传 居过之终,弗遇于理而过之,过已亢极,其凶宜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释所以“弗遇过之”,以其已在亢极之地故也。
  赵氏汝楳曰:“已上”未为极,“已亢”则极矣。
  俞氏琰曰:六五曰“已上”,谓其已过也。上六又过甚,故曰“已亢”。
  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程传 水火既交,各得其用为《既济》,时当《既济》,唯虑患害之生,故思而豫防,使不至于患也,自古天下既济,而致祸乱者,盖不能“思患而豫防”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既济》虽非有患之时,患每生于既济之后,君子思此而豫防之,则可以保其“初吉”,而无“终乱”之忧矣。
  龚氏焕曰;水上火下,虽相为用,然水决则火灭,火炎则水涸,相交之中,相害之机伏焉,故“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能防在乎豫,能豫在乎思。
  曳其轮,义无咎也。
  程传 《既济》之初,而能止其进,则不至于极,其义自“无咎”也。
  集说 徐氏在汉曰:初当方济之始,而曳其济险之轮,控制在我,则义无不济,此所以“濡其尾”而无咎,《象》故归重于“曳其轮”’也。
  程传 中正之道,虽不为时所用,然无终不行之理,故“丧茀”七日当复得,谓自守其中,异时必行也,不失其中则正矣。
  集说 何氏楷曰:二居下卦之中,以中感中,得其正应,故终必相孚也。
  三年克之,惫也。
  程传 言“惫”以见其事之至难,在高宗为之则可,无高宗之心,则贪忿以殃民也。
  案 言“惫”以见成功之非易,如人之疾病,而以毒药攻去之者,其元气亦耗伤矣。
  苟无休养之方以复元气,则有大病之根也。
  终日戒,有所疑也。
  程传 终日戒惧,常疑患之将至也,处《既济》之时,当畏慎如是也。
  集说 李氏简曰:“终日戒”,谓备患之心,无时可忘也。
  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程传 五之才德非不善,不如二之时也,二在下有进之时,故中正而孚,则其“吉大来”,所谓受福也。“吉大来”者,在《既济》之时为大来也,亨小初吉是也。
  集说 朱氏震曰:盛不如薄者,时也,五《既济》无所进,盈则当虚,故曰“不如西邻之禴祭”,理无极而不反者,《既济》极矣!五以中正守之,能未至于反而已。
  王氏申子曰:言人君处《既济》如《未济》,而后有受福之实。不然,虽极其丰盛,而济道衰矣。
  张氏清子曰:《既济》之后,唯恐过盛,以“祭”言之,于斯时也,丰不如约,故东邻不如西邻,牛不如禴,盖祭而得其时,虽禴之薄,实足以“受其福”,而言之大来可知矣。
  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程传 《既济》之穷,危至于濡首,其能长久乎。
  集说 胡氏瑗曰:《既济》之终,反于《未挤》,至于濡没其首,故当翻然而警,惕然而改,何可久如此乎!
  案 “厉”未至于凶,特可危尔 知其危而反之,则不至于濡首矣,凡《易》言“何可长”、“何可久”者,自《屯》上至此爻,皆“惕”以改悟而不可迷溺之意。
  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本义 水火异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观象而审辨之。
  程传 水火不交,不相济为用,故为《未济》。火在水上,非其处也,君子观其处不当之象,以慎处于事物,辨其所当,各居其方,谓止于其所也。
  集说 朱氏震曰:火上水下,各居其所,《未济》也。君子观此慎辨万物,有辨然 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本义 “极”字未洋,考上下韵亦不叶,或恐是“敬”字,今且阙之。
  程传 不度其才力而进,至于濡尾,是不知之极也。
  集说 张氏振渊曰:事必敬始,而后可善其用于终,初所以致尾之濡,不是时不可为,心不知“敬慎”故耳。
  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本义 九居二。本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程传 九二得正而吉者,以“曳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