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踝以上。循经灸者数穴。一医为针临泣。将欲接气过其病所。
才至灸瘢。止而不行。始知灸火之坏人经络也。或有急证。欲通其气。则无及矣。邪客经络
。为其所苦。灸之不得已也。无病而灸。何益于事。
或曰。膏肓治百病。而诸家取穴之法不同。何欤。
曰。高下各去胛骨一侧指许是穴。不可失之狭。狭则内犯大筋。不可失之阔。阔则外犯
胛骨
量则。分作八寸。以比横寸之则。量之于背。盖人有生而背突者。背常阔。而胸常狭。胸突
者。胸常阔。而背常狭。安能保其无过与不及焉。又有儿时偏卧一边。以致背有边阔边狭者
。亦不可以边之阔狭为拘。但当随其一边阔狭。相去胛骨一侧指许为正也。人之项。有二
大筋。夹脊而下。两筋外空。为第二行穴俞。穴俞外。又有二大筋。大筋外空。为第三行穴
俞。膏肓系在三行魄户之下。神堂之上。若点穴。不出胛骨一侧指许。则伤筋骨。非真穴也
。世人又有四肋三间之说。揣按自大椎至三节之下。四节之上。准望于三四柱间定穴。指为
四肋三间。用之不疑。瘦人椎骨分晓。用之可也。肥人揣按实难。又以指节寸量开三寸取穴
。背高而狭者。全不合四肋三间之说矣。尝是灸一骨立之人。用侧指许法点之。方大悟四肋
三间之妙。盖人之胛骨。微有少曲。胛骨下廉上廉四肋之内。自有三间。膏肓正在四肋三间
之中。即非脊骨三四椎之间也。世人多灸之者。盖膏肓神明所居。或为邪干。则脂膏销铄。
肓膜瘦薄。灸之而病或安者。以三焦主气。为诸阳之府。气病则阳虚而阴不得相附。膏肓在
三焦部分。气之所聚而行于诸阳。宜其主于气病也。若治血病。吾未见其可者。晋侯梦二竖
子在膏肓间。非秦缓不能灸也。以阳气将绝。邪得专之故也。
或曰。古谓痈疽始发。灸之可使轻浅。何谓也。
丹溪曰。用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意。惟头为诸阳所聚。艾炷宜小而少。若身上
痛则灸至不痛。不痛须灸至痛。有因灸而死者。盖虚甚孤阴将绝。其脉必浮数而大且鼓。精
神必短而昏。无以抵当火气。宜其危也。
或曰。灸之不发何如。
罗氏曰。覃公四十九岁病脐腹冷疼。完谷不化。足跗寒逆。精神困弱。脉沉细微。灸气
海、
而愈。针书曰。凡用针。气不至不效。灸之亦不发。大抵血气空虚。不能作脓。失其所养故
也。加以不慎。邪气加之。病必不退。或曰。覃公所养。无不如意。何谓失其所养。曰。君
言所养。口体者也。此论所养。性命者也。覃公壮年得志。务快其心。血气空虚。以致此耳
或曰。灸有补写乎。
经曰。以火补者。无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写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
虞氏
灸之。使实邪随火气而发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气复温也。热者灸之。引郁热之气外发。火
就燥之义也。
或曰。周身经络。及穴俞相去分寸。经穴起止。十二经纳支干等条。古有歌括。亦可读
否。
安可不读。歌曰。手太阴肺中焦生。下络大肠出贲门。上膈属肺从肺系。系横出腋 中行。
肘臂寸口上鱼际。大指内侧爪甲根。支络还从腕后出。接次指属阳明经。 阳明之脉手大阳
。次指内侧起商阳。循指上廉出合谷。两筋岐骨循臂肪。入肘外廉循 外。肩端前廉柱骨旁
。从肩下入缺盆内。络肺下膈属大肠。支从缺盆直上颈。斜贯颊前下齿当。环出人中交左右
。上夹鼻孔注迎香。 胃足阳明交鼻起。下循鼻外入上齿。还出侠口绕承浆。颐后大迎颊车
里。耳前发际至额颅。支下人迎缺盆底。下膈入胃络脾宫。直者缺盆下乳内。一支幽门循腹
里。下行直合气冲中。遂由髀关抵膝膑。 跗中指内关同。一支下膝注三里。前出中指外间
通。一支别走足跗趾。大趾之端经尽矣。 太阴脾起足大趾。上循内侧白肉际。核骨之后内
踝前。上 循 经膝里。股内前廉入腹中。属脾络胃与膈通。侠咙连舌散舌下。支络从胃注
心宫。手少阴脉起心中。下膈直与小肠通。支者还从心系走。直上喉咙系目瞳。直者上肺出
腋下。 后肘内少海从。臂内后廉抵掌中。兑骨之端注少冲。 手太阳经小肠脉。小指之端
起少泽。循手外侧出踝中。循臂骨出肘内侧。上循 外出后廉。直过肩解绕肩胛。交肩下入缺
盆内。向腋络心循咽嗌。下膈抵胃属小肠。一支缺盆贯颈颊。至目兑 却入耳。复从耳前仍

耳角。直者从巅脑后悬。络脑还出别下项。仍循肩膊侠脊边。抵腰膂肾膀胱内。一支下与后
阴连。贯臀斜入委中穴。一支膊内左右别。贯胛侠脊过髀枢。臀内后廉 中合。下贯 内外
踝后。京骨之下指外侧。 足经肾脉属少阴。小指斜趋涌泉心。然谷之下内踝后。别入跟中
内侵。出 内廉上股内。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