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尖。女子尾 骨平。○以上
头背部)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掌之节曰腕。)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
节至
其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其末。指端也○手之大指三节。两节在外。本节在掌食
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俱四节。三节在外。本节在掌。其节节交接处皆有碎骨筋膜联系足趾同)
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
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 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踝。髁骨也)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自横骨至此皆内侧。以下皆外侧)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中。言膝外侧骨缝之次。)
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 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足小指本节后大骨下赤白肉际
也)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二寸。(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
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足。足
掌也。广阔也○以下四肢部)



<目录>卷四\经穴考正

<篇名>头部折法

属性: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人前发际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后发际不明者
。取
大椎上行三寸。(详见骨度)前后俱不明者。眉心起至大椎。共折作一尺八寸。头部直寸法根据
此。横寸法。以眼内 角至外 角。此为一寸
(按足太阳经曲差开督脉神庭一寸半。足少阳经本神开曲差一寸半。足阳明经头维开本
神一
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得四寸半。皆以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折法取之 眼内 角至外 角为
一寸。不能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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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背部折法

属性:大椎穴至尾 骨。共计二十一节。通折三尺(项骨三节不在数)上七椎各一寸四分一厘。
共九
寸八分七厘。中七椎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下七椎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
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背部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根据
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第二行夹脊一寸半。三行夹脊三寸。脊骨左右各半寸未算也
。凡夹脊一寸半者。当作去中二寸。(大杼等穴并根据此法)凡夹脊三寸者当作去中三寸半。(
附分等穴。并根据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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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胸腹部折法

属性:\r仰人部位图\pi-i20.bmp\r
\r伏人部位图\pi-i21.bmp\r
天突宛中至膻中折为八寸。下行一寸六分为中庭共得九寸六分。(一作八寸四分。误)
上蔽骨尖下至脐心。折为八寸人无蔽骨者。取岐骨下至脐共折九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为
五寸。胸腹直寸法根据此 横寸法用两乳相去折为八寸。
(按骨度篇。两乳间广。九寸半。详较针灸书。足厥阴经期门在乳旁一寸半。章门去中
六寸。得两乳为九寸之数而足阳明经乳根。去中四寸。足少阳经带脉去中七寸半。得两乳间为八
寸之数。故各经开中寸法以两乳间。横折八寸约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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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中指同身寸法

属性:以男左女右手大指中指圆曲交接如环取中指中节横文两头尽处比为一寸。凡手臂(一作
足字。误)尺寸及背腹横寸。无折法之处皆根据此法。
\r中指同身寸图\pi-i22.bm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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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同身寸说

属性:(类经图翼)
同身寸者。谓同于人身之尺寸也人之长短肥瘦各自不同。而穴之横直尺寸亦不能一。如
今以
其当。如标幽赋曰。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经用一经而可正。盖谓并邻经而正一经联邻
穴而正一穴。譬之切字之法。上用一音。下用一韵。而夹其声于中。则其经穴之情。自无所
遁矣。故头必因于头。腹必因于腹。背必因于背。手足必因于手足。总其长短大小而折中之
。庶得谓之同身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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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周身骨部名目

属性:巅(顶巅也) 脑(头中髓也) 囟(音信。脑盖骨也。婴儿脑骨未合。软而跳动之处。谓
之囟门) 额颅(囟前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 颜(额上曰颜。说文曰。眉目之间也) (音遏鼻
梁。亦名下极即山根也) (音拙目下为 ) 颞 (颞。柔涉切。 音如耳前动处盖即俗所

)颔(音含。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