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泺 酸,体解酸然不去矣。

  神庭禁不可刺。上关禁不可刺深(深则令人耳无所闻)。颅息刺不可多出血。左角刺不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深则使人逆息不能食)。脐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可刺(本穴云刺入五分)。三阳络禁不可刺。复留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血。乳中禁不可刺。鸠尾禁不可刺。

  上刺禁。

  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喑门禁不可灸(灸之令人喑)。下关耳中有干糙,(一作 )。禁不可灸。耳门耳中有脓,禁不可灸。人迎禁不可灸。丝竹空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灸之使人偻)。白环俞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气街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不得息)。渊腋禁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肿蚀)。经渠禁不可灸(伤人神)。鸠尾禁不可灸。阴市禁不可灸。阳关禁不可灸。天府禁不可灸。(使人逆息)。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使人瘦)

  。脉禁不可灸。

  上灸禁。

  凡刺之道,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真相搏,乱而不去,反还内着,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凡刺之理,补泻无过其度。病与脉逆者,无刺。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夺汗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下血,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也。

  曰: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乎?曰:能杀生人不起死,生者是人之所受气谷,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雨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逆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一作注)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此所谓夺其天气。故曰窥门而刺之者,死于家;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帝曰:请传之后世,以为刺禁。

  卷五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黄帝问曰:九针安生?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

  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主热在头身。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分肉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音低)针。 针者,取法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 针。针于井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针者,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肿者,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津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针。员利针者,取法于毫,针且员且锐,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毫,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

  毫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 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