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字也。然则予之辨之也。其容已乎。但见浅学寡。不无疏漏。尚冀高明之士。匡予不逮。则幸甚。
<目录><篇名>辩证法属性:一白点在外关者。(小舌旁边。)多属热。在内关者。(小舌内。)多属寒。
一热证必肿。寒证不肿。喉内反大而空。(亦有虚肿者。其形必润。)
一热证必痛。痛无止息。(略痛者轻。痛甚者重。)寒证不甚痛。或时痛时止。
一热证喝水不甚痛。吃饭则痛。寒证喝水痛。吃饭不甚痛。
一热证必渴。喜喝水。(喜温者轻。喜冷者重。少喝者轻。多喝者重。)寒证不渴。虽渴不多喝水。(
喜温者轻。喜极热者重。)
一热证不思食。亦不能食。(一由肿痛。一由不知味。)寒证能食。而不甚思食。(一由脾虚。一由脾绝。
一由过服寒剂。)
一热证有风涎。(涎少者轻。涎多者重。宜解表。从凉散。)寒证则断无风涎。(若风寒相兼。亦有风涎。
宜解表。从温散。)
一热证白点必干涩。或一边一点。或一边数点。大小不一。寒证白点必明润或成点。或成块。甚者满喉俱 白。状如凝膏。或如霜雪。
一热证白点外皆深红色。或红丝。(红丝者轻。)寒证白点外皆淡红色。或红丝。(红丝者轻。)
一热证舌苔。或黄或黑。宜察其润燥。燥者是实热。宜下之。润者是假热。宜清之。寒证舌苔必白。或间有黑黄 色。(水极似火之象。)亦宜察其润燥。燥者寒轻。宜微温。润者寒重宜大温。(鼻孔口唇。俱宜察其润燥。但有火烁 肺而鼻燥者。有肺气绝而鼻燥者。有肺火伏而唇燥者。有胃气不升而唇燥者。有脾气绝 而唇燥者。有伤食而唇燥者。俱宜详察。眼目但察其畏风与否。畏火与否而已。)
一热证小便必赤。赤而热。且短数者。是实热。宜导之。赤而不热。且长而多者。是假热。
宜清之。若清长。则的是寒证矣。
一热证大便必燥。燥而腹中坚满。欲解不能。或解如羊矢者。为实热。宜下之。燥而不结。或先结后溏。或旬日 不解。而全无胀意者。为虚热。宜清之。若大便纯溏。则的系是寒证。宜温之。至滑泄不守。宜温而补 之。即兼有热证亦不可妄议攻下。
一辨证宜相天时。度地势。审人事。大约夏秋多热。春冬多寒。住平阳之地者多热。住深山冷浸之地者多寒。体 强者多热。体弱者多寒。好酒者多热。好色者多寒。少壮者多热。年老者多寒。虽不尽然。此其大较也。
一白喉无论寒热证。如汗出似油者。不治。失音动痰气喘者。不治。目光直视者。不治。用针无血者。不治。吹药 无涎者。不治。吹药即刻痛止白落。过日复患者。不治。满喉白满喉肿者。惟热证不治。医者如遇此等证候。切勿轻与 用药。
<目录><篇名>辨脉法属性:热证脉主数。浮细而数为风热。其热轻。宜散之。(如升阳散火汤之类。)浮洪而数。按指有力。或沉而 牢实为实火。其热重。宜下之。(如清咽利膈汤之类。)不拘浮数沉数。但按指无力。乃是假热。宜散 而兼清。(如甘桔汤之类)
寒证脉主紧。浮细而紧。为风寒。其寒轻。宜表散。(如荆防败毒散之类。)沉细而弦紧。其寒重。宜 温散。(如参桂饮之类)若重按不见。为虚寒。宜温补。(如理中汤之类。)
<目录><篇名>用药法属性:一治白喉者。时医各有忌药。有忌升麻者。忌细辛者。忌麻黄者。忌白术者。忌地黄者。并全忌表药者。
种种恶习。深可慨叹。若舍证而言药。何药不忌。
一热证误服寒证尚轻各方者。虽不愈。尚不死。误服寒证渐重各方。及补方者。必死。寒证误服热证渐 重各方者。必死。虚寒证过服表剂。或误服下药者。必死。寒热二证。判若冰炭。此之不审。杀人反掌。可不慎与。
一表药不过宣发内邪。使无遏抑。原不能取急效。治者不可因其无效而过服。或凉或温。急宜转方。
盖表药多辛窜。过服则耗散真气。必至气壅也。
一白喉服药。与吹药并重。盖寒热伏于内。非服药不能治其本。而毒瓦斯壅于喉。非吹药不能解其标也。若危险之 证。必先吹药。扫去痰涎。而后可以服药。至轻证初起。则吹药一二次即愈矣。并无庸服药也。故 吹药尤炼之宜精。备之宜豫。
一白喉不无传染。非因热证而传染者。即为热证。因寒证而传染者。即为寒证也。宜视人之秉赋强弱。气血虚实用 药。
一患白喉者。必兼感杂证。若有万难兼理者。只治白喉证。不理杂病。而杂病亦自可愈。何也。病未有不相因 者也。即或白喉已愈。而杂病未愈。或白喉已愈。而杂病又生。则在医者变而通之。神而明之。古方俱在。不能备述。
<目录><篇名>白喉热证尚轻治法属性:(俗所谓时疫毒证者。即专指此热证也。)
初起白见于外关。或薄或小。淡红微肿。略痛。声音响亮。牙关饮食稍碍。口 干头闷目胀。舌苔与小便微黄。即其候也。此热邪尚在表。治宜人参败毒散。升阳散火汤。连翘饮加减主之。
\x人参败毒散\x 洋参(二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