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白喉全生集书名:白喉全生集作者:李纪方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82年 <目录><篇名>自叙属性:先外祖尹慎徽先生博学诗词书画。各臻其妙。尤精岐黄术。纪方负笈从学。而于内外科。喉科。肿证。刻志 研求。二十年来。险逆诸证。一一经历。博访旁咨。悉心讨论。窃谓深有所得。第白喉一证。世无专书。而时医之 业喉科者。于内经缺焉不讲。故偶遇危殆。茫然莫解。即有一二高明。亦多狃于习见。有偏于寒者。有偏于热者。
偏寒偏热。不独不为济世资。且适贻为杀人刃。余心焉悯之。诵读余暇。辙与表兄赵仲标以外祖所传治白喉证方之 屡试经验者。纂辑白喉全生集。是书以寒热二字为纲领。而寒热中又分轻重虚实。其辨证辨脉。缕晰条分。而用药用 方。通权达变。
简而精。约而备。使人得是书以释疑难。非敢云良方济世。亦足以立起沉 焉。
\x光绪八年壬午冬月衡山李纪方伦青氏叙于龙门山房\x <目录><篇名>凡例属性:一白喉病热证本多。寒证较少。而寒热所郁。无不有毒。此时医所以专指为疫。而用药多偏于凉也。不 知白喉少寒证。非无寒证。白喉之热证有毒。寒证亦非无毒。时医一偏之见。杀人无算。论中设为问 答。分条详辨。熟玩之自悟其谬。
一凡病必有寒热二种。非白喉独异也。是书以寒热二字为纲领。而其中又分出轻重虚实。毫无一偏之弊。
其方又无不从亲验而来。故言之最质最切。
一寒热之分。必先证书。证既认清。复参之以脉。自无遁情矣。盖言脉尚可含糊。而言证无可迁就也。古人 以切居望闻问之后。自有深义。故是书辨证最详。辨脉从略。
一是书以寒证热证寒热错杂证。分三大纲。病情万变。总不出此三者也。而三证之方。即附于后。以便寻览。
一各方皆借古人成方而加减之。无一师心者。按证寻方。皆药到病愈。切勿增 损。如有兼证。则不妨变通。至寒热错杂证。尤不易治。故方论独详。
一治白喉之法。服药宜慎。吹药尤宜精。若乡村僻壤。一时水药不能骤得。全赖吹药以救其急。时医有通行吹 药。遇轻证尚可。重证无不贻误者。是书吹药。亦以寒证、热证、寒热错杂分三大纲。按证用药。无不立验。
切不可一味增减。
一白喉险证坏证。牙关紧闭。痰涎上涌。有不能服药。亦无可吹药者。法宜先开关以扫其痰涎。甚则针刺 各穴以出恶血。通经活络。便立时清醒。再行吹药服药即愈矣。是书开关敷贴针刺方法。备极精详。但当根据法行之。
一是书虽专为白喉立法。然一切喉风、单双乳蛾、重舌等证。总不外表、里、寒、热、虚、实六字。医者临证 果能通权达变。彼此类推。无不可治之喉疾矣。
一是书和盘托出。不隐秘一方。不杜撰一法。医者得之。可以立开其沉痼。病 者玩之。亦不终误于庸医。救人之功。余不敢分。害人之罪。余当独认。
<目录><篇名>白喉证论属性:白喉证古书未载。而时医专目为疫证。谬矣。凡治病必先寻经络。次察寒热。次审虚实。三者既明。虽杂证百 出。可一以贯之。如白喉证亦寒暑之不时。气血之不调所致。非六经之外别有一病也。焉有不审寒热虚 实。而概指为疫者乎。经云。赤属热。白属寒。如所言则白喉只有寒而无热。其曰热者。亦从证而别之耳。
若概指为疫。则只有热而无寒矣。于理安在。此其弊皆由不辨证不辨脉徒听时医之说。以人之性命。委诸无形之斧 斤。予甚惜之。诵读之暇。因将白喉证治法。条分缕晰。以寒热二字为纲领。而寒热之中又分轻重虚实。庶用药 无毫厘千里之谬。书既成。或有疑之者。曰既非疫。焉有传染。曰气之相感。理之常然。如伤风疮毒之类。防身者每 不与共寝食。若以传染为疫。则伤风疮毒。不亦可云疫乎。曰有传染不传染何也。曰物必先朽也。而后虫生。其传染 者。必其人内有寒热。始触而发也。故有同一室而传与不传各异。传者之寒与热亦各异。曰其色白。何也。曰白属肺。
凡风寒热之中人。未有不由肺入而伤气者。喉为气之门户故宜宣发。而时医忌表药。谬矣。曰寒热之为病甚 多。而独发于喉何也。
曰十二经惟足太阳主表。别下项。余皆内循于喉。尽得而病之也。盖阳明为水谷之海。而胃气直透咽喉。故喉 疾惟阳明之火最盛。少阳厥阴。为木火之藏。亦多热证。少阴之脉。络于舌本。凡阴火冲逆。多生喉疾。但 其中有虚有实。不得概从火断。而少阴尤不可概从火断。如酒色过度。真阴中之阴亏损。火无所养。非补水以 配火不可。易所谓水火既济者是也。真阴中之阳亏损。火无所归。非补火以引火不可。易所谓火就燥者是也。
此褚氏遗书所以有上病疗下之说也。曰何死之速也。白喉急证。非死证也。治之不善。则死矣。如热证投以 热药。寒证投以寒药。或表证而攻下。或虚证而表散。如人之无辜受戮。虽欲不死。焉得而不死。且每闻白喉之死。
死于热证者少。死于寒证者多。大抵人知有热证。而不知有寒证。即知有寒证。而不知有虚寒之证。皆误于 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