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乃以命门三焦为本末而言。其义各异。此与下编互相为义。顺连读。
(第三十八旧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张本作止)有五腑也。(除去三焦)
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
通。(前篇有原气所系一句而无此句义互相发)故曰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有形)三焦亦是一腑。
(无形)然不属于五脏。(独属心包亦无形)故言腑有五焉。
按五行之气。唯大有二。君相是也。内经分心与包络以为六脏。此篇则以肾有两枚。岐为二脏。左肾与命门是也。
后人误认此难。遂为三焦命门表里之说。余谓三焦既配心包以为表里。已见第二十五难。此则示命门三焦有本末之理。
兼发内经未发之旨。何者。五脏中唯心与肾抗对。无有轩轾。心包为二。则肾亦有此象。岂唯脏有两形乎。盖以阴中有
阳。故乃有为二脏理。命门之义。详见第三十四篇。
(第三十九旧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主)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
之道路。(其气属诸腑)气(肾间原气)之所终始也。上焦者。在心下下鬲。( KT 而上为胸博)在胃上口。(贲
门)主内而不出。(饮食自咽入胃不妄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十四字疑是古来注语误入正文
中者故细书以别之且膻中本处名总称两乳间岂拘任脉一穴乎)中焦者。在胃中脘。(腹部中央)不上不下。(饮食蓄积)
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总脐左右诸穴)下焦者。当膀胱上口。(小腹)主分别清浊。(二便)以传道。(三字旧本误
在出而不入之下今移此)主出而不内也。(二便快通不秘涩)其治在齐下。(总小腹诸经穴旧本有一寸二字亦疑注语)故
名曰三焦。其腑(气府)在气街。(言十二经皆以俞为原则手足俞原亦为三焦主治之穴可知也)
按内经言三焦者多端。或由宗营卫之所化而言之。或缘内外经脉之所属而言之。又或连膀胱言之。及言其理之横直
浓薄者。率皆因其有名而无形故也。盖此篇虽发问于禀生始终。然其所主专在位与治。盖饮食常凭其气。而出入运化。
以养生气之原。故云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上焦之主内而不出者。此其职也。失职则噎鬲胸满。随时便生。中焦
之不上不下者。辗磨水谷。此其职也。失职则翻胃腹胀痞积。往往而成。下焦之出而不纳者。泌水液。转糟粕。此其职
也。失职则癃闭秘结溺数泻痢等证。立而蜂起。故其为主治也。膻中齐旁及齐下。是由其位为治矣。然三焦之治。岂止
三处乎。故下文云。其府在气街。所谓气街者。三焦之所行。诸十二经之俞原是也。灵枢卫气篇曰。知六腑之气街者。
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又曰。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胫气有街。又动输篇曰。四末阴阳之会者。此气之大络
也。四街者。气之径路也。滑注以足阳明经有气街穴。故疑为衍文。坐不深察故尔。其府在气街一句。非误非衍。所谓
府者。指气腑言。即气穴是也。素问有气府一篇。可以征已。明吴文炳辨真云。气街足阳明之气冲。是亦一义也。
(第四十旧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灵枢作常)上关(灵枢
作阅)于九(灵枢作七为是)窍也。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即肺气和)则知香臭(腥焦臊腐)矣。肝气通于目。目和(肝
和)则知黑白(赤黄青)矣。脾气通于口。口和(脾和)则知谷味(稻麦豆黍稷)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心和)则知
五味(辛酸甘苦咸)矣。肾气通于耳。耳和(肾和)则知五音(宫商角征羽)矣。五脏不和。则九窍(各有所主之窍如
上所言)不通。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统言形体所发诸肿)邪在六腑。则阳(经)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邪气)
留之。气留之。则阳脉(动)盛(实)矣。邪在五脏。则阴(经)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瘀血)留之。血留之。则
阴脉(动)盛(实)矣。阴(邪)气太盛。则阳(正)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灵枢作关)阳(邪)气太盛。则阴(正)
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灵枢作格)阴(邪)阳(邪)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孤阴)格。(独阳)关格者。不得
尽其命而死矣。经言(脉度篇末说)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夫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
故阴(经)脉营于五脏。阳(经)脉营于六腑。如环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复溢。人(疑血字误)气内温于
脏腑。外濡于腠理。
按此与脉度篇文。大同小异。五脏者。内藏神气。而外阅九窍。故多无形之病。六腑者。传谷物而外养肌肉。故多
有形之病。谓在脏九窍不通。在腑留结为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