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散主之。
呕而大便秘。嘉禾散加蜜主之。
呕而腹痛。红丸子及乌沉散。
呕而痰逆。头痛身痛。脚痛脚弱。大汗多。烦躁引饮。大便自利。小便赤涩者。姜附汤主之。
吞养正丹。或灵砂散。
如发热烦躁。手足冷。鼻尖凉二症。病患因热大烦躁。多不自知。医者须以手扪其手足与鼻尖。
方知之。身重脚腰痛。舌生黑苔。大渴引饮。自利呕逆。自汗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如大热咽嗌干渴。烦躁不解者。冷香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大作。饮水无度者。既济汤主之。
甚者合夺命散。
如热大神昏。不知人事。妄语遗尿。吐血衄血。舌黑面红。目赤烦渴。脉弦而七八至。以手
扪之。额上极热。胸腹热。腰以下不热而冷。虽狂言妄语。病患心蜷卧。叉手扪心。或引衣自盖。
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况脉只以五六至。为数。为实热。若七至八至是内阳尽出于外之脉。腹内则空
虚矣。若误用寒凉。攻外热。其毙也可立而待。急用沉附汤主之。吞黑锡丹。稍缓者。二陈汤合
沉附主之。
轻者养胃汤合沉附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闷乱逆泄泻。手足稍微冷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呕逆泄泻。脐腹刺痛。胁肋胀痛。引饮无度。胸膈不利者。冷香汤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利或涩。或呕或咳。自汗多者。真武汤主之。
如因误攻外热以至四肢厥冷。两足如无。头颅虚汗不止。或时发哕。脉数而
促。其危尤甚。急宜收心液。壮真阳。庶可更生。宜服三建汤。
如大便秘。其脉六至。兼弦而有力者。
和解汤主之。甚者用蜜导法。
如夏月冒暑。伏热即发热瘴。烦躁口渴。上吐下泄。心脾不调。 全不具。阴症其脉弦而六
七至有力。六和汤主之。
如热大便坚硬。其人平素脾胃壮实。而脉弦数有力者。和解汤加苏叶地骨皮主之。
如发热头疼。或眼睛疼。大便实。其脉举按皆弦数。全无阴症。其人平素宜凉剂者。参苏饮主
之。只可一二服。稍和即止。不可过用。须要详认。不可误人。
如已分为间日。脾胃已和。湿冷
已去。病退时。脉亦弦数者。养胃汤加柴胡主之。
如已服正气和解温中固下后。热已间断。截疟丸。不住者。十四日外可少与
柴平汤。或柴胡散。尤隐不可多服。参苏饮。柴平汤。柴胡散。三方。须细察。病患平素宜凉剂。胃气壮实。
及脉实而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者。方可用之。如稍缓。不若和解汤加减守之。免致失手。
如已经七日。发热烦躁。引饮喜冷水。大便不通。小便赤涩。狂言内热。神昏不省者。药令黄
汤主之。若因上热未降者。尤宜沉附汤主之。
如无汗发热头痛小便涩。烦渴饮水水入即吐。五苓散主之。不可多服。
如瘴止后。犹狂言神昏者。因心经之阳尚未降于下焦故也。二陈汤加沉附主之。或养胃汤亦加沉附。
如瘴止后。腹痛肠鸣。大便溏而频。平胃散主之。
如瘴止后虚烦不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或梦不祥或异象。眩惑夜不安寝者。温胆汤主之。无多服。
如瘴止后。精神倦。不喜饮食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痛。加减五积散。
如瘴止后。自汗多者。黄 建中汤主之。多痰体倦。六君子汤。
如瘴止后。易饥易饱者。香砂六君汤。吞以养脾丸。
<目录>卷上\辨证
<篇名>瘴
属性:瘴病初起发热头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兼症虽多。惟以其神昏不能言。但噫噫作声。或全不
作声。谓之 瘴。此热瘴之甚者。故谚云。 瘴无不死。为不治之症也。但不犯不可服之药。治得
其道。千百人亦可起一二人。其脉初起一二日。七八至而弦。热大至三四日。热微神清脉反和平。
如其症。精神清目开如常。能饮食能大小便。热微脉平常。只是全不作声者。此真 瘴极难救。
盖肺气入心则为声音。今瘴毒之热沸其血涌于上。塞于
心肺之窍。故不能言。七日后多死。治当散其血。用麦冬汤。调黑神散。亦有得生。如其症目上视。
口噤牙关紧闭昏不知人。遗尿遗屎不能言。以手重拿曲池虎口。颊车人中亦知畏疼。不能出声叫哭。
待热微时稍言一二句。此痰迷心窍也。为哑瘴用青州白丸子二陈合星附汤。或三生饮。元气虚者。
加人参十可活三四。如手足搐搦气逆者。附香散。及养正丹。如因食冷所致者。苏感丸。
如其症。精神不甚昏。能饮食。大小便亦通。热不甚。惟舌本强木不转而不能言者。亦非正 瘴。
乃瘴毒中于心脾二经所致。心之别脉系舌本。脾之别脉连舌下。邪气入其经络亦然。用正舌散。
及全蝎麝香南星茯苓之类治之。
如其症初起或者寒瘴。或者热瘴。能言语。因医者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