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脉促结代沉小者皆死。
温病汗后反热。脉反盛者死。
温病误发汗。狂言不能食。脉躁盛者皆不治。(以上春温死证)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或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喘且复热。喘甚者死。
热病不知痛处。耳聋不能自收持。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治。
热病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热病泄甚。而腹愈满者死。
热病目不明。热不已者死。
热病汗不出。呕吐下血者死。
热病舌本烂。热不止者死。
热病咳而衄。汗出不至足者死。
热病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以上夏热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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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附湿温

属性:活人书云。先伤于湿。又中于暑。名曰湿温。许学士云。先受暑。后受湿。所言先后感
受不同。然湿病则缓。暑中则速。由斯以推。先湿后暑者为确也。其证两胫逆冷。
胸满颈目痛。妄言多汗。盖湿得暑邪。遏抑阳气。故胫冷而腹满。暑挟湿邪。郁蒸
为热。故头痛妄言多汗。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许学士以关前为阳。关后为
阴。纪氏以浮为阳。沉为阴。罗谦甫云。濡弱见于阳部。湿抟暑也。小急见于阴部。
暑抟湿也。然湿伤血。则必小急。暑伤气。则必濡弱。于此加浮为阳。沉为阴者当
矣。切不可发汗。汗之名重 死。治宜白虎加苍术汤。如有寒热外邪。加辛凉表药一二味。
若湿气胜。一身尽痛。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加茵陈、香薷。若有寒物停滞。及中寒
宜温。必小便清白。然后可。如赤涩而少。断不可用。通宜十味香薷饮。清暑益气。合天水散。
王宇泰云。昔人治湿温。通身皆润。足冷至膝下。腹满不省人事。六脉皆小弱而急。
问所服药。皆阴病药也。此非受病重。药能重病耳。以五苓合白虎十余剂少苏。
更与清燥汤调理而安。凡阴病厥冷。两臂皆冷。今胫冷臂不冷。则非下厥上行。
故知非阳微寒厥。而合用祛热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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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附阳毒发斑

属性:阳邪亢极。遂成阳毒。亦有误以辛热与之而成者。金匮云。阳毒为病。面赤斑斑如
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虚热炽甚。毒不化者。阳毒升麻汤。大便结。去射干。加酒大黄。热甚去人参。加大青。
或吐下未当。陷邪内甚。其证壮热。头项强痛。躁闷不安。或狂言骂詈。妄见妄言。或
面生斑纹。口吐脓血。或舌卷焦黑。鼻如烟煤。或下利黄赤。六脉洪大而数。犀角
黑参汤。黄连解毒汤。慎不可用下药也。势甚者。以青布渍冷水。搭病患胸膛必喜。热即易之。须臾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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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附阴毒发斑

属性:有阴热亢极而成阴毒者。金匮云。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
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去雄黄蜀椒主之。活人用本方加桂枝。名阴毒甘
草汤。
复有阴寒极盛而成阴毒者。自是两种。不可混也。惟阴寒至极。反大热躁渴。四肢
厥逆。脉沉细而疾。或尺部短而寸口大。额上手背冷。汗不止。或因入房而后着
寒。或内伤生冷而犯房室。内既伏阴。复加外寒。积寒伏于下。微阳消于上。遂成
阴盛格阳。阳气上脱之候。后五六日。胸前发出红斑。其色淡。其点小。是为阴斑。
虽盛夏宜附子理中汤。甚至身重眼睛疼。额冷汗出。呕哕呃逆。或爪甲青。或腹
绞痛。或面赤足冷厥逆。躁渴不欲饮。身发青黑色斑。目鼻灰色。舌黑而卷。茎与
囊俱缩。脉沉细而迟。或伏而不出。或疾至七八至而不可数者。急用葱饼于脐
上熨之。随用附子散。或人参三白汤。合四逆汤。熨后服汤已。手足不和暖者不治。
刘守真曰。世俗所言阴毒。皆阳热亢极。蓄热深于内。身表似有阴寒。此特指仲景
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阴热亢极之证。若后世所言阴寒极盛之阴毒。非用
回阳退阴之药。内温正气。逼邪外出。乌能起死回生耶。
王安道曰。阴阳二毒。与阴阳二证迥异。仲景书虽有阴毒之名。其所叙证。不过面
目青。身如被杖。咽喉痛而已。并不言阴寒极盛之证也。沉所治之方。不过升麻、
甘草、当归、鳖甲而已。并不用大温大热之药。故知仲景所谓阴毒。非阴寒之病。
乃是感天地恶毒之气。入于阴经。故名阴毒。而非纯阴冱寒。可用热药之比也。
赵以德曰。按古方书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