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此与伤寒入腑。不令溲
数同意。盖邪出阳明。已劫其津。汗出复多。更耗其液。津液曾几。尚可下夺耶。当
以白虎加人参去其热。则小便之不利者。津回而自利矣。
伤寒病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
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周注。吐下后至七八日不解。知误治而热邪不为吐下少衰。反因吐下转甚。时恶风者。阳外
虚也。舌燥而烦渴。饮水至数升者。阴内亡也。舍人参白虎。将何以解其表里。补其津液耶。
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周注。桂枝辛热药也。热病本汗。或疑为风。饮以此汤。不更益其热。而大汗淋漓
乎。如是则津液益伤。烦渴益甚。洪大转增。当与本汤加人参也审矣。



<目录>卷二・热病方论

<篇名>夏热集补证治并方

属性:交夏至后。炎暑司令。相火用事。人有发热身疼不恶寒。但大热而大渴者为热病。
仲景以白虎汤为主治。今人以此汤治伤寒者误也。热病下发上。内发外。必经阳
明。故无论三阳。总以石膏之辛凉。乘势升散。知母之苦寒。靖少阴伏邪之源。甘草、
粳米。维持中气。一了百当。至伤寒既非其时。复非其病。邪自外来。未入者解表。已
入者下夺。石膏本非表药。又非下药。即欲解热。热何从解。况有知母。引入少阴。为
害不浅。理自如此。达者自会。愚不敢好与今人辩也。故除以上见证正方外。补集方治。
一法。热病之脉本洪大。若见浮紧。是又感夏时暴寒。谓轻举见紧。略按则仍洪盛。
以内伏已发也。治宜通解散。去麻黄、苍术。或加葱白、香豉。或先以连须葱白香
豉汤。减生姜撒其外。后用白虎加人参汤。
一法。热病凡客邪所感。不论脉浮紧。恶风恶寒。宜解不宜下者。通用双解散去硝
黄。于中加减。如去白术、芍药、桔梗二三味。加知母葱豉最妥。
一法。凡温病之发。因暴寒者居多。热病之发。兼暑 者为盛。若始病见谵语面垢
遗溺。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
一法。若本病兼衄。于本汤中加生地黄、牡丹皮。喘加栝蒌根、浓朴、杏子仁。
一法。若恶热烦渴腹满。舌黄燥或黑干。五六日不大便。凉膈散或三一承气汤。
一法。若本病兼暑湿者。或凉膈合天水散。若小便不利者。竹叶石膏汤倍石膏。
一法。若兼风痰者。用双解散。煎一大豌。先饮半作探吐。法以引痰出外。再尽剂。微
以被覆。令汗出解。盖用凉药热饮。发汗百无一损也。河间制双解散。子和演为
吐法甚妙。
一法。误用辛温药。致发斑谵语。喘满昏乱者。黄连解毒汤加减。
一法。屡下后热势犹盛。不便再下。或诸湿内盛。小便黄涩。大便溏。小腹痛者。欲作利也。宜黄连解毒汤。



<目录>卷二・热病方论

<篇名>总论温热死脉死证

属性:周禹载曰。内经刺热云。太阳之脉色荣颧骨。营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厥
阴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营未交。
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太阳之脉色属赤。初起时其色止
荣颧骨一处。不交他处。纯是赤色。曰今且得汗者。谓邪势渐从外解。即余证未
靖。少待而自解。言无害也。至于厥阴争见者。死不外三日。是为交已。热病大热
烦渴汗出。反见厥阴肝经之脉色。争见赤紫晦滞。已为主死。况争见青黑之色
耶。何者。少阳青色。少阴黑色也。争见者。命期甚促矣。又评热病论云。帝问曰。有
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夫帝既曰病
温矣。复曰病名为何者。正欲知病之本于阴阳也。岐伯曰。名阴阳交。交者死。何
也。交则不解也。谓人所以汗出者。生于精气也。精气者谷气也。邪正交争而得
汗者。是邪退而精气胜也。精气胜则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胜。则是汗出不
为汗衰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其寿可立而倾也。故热病曰。汗出脉尚
躁盛者死。脉既不与汗应。此不胜病矣。其死必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
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此段论温。独创谷气之旨。谷气为精。精气为汗。
故藏精者不病温。其病温者。咸不藏精之人也。而有生有死者。不藏精甚与不甚之分也。
二阳搏。病温者。死不治。虽未入阴。不过十日死。二阳者。手足阳明也。
温病发于三阴。脉微足冷者难治。
温病大热。脉反细小。手足逆冷者死。
温病初起大热。目昏谵语。脉小足冷。五六日而脉反躁急。呕吐昏沉。失血痉搐。舌
本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