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颠倒,火毒肆疟,而诸症蜂作矣。故惊者狂者,
吐者泻者, 者疹者,腰痛腹痛者,肉肿痘不肿者,水呛错喉者,皆当发不发,毒壅三
焦,停气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躁者,发疔毒者,胃烂口臭者,皆当清不清,阳
明内热所致也。当补不补,则为白陷,为泄泻,为痒塌,为倒靥,外剥内攻,中气虚也。
当渗泄不渗泄,则反壮热,或少食,或吐泻不止,或肌肉作疰疖而疤烂,何者?脾湿内
淫也。标离而异,本合而同,药当其节,变症息矣。不应四法,必三因乘之。六气外袭
为外因,惊恐内动为内因,调理失宜为不内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正互用而得之矣。
治痘症不治杂症,万古秘论也。杂症有日,痘症只两七日而已。且痘中之症,缘失
治而作。今犹治症不治痘,将症愈甚,而痘愈惫矣。
程既莘曰∶杂症非痘中所有,医实误之,愿世人着眼,治杂症一寸,则痘症落后一丈。
昔人固尝言之,今人欲故犯之何也。
痘有当吐者吐之,吐中有发意存焉,滴水不入者,毒壅气道也,宜吐之。食饮痰停,
形色生变,阳气郁遏也,宜吐之。惟气虚多汗者忌之(吐法用升麻栀子豆豉煎服探吐之)。
痘有当汗者汗之,当汗不汗,后必变症,壮热皮燥,喘促面浮,可汗也。痘隐隐不出,
肉肿疮不肿,毒停不成浆,或因寒倒靥,皆可汗也。但兼解补有殊耳。可清也,可下也,
舌之黄白尽之矣。可温也,可补也,舌之淡红尽之矣。其详审诸。
出痘之童,嗜欲开而血气耗,虚火炎蒸,或烦或渴,或咽喉痛,或鼻时出血,肿盛不
任温补,当是时参麦清补汤,频服于五六日前,犹或可救。若七八日不成脓,非参归鹿茸汤不可。
女人月事,时至必行,将行经,忽然暴至,险之险也。痘之成功,全藉气血,气虚
可为,血虚难为。如痘不倒陷,根晕不散,犹可冀生。若倒陷根散者必死。治疗之法,在
重养其阳以生阴,症属血热。又有得行经而反吉者,然在见点起胀时,非灌脓时宜也。
凡治孕妇,务要无失时,胎之堕也,非血热必气虚。药投其时,皆有安胎之妙。四
五日唇燥舌苔,虽硝黄亦可下。经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谓胎亦无殒也)。有实症不下,胎
可保乎?故传曰∶变而通之存乎人。
痘症堕胎,务审在何时,在初出则补而升之,在起胀则补而清之。在行浆则峻补之。
又当以根晕散不散为生死证验。
痘之失治,必至于死。然死之日死之状何如?沈虚明曰∶郁而不出者三日死,出而
不齐者六日死,不起胀者九日死,不灌浆者十二日死。凡内攻之痘,皆死于十二日之前,
不成痂者十五日死。又毒陷于脾者,泄泻而死,毒壅于胃者,干枯焦黑而死,郁毒未解,
喘促而死,火毒未解,外剥而死。此势之所必有也。节斋曰∶重症属虚寒者,九日后变
症而死,或延至十数日变症而死。属实热者,毒蒸内伤五脏也,不过六日而已。余又不然,
不断以日,唯断以死。若曰某日变某日死为神奇,吾不羡也。
世有神痘家,其术在能定婴儿禀赋,出痘不死,然后种之,百无一失。间有坏事者,
偏属富贵之子,盖非不能灼见,未免贪利心切,即不可种而意图侥幸,遂至失手。此医
之过。抑富贵者自取,果能听造化主持,出痘虽重,高明犹可着手,乃必勉强矫揉其正
气,使之根本脱离而不可救,不亦可哀也夫。



<目录>卷四\痘疮

<篇名>发热三日诀

属性:痘不热不发,犹五谷不热不结,但热有轻重,毒轻则热轻,毒重则热重。有热五六
日出者,有热一二日出者,太过则正不能胜邪,愆期则气血凝滞。惟三四日而身凉痘出者为正,此吉兆也。
凡发热,肌肤温平潮润,唇舌滋洁无苔,声音清亮,睡中微惊,便食如故,或少食贪
睡,皆吉兆也,重则反是,一发热而唇裂舌炕,烦躁闷乱,口渴恶寒,两耳灼热,目睛
红,二便秘,苏枳汤加明粉,或千里马下之,恶热者单下,以苔为增减,不可拘在初当发
之说,此百中一二,又无执以为常。如唇舌滋润,虽见恶症,切不可妄下以损人也。
发热时,腹痛腰痛,四肢酸痛,皆重症也。若表过痛止者吉,痛加甚者凶。
发热时吐泻,切不可用止法,惟吐泻酸臭,可加消导药佐之,是必伤食者。
惊发痘前者吉,何也?惊属阳,痘属阴,阳破阴冲,则无壅遏之患,故吉。若误服惊
药而冰伏其毒,酿害非浅(亦有惊即死者,必因中恶)。
发热时,谵语颠狂,见神见鬼,躁乱不宁,是热甚失表,外邪内毒,两相激搏也,重
发之则愈。舌见黄苔,非下不可。
凡脏腑郁热,非微汗则不解,故一发热,必用汗药也。身热四五日不退者,知毒犹在内也,务要使热退为佳。
身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