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症候。须知调理。胎毒兮甘
草黄连。食积兮白术枳壳。急掠搐掣。以导赤泻青。慢惊螈 。以补中益气。集圣治疳。备
急去积。抱龙丸化痰镇惊。胃苓丸补中开胃。夜啼兮退热凉心。晡热兮养血升提。理中主泻
。香连止痢。积热不除。凉惊丸大有神功。沉寒难瘳。养脾丸最为秘密。痰火攻兮三黄丸。
谷下兮一粒金。柴芩治疟。月蝉消痞。潮热金花。咳嗽玉液。疮疥胡麻。丹瘤凉膈。吐泻而
渴兮。白术可投。烦热而渴兮。益元为最。丹疹兮消毒。腹痛兮脾积。鼻衄咳血茅花。木舌
重舌针刺。口疮不愈者洗心。腹胀不食者平胃。五拗治啼。四苓利水。退黄消肿。胃苓加减
以堪行。破积安虫。集圣从容而可治。大抵小儿易为虚实。调理但取其平。补泻无过其剂。
尤忌巴牛。勿多金石。辛热走气以耗阴。苦寒败阳而损胃。如逢食积。解之不可或迟。若过
虚羸。补之尤为至急。才少俄延。便成劳毙。



<目录>卷之一

<篇名>胎疾

属性:小儿自初生至周岁有疾者。皆为胎疾。
气。阳也。血。阴也。人之有生。受气于父。阳之变也。成形于母。阴之合也。阴阳变
成其身。身之中形藏四。头面一也。耳目口鼻二也。手足三也。皮肉筋骨四也。神藏五。心
藏神。肝藏魂。脾藏意。肺藏魄。肾藏志是也。凡九藏者。皆父母一体而分者也。形拘于一
偏。而不能相通者。阴之静也。神随感而动者。阳之动也。儿之初生。只是一块血肉耳。虽
有形而无所用。虽有五脏。而无其神。犹空藏也。至于变蒸之后。皮肉筋骨。以渐而坚。声
色臭味。以渐而加。志意智能。以渐而发。知觉运动。而始成童。此天地生物之心。至诚不
息也。有因父母禀受所生者。胎弱胎毒是也。胎弱者。禀受于气之不足也。子于父母。一体
而分。如受肺之气为毛皮。肺气不足。则皮脆薄怯寒。毛发不生。受心之气为血脉。心气不
足。则血不华色,面无光彩。受脾之气为肉。脾气不足。则肌肉不生。手足如削。受肝之气
为筋。肝气不足。则筋不束骨。机关不利。受肾之气为骨。肾气不足。则骨软。此胎禀之病
。当随其藏气求之。肝肾心气不足。宜六味地黄丸主之。脾肺不足者。宜参苓白术丸主之。
子之羸弱。皆父母精血之弱也。所谓父强母弱。生女必羸。父弱母强。生男必弱者是也。故
儿有头破。颅解。神慢。气少。项软。头倾。手足痿弱。齿生不齐。发生不黑。行走坐立。
要人扶掖。皆胎禀不足也。并宜六味地黄丸主之。
胎毒者。精血中之火毒。即命门相火之毒。命门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观东
瘤之论。丹溪胎毒之论。治法可见矣。古方有解毒之方。如黄连甘草法。又有育婴解毒延龄
丹。皆良方也。予新立一方。用丹溪三补丸方。苓连 半生用半酒炒。甘草半生半炙各等分
为末。雪水丸麻子大。朱砂雄黄为衣。名曰生熟解毒丸。小儿日与食之佳。
有胎毒所生者。如虫疥流丹。浸淫湿疮。痈疖结核。重舌木舌。鹅口口疮。与夫胎热胎
黄胎惊之类。儿之初生。有病多属胎毒。如一腊之脐风。百 之痰嗽。难治。恰半岁而真搐
者凶。未一岁而流丹者死。是也。况初生之儿。肠胃薄小。血气未充。药石则难进也。荣卫
微弱。筋脉未实。针灸则难用也。业幼科者。慎毋忽诸。
一小儿丹发于脸。眼中红肿。手不可近。三日死。
一小儿生下一月后。遍身虫疥浸淫湿烂。其皮如脱。日夜啼。忽一日。其疮尽隐。发搐
或问。胎禀不足之证。得于父母有生之初。如何医得。予曰。诸器破损者。尚可补之。
胎弱者。不可补之乎。贵得其要也。夫男女之生。受气于父。成形于母。故父母强者。生子
亦强。父母弱者。生子亦弱。所以肥瘦长短。大小妍媸。皆肖父母也。儿受父母之精血以生
。凡五脏不足者。古人用地黄丸主之。或曰。五脏不足。而专补肾何也。曰。太极初分。天
一生水。精血妙合。先生两肾。肾者五脏之根本。经曰。植木者必培其根。此之谓也。
或问胎毒之说。予曰。先贤论之详矣。盖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胎之欲也。
火也。故思虑之妄。火生于心。恚怒之发。火生于肝。悲哀之过。火生于肺。酒肉之餍。火
生于脾。淫佚之纵。火起于肾。五欲之火。隐于母血之中。即是毒也。男女交媾。精气凝结
。毒亦附焉。此胎毒之原也。如谓儿在母腹。饥则食母之血。渴则饮母之血。及其破胎而出
。口有余血。拭之不净。咽下腹中。是谓胎毒。斯言也。一人倡之。百人和之。未有辩之者
。此书之不可尽信也。胚胎资始。父精所生。身体资生。母血所养。是水珠露花。男女渐分
,毫发筋骨。形象斯具。诞弥厥月。气足形全。乃破胎而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