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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伤其筋;刺筋 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 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 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 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
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 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 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此之谓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目录】卷之五
【篇名】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属性: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 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 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 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 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 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 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胃足阳明之脉,下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大趾,交于足太阴。刺跗上,刺胃脉也。中大脉, 中伤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溜脉,阴阳相过之脉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阴之脉系目系,手 太阳之脉上 抵鼻,至目内 。刺面,中溜脉,刺面上目鼻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