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之经隧。注于脏腑 之大络。而出于肌腠之间。三者之气。交相会合。故曰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以上节论脉中之荣气。与卫气交通于孙 络之间。此论布散之荣气。与卫气宗气。大会于分肉之外。是卫气之通于脉中。而荣气之行于脉外者也。王芳侯曰。皮 肤有血。当知脉外有荣。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是脉中之有卫。故曰。脉荣荣如蜘蛛丝者。阳气衰也。)邪溢气壅。
脉热肉败。荣卫不行。必将为脓。内销骨髓。外破大 。留于节凑。必将为败。(此邪客于溪谷之间而为热也。夫气为阳 邪。留于肌腠之气分。邪正相搏。则为病热。故有壅脓消破之败证矣。邪气淫溢。则正气自壅。溪谷之气。与脉相通。
是以脉热于内。而肉败于外也。荣卫不行。则血气留滞。而为壅脓。 、足之股肉也。节凑、筋骨相连之处。邪留其间。
则筋骨必将为败矣。此论邪因气以化热。故上言热证而不曰热邪。下节论寒邪所客。故曰积寒。莫仲超曰。经云。溪 谷属骨。盖骨生筋而筋生肉。故溪谷之邪。留而不去。必致节凑败而骨髓销。)积寒留舍。荣卫不居。卷内缩筋。肋肘不 得伸。内为骨痹。外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流于溪谷也。(此寒邪留于溪谷之间。而不为病热者也。积寒留舍。致荣卫 不能居其间。寒邪凝滞。又不得正气以和之。以致肉卷而筋缩也。肋肘乃筋骨之机关。故不得伸舒。邪闭于外。故内为 骨痹。荣卫内逆。故外为不仁。命曰不足。盖热邪淫溢。是属有余。寒性凝涩。故为不足。此大寒之邪。流于溪谷之间。
以致筋骨皆为病也。张兆璜曰。皮肤为之不仁。缘荣卫不居于外。不居于外者。逆于脉内也。故此节无脉病。莫仲 超曰。居、止也。热邪流行。则荣卫不行。寒邪留舍。则荣卫不居。邪正之不相合也。)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亦应一岁。
其小痹淫溢。循脉往来。微针所及。与法相同。(溪谷之间。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以应一岁。与孙络之相同。可以微针 刺取。以泻其邪。小痹者。谓邪始入于皮肤。未伤筋骨。脉、谓孙络脉也。邪在皮肤。循脉往来。见而泻之。与治孙络 之法相同。而亦不必问其穴会之所在也。此言邪之客于人也。必先始于皮肤。次于孙络。入于肌内。以及于筋骨。在浅 之时。微针所及。易于散解。无使其入深而为大痹也。)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发蒙解惑。藏之金匮。不敢复出。
乃藏之金兰之室。署曰气穴所在。(色脉者。上帝之所贵也。故藏之金匮。贮之金兰之室焉。张兆璜曰。金兰之室。藏之 于心也。)岐伯曰。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络。传注十二脉络。非独十四脉络也。
(此复申明孙络之与大络相通也。夫经脉之支别曰络脉。络脉之支别曰孙络。而孙络之脉。又有与经脉相别而与大络相 通者。亦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大络。复传注于十二脉络。非独十四脉络也。盖言十四脉络之外而又有十二脉络。十四 脉络者。十二脏腑与任督之别。共十四大络也。十二脉络者。十二脏腑之经正也。是十二经正与十四大络相通。十四大 络复与三百六十五络相通。是以邪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故曰以溢奇邪。
以通荣卫。)内解泻于中者十脉。(十脉者。谓五脏之脉也。此言孙络三百六十五脉。与十二脉络。十四大络。设有邪客 于其间者。当从五脏之经脉以泻解之。盖诸络之原。本于五脏也。故缪刺篇曰。凡刺之数。先治其经脉。切而从之。审 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张兆璜曰。上节云。以痹淫溢。
循脉往来。微针所及。末结曰内解于中者十脉。是从外而循于内也。缪刺篇曰。先治其经脉。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 取之。是从内而循于外也。盖邪之中人。始于皮肤孙络。入于筋骨经脉。有留舍于外者。有流溢于内者。有从浅而入深 者。有从里而复出之表者。邪气浮溢。无有恒常。是以经旨错综。学人皆当体会。)
<目录>卷七<篇名>气府论篇第五十九属性: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脉者血气之府。穴者脉气所发。此篇无问答之辞而曰论者。伯承上章复论三阳经脉 气所发者。亦三百六十五穴。以应周天之数。盖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只论手足之三阳。而不及于 阴也。)两眉头各一(攒竹穴也。)入发至项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马莳曰。大杼、风门二穴也。入发至项者。谓上入 于发际。下至于项间。相去三寸半许。旁五者。谓五行之两旁也。相去三寸半者。大杼在大椎各开一寸五分。风门在二 椎间各开一寸五分也。愚谓此二句。照应末节手足诸鱼际脉气所发者句。皆无各一二字。盖谓穴乃气之所发。经外亦可 取穴。不必拘于脉中。故下文云。其浮气在皮中者。五五二十五穴。言太阳之气。浮于皮中。而少阳督脉。皆从太阳之 气。而为太阳之穴矣。)其浮气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此言脉气之相从也。夫脉气行于脉中。三阳之气 行于脉外。气循脉而行。脉随气而转。脉气之相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