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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131页

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而已。
此言阴脏之毒瓦斯。传于腑阳。而外出于末者。可刺而易已也。夫脏为本。脉为末。其毒在脏。而上 出于颈腋之间。其浮于脉中而外为脓血者。此毒瓦斯出于末而从脉溃。故易已也。未内着于肌肉者。未 转及于阳明也。故从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之毒。审按其所出之道路以予夺之。徐往徐 来。以引去之。其小如麦者。毒之轻微者。可一刺知。三刺而已。此章与素问集注第六十篇之骨空论 合参。其大义晓然矣。徐振公曰。手厥阴少阳。皆与肾合。阴脏之毒。出于腑阳。故为易治。若传于 厥阴之脏。故为不治之死证矣。
黄帝曰。决其生死奈何。岐伯曰。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 一岁半死。见 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而死。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夫肾藏天一之水。地二之火。此先天始分之两仪也。少阳厥阴之气。皆出于肾。厥阴之气。上舍 于心下之包络。而为有形之一脏。包络主脉。而代君行其血焉。少阳之气。游行于上中下。出入于 肌腠。归于中焦之部署。而为有形之一腑。与心主包络之相合也。是厥阴少阳之形脏。在于心下中焦 之部分。而二气皆本于肾脏之所生。瞳子者。水脏之骨睛也。赤脉从上而下贯瞳子者。水脏之毒瓦斯。
上交于包络之火脏。火脏之毒瓦斯。复下交于水脏之骨睛。此为阴阳交者死不治。盖毒瓦斯在于阴阳之脏 内往来。不能出于末而从脉溃。故为不治之恶疾也。夫天一地二。合而为三。一脉一岁死者。水脏之 毒甚也。二脉二岁死者。水脏之毒。传之于火脏也。三脉三岁死者。毒瓦斯分于二岁之间也。盖毒之专 者重。故死之速。分者死之迟也。一脉半者。一二之间也。二脉半者。二三之间也。夫人秉先天之水火 而成此形。有感于正气。必协于邪淫。是以痘毒发原在肾。先天之火毒也。瘰 者。先天之水毒也。盖 火有毒而水亦有毒。但火毒多而水毒少也。仇汝霖曰。心包络为阳脏。阴传于阳。而不复下交于阴者。
尤为可治。故复曰赤脉不下贯瞳子者可治也。圣人救民之心甚切。医者可轻忽而待其死焉。
<目录>卷八<篇名>邪客第七十一属性:黄帝问于伯高曰。夫邪气之客人也。或令人目不瞑。不卧出者。何气使然。
此篇论卫气行于形身之外内。宗气行于经脉之外内。行于脉内者。偕营气而行。行于脉外者。
随卫气而转。外内自相逆顺而行者也。徐振公曰。此章假邪客以明卫气宗气之行。故篇名邪客。
而经文皆论其正气焉。
伯高曰。五谷入于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故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 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以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
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
常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今厥气客于五脏六腑。则卫气独卫其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行 于阳则阳气盛。阳气盛则阳跷陷。不得入于阴。阴虚故目不瞑。
此论宗气同营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卫气行于脉外。昼行于阳。夜行于阴。皮肤经脉之 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按五味篇曰。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咽。
故呼则出。吸则入。此宗气随肺气行于皮肤。呼则气出。而八万四千毛窍皆阖。吸则气入。而八万 四千毛窍皆开。此章论宗气贯心脉而行呼吸。心脉者手。心主包络之脉。包络主脉。是从心脉而行 于十六经脉之中。呼吸定息。脉行六寸。昼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十丈。以终五十营之一周。
是宗气营气。皆半营于脉中。而半行于脉外者也。卫气者。 悍滑疾。独行于脉外。昼行于阳。夜行 于阴。以司昼夜之开阖。行于阳。则目张而起。行于阴。则目瞑而卧。如厥逆之气。客于五脏六腑。
则卫气独卫于外。行于阳不得入于阴。故目不瞑。愚按、卫气不得入于阴。则 目不瞑之论。多有重见。然各有意存。学人宜体析明白。徐振公曰。大惑篇云。卫气不得入于阴。
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此章陷字疑误。
黄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补其不足。泻其有余。调其虚实。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饮以半 夏汤一剂。阴阳以通。其卧立至。黄帝曰善。此所谓决渎壅塞。经络大通。阴阳和得者也。愿闻其方。
伯高曰。其汤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八升。扬之万遍。取其清五升煮之。炊以苇薪。火沸置秫米一升。
治半夏五合。徐炊令竭为一升半。去其滓。饮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为度。故其病新发者。复杯 则卧。汗出则已矣。久者三饮而已也。(秫音术稷之粘者)
此论调足少阴阳明之气。以通卫气之行于内。盖卫气之行于阴。从手足阳明下行至足。而交于足 少阴。从足少阴而注于五脏六腑。故当调此二经之气焉。补不足者。补卫气之不足。泻有余者。泻厥 气之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