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于上。盖十二经隧之络脉孙络。与十二
脏之经脉络脉。并行于形身之上下。若此身中皆为痛痹。则十二经隧之络脉。皆为之不通。如只痹于
足阳明之上。则阳明之上气不足。而下气有余矣。若只痹于足阳明之下。则阳明之下气不足。而上气
有余矣。痹在阳明之部分。则知阳明之气血。结而不通。又不涉于诸阴阳之络矣。此盖假痛痹以申明
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并本经而出。各从本经经脉所循之上下。而各分界畔者也。



<目录>卷八

<篇名>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属性: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
此承上章谓五音之人血气不足者。当调之以五谷五畜之五味也。上章云。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
阳。太阳之上鲛鲛然。又云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是右
征之人。当调手
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 然。又云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
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是少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下矣。今右征与少征。同调手太阳上者。谓血气
上下之相通也。
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少征与太宫。调左手阳明上。
此言皮肤分肉之血气。虽各有分部。然通融渗溉。交相往来。审经络之相联者。亦可以通融调治
也。夫左商之人。调左手阳明上者宜矣。而左征与少征。应调手太阳。而同调于手阳明者。谓手太阳
与手阳明之脉。并出于巨虚而上行。手足三阳之脉。皆纵横联系于头面。然虽各有界畔。而皮肤血气
之流行。交相往来。故有经脉相联者。亦可以同调之也。是以左征少征之人。同调于手阳明上。且手阳
明主皮肤之气血者也。手阳明之脉。出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而上行。故太宫之人。当调足阳明上。而
亦可调之手阳明上也。
右角与太角调右足少阳下。(按前章有左角而无右角左右二字有误)
前章云。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是右角之人。宜调之右足少阳下也。又云
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人遗遗然。此以太角之人。同调右足少阳下者。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前章云。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是太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
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 然。今以太征与少征。同调左手太阳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右角与太角。故从下。少阳之气从下而上也。太征与少征故从上。太阳之火气炎上也。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云。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又曰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
纡纡然。是宜调足太阳下也。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
此以少商与右商调手太阳者。即左征少征之调手阳明。乃互相交通之义。
桎羽与众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曰。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
然。今皆调足太阳下者。太阳之气。从下而上也。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前章云。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枢枢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调之下者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从下。盖以下而通于上也。手多
从上。盖以上而通于下也。阴阳血气。上下环转之无端也。
判角与少角。调右足少阳下。
前章云。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夫半谓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
左角。 角判角。而无少角。恐传写之误耳。倪仲宣曰。下文亦无少角。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
商主手阳明大肠。上商主手太阴肺。足阳明者胃腑之经气也。此以手太阴阳明。而调之足阳
明者。血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也。谷入于胃。乃传之肺。盖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
还循胃口。上膈属肺。肺与大肠之血气。皆从胃腑始出。而行于手太阴阳明之经。故 商与上商。
调足阳明也。倪仲宣曰。脏腑通连者曰下。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
商。手阳明大肠也。足太阳者。膀胱水府也。营卫生会篇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
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是大肠与膀胱。并属下焦。
而交相通贯者也。是以 商而调之足太阳下者。以腑气之交通于下也。上角应足厥阴肝经。五脏之
脉络。皆不上循头面。惟足厥阴之脉。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足太阳之脉。与督脉会于目
之睛明。而上额交巅。是足太阳与督脉厥阴。会于目而交于额也。是以上角而调之足太阳下。盖血
气津液